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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县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梁公村的,想问问你债务的问题
·户籍是山东枣庄,人和买的房子在青岛,是去户籍所在地打官司还是去人居住所在地打官司?
·个人埋在地下的银元、铜钱财产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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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地干活跌伤跟骨粉碎性骨折只出了个医药费,,原本说私了,,后不了了之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的事。我家是农村的,村上征地赔了点钱,就出现了分配问题.我爸,我嫂子都是医生分别在我们县,乡医院工作,正式工。但他们都是农户,户口本户主...
·罗律师你好,本人安徽在吴江区桃园镇打工,前几年认识一个桃园本地人。他说还房贷,借了一万多块钱,现在多次讨要,借口没钱,当时写了借条按手印,没写身份证号码,家里地址我知道...
·肇事后面包司机好像喝酒了.找了朋友顶替!当时说自家管自己的车!等过两天对方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
·19年山东单县张集镇平岗村刘明贺跟我借款7万,多次催要无果,其名下车子是老婆的,己抵押别人,贷款一年后才能还清,让我付6万后车子归我,贷款他还,做好划押,行得通吗?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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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社的贷款8万左右,信用社是否有权收我的房子,和土地
·婚姻纠纷,天天外出不在家。常常彻夜不归,不给家里生活费,也不顾三个孩子的事。提出离婚不同意我实在是不能忍受了。所以就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中远一车间上班不慎至肋骨骨折三根,能鉴定几级伤残,公司说带我签定,我等了十多天了,今天,明天的等。。
·端午节下午四点半我哥被公安局带走三天了还没消息怎么办
·我妈喊我给她写一个每月给她500赡养费,直到她去世,还喊我必须和她去公证处公证,她说这样才有效。请问有效吗?公证了作用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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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去进了一个xx*博群,在里面投注,银行卡跟该*博群账号来往频繁,被张家界公安局冻结,今0月份该卡钱被法院扣划,我确实参与了*博,没有赢钱,请问有没有办法要回
·我的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能自动离职吗?
·去年朋友从我这里借了15万元,说好当月底还钱,还打了欠条,但是后来人就失踪了,手机号码也换了,请问这样子情况算诈骗吗
·借据写的是父子但只有父亲一人按印假如父亲死了借据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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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时,检察院操作san您好!请咨询一下,交通事a发生后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时,检察院操作的流程有什么?需要受害家属...
·在同仁医院做的腰尖椎间盘突出微创,回来两天就四肢瘫痪了,在盐城确诊格林巴雷综合症
·政府信息不公开怎么办呢?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都算在工资总数里面按月发给员工。但是现在员工劳动仲裁要求补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加班工资,公司该怎么办?是否还需要补给员工,平...
·昨天我一个朋友买了一500元的衣服,后来在另一家店里试鞋子被别人拿走了有监控,有视频显示这个人在衣服店,就在那现在怀疑是预谋的,派出所不处理,让我们去法院上诉这个应该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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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查一下我的案子网上挂的不啦,有一个卡没解开
·买房时信息是带储藏室,面谈时中介也是这样介绍的!合同上没有注明带储藏室!现在交房了,房东不给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临夏县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什么情况会被判无效婚姻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

·怎么区别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
    一、怎么区别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 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概念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虚假诉讼罪与诈骗...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包括哪些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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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立遗嘱怎么立?
    丈夫出轨妻子立遗嘱怎么立?丈夫出轨妻子立遗嘱在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自主地将自己的遗产分配给任何的人员。具体生效要件如下所述。(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立遗嘱是遗嘱人按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身后财产的法律行为。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不能反应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所立遗嘱无效(3)遗嘱人必须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遗嘱,遗嘱内容必须合法。(4)如果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额,那...

·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公证遗嘱的订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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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二、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

·有期徒刑的特征是什么,有期徒刑减刑有哪些规定
    有期徒刑可以说是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刑罚了,这属于主刑,同时也是属于人身刑当中的一种。对于有期徒刑来讲也是有自己的特征的,那到底有期徒刑的特征是什么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期徒刑的特征是什么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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