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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劳动律师法律咨询·我是湖南长沙人,给一家台湾贸易公司工作。该公司在大陆有两办事处,但是未办理任何证件,我与该公司未签订合同,我从事的是贸易中验货工作,该公司压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次与大陆一...
·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一村村民,本人想办理家庭农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都有哪些,可以帮我解
·你好我是盐城长荡镇人请问离婚女方有那些赔偿
·临夏市劳动律师:
·我*人是在国矿工作,2010年11月11日去世的得的是脑出血,请问我和孩子能得到赡养吗?我*人在家发病的2010年11月9日得病,在11月11日凌晨2点多在医院去世的应...
·暂住证过期公安局要求罚款100元合法吗
·995参加工作,我的退休龄是多少
·房子门面租出去了,租赁人要减免房租3个月,我答应他只能减一个月,他不答应,怎么办
·我家最近拆迁了,宅基地产权是爷爷的名字。我爷爷一共要了3套房子我爷爷一套我父亲一套我哥哥(我哥哥强要的)一套。我想问的是——我哥哥要的理由是当初盖房子的时候他花钱了,当...
·临夏市劳动律师:
·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法律师如何处罚法,该如何保护自己
·你好问一下律师有一位老爷?8岁骑摩托车和我的宝来轿车相撞!老爷爷无证驾驶!我右转弯,他直行!他时速太快紧跟前面轿车后面,当时我只看到轿车!我等轿车过去之后始入公路老爷爷...
·你好律师,今天网上有一个自称银行贷款联系我,说万,刚
·地是我爸92年的时候和当地人买的。。那时候他也没什么样的证书和证件。。他把他的破旧的老房卖给我爸。不久以后我爸拆了旧房盖了新和房子。。。但因为村子当时落后。。爸也没什么...
·2015年婚前男方出首付,仅写女方名字,供房贷到2017年5月,后分手后女方供,男方想拿回房子,可以么
·临夏市劳动律师:
·我咨询下五年前我被判缓形一年今后对我儿子找工作响大吗银行上班有影响吗考公务能通过吗谢了
·保安在值班时客人的车被盗,保安有没有责任?
·我弟弟准备当兵去了,但是他实*期的工资老板没有给他,打电话也不接,我需要让我弟弟写一份委托书吗?该怎么写?
·我今年53岁,己教书33年,现在身体有病,可不可以提早退休,退休待遇会怎样.
·被打段肋骨三根该怎么办?我的亲戚被别人打断三根肋骨该怎么办?
·临夏市劳动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老公在外有有女人并生下一小孩。但是老公不愿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吗?尽快离掉
·律师你好,求你帮忙在松原市那里看守所地址,我很急送他生活费用钱,谢谢,我是他的妻子
·我是在福州监狱服刑的,现在已出来三年了,可是释放证丢了,该怎么补办?现在要去办机动车证,他说要释放证,怎么补办?.
·离婚房产分割
·在嘉兴秀洲区买了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现在想退房,违约金20%,可以全权委托协商吗?
·临夏市劳动律师:
·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你好,我在单位工半,突然要辞退我。劳动合同单位只让在上面签名字,其余都是空白。请问我能向单位索要额外工作吗分享我也要提a4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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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劳动律师咨询解答·一要看原因,而要看责任,才能确定赔偿问题。无伤残,无精神损失的赔偿。 宋瑞岭
·建议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可以报警。 weihaiyang
·临夏市劳动律师:
·还款后很快能恢复m 律师
·如果约定1年后还款,那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需要具体看具体是怎么写的。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 lgl1225
·去监管机关。 weihaiyang
·拆迁属于行政案件,这个案子还是需要律师的专业技能的。 潘兆忠
·同贷款公司协商处理。 weihaiyang
·临夏市劳动律师:
·建议进行鉴定或根据相关证据诉讼 王爱英
·如果是工伤尽快申报工伤,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匿名
·在工地受伤公司不盖章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匿名
·你问问当地交警,他们主管此事 宋瑞岭
·可以的, 潘兆忠
·临夏市劳动律师:
·如果你已经问过了,那就是按他们的意思办吧。 潘兆忠
·你问问办案单位就清楚了。 宋瑞岭
·离婚提起诉讼有诉讼费和委托律师的律师费 秦卫东
·属于犯罪行为。 weihaiyang
·可以报警110处理m 律师
·临夏市劳动律师:
·你的说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好解答。 宋瑞岭
·起诉,要求返还。 weihaiyang
·建议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可以报警。 weihaiyang
·临夏市劳动律师:
·还款后很快能恢复m 律师
·如果约定1年后还款,那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需要具体看具体是怎么写的。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 lgl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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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公司不盖章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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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潘兆忠
·临夏市劳动律师:
·如果你已经问过了,那就是按他们的意思办吧。 潘兆忠
·你问问办案单位就清楚了。 宋瑞岭
·离婚提起诉讼有诉讼费和委托律师的律师费 秦卫东
·属于犯罪行为。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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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返还。 weihaiyang
临夏市劳动律师法律常识·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
·临夏市劳动律师: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
·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如何规定?
对于非法集资问题,企业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会对受害者做出利息承诺,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也是案件判定时常常产生纠纷的地方。对于非法集资但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并在日后归还集资金额的不做犯罪处理。我们就提供给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供您参考。一、关于本金上是否都算犯罪数额一般来说本金应当认定为犯罪数额,但是实务中对于已经归还的部分是否作为定案数额,从理论上是对于归还部分也算涉案金额,实践中法官也会判定这部分数额为涉案金额。在这点上应当与集资诈骗罪区别开来,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已归还的部分当然不能算犯罪金额,没有主观占有的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是行为犯,只要是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债券之中公司债券为比较常见的债券。为了公司获取公司的发展获取资金,公司往往会使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以下我们就对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进行相关了解。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二、公司债券的特征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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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就怕遇见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对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且对传销的特点和危害都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会被骗入传销组织,被传销组织洗脑,从而往身边发展下线,导致成为非法组织传销的领导人。虽然您都知道传销是违法的,那么您知道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一、什么是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二、非法组织传销罪...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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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
·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如何规定?
对于非法集资问题,企业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会对受害者做出利息承诺,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也是案件判定时常常产生纠纷的地方。对于非法集资但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并在日后归还集资金额的不做犯罪处理。我们就提供给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供您参考。一、关于本金上是否都算犯罪数额一般来说本金应当认定为犯罪数额,但是实务中对于已经归还的部分是否作为定案数额,从理论上是对于归还部分也算涉案金额,实践中法官也会判定这部分数额为涉案金额。在这点上应当与集资诈骗罪区别开来,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已归还的部分当然不能算犯罪金额,没有主观占有的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是行为犯,只要是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什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债券之中公司债券为比较常见的债券。为了公司获取公司的发展获取资金,公司往往会使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以下我们就对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进行相关了解。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二、公司债券的特征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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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就怕遇见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对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且对传销的特点和危害都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会被骗入传销组织,被传销组织洗脑,从而往身边发展下线,导致成为非法组织传销的领导人。虽然您都知道传销是违法的,那么您知道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一、什么是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二、非法组织传销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