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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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定西临洮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甘肃临洮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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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保险律师法律咨询·请问一下容留他人吸x本人也吸要判刑吗?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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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我妈得手在上班时被压面机压伤了,3个韧带断了一个动脉断了,单位没给交医疗伤害险,工伤咋赔偿,赔偿多少,谢谢。
·今天我在地下仃车场3层不小心把仃在我旁边的车保险杠挂坏了,因地仃车库很黑,我在车内又放了音乐,当时确实不知情就把车开走了,最后经过保内叫交警与我联系,我才下车看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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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你好我想您件事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是对方先动的手,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了我朋友会被判刑么
·因为一些事情准备协议离婚,女方要求3000元/1月抚养费,孩子由女方抚养,还要结婚前的拖过来的嫁妆家电合计4万多,我工资4500左右,4500里还包含了我生活费,女方要...
·电话掉在出租车上被其他乘客拿走,关机。这种行为是盗窃吗?可以起诉赔偿吗?
·按照建筑工程设计图去建造实体建筑,是属于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但是实体建筑与建筑工程设计图又是分属于两种作品类型,这不矛盾吗?一般来说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都是同一种作品啊。...
·你好 我想问下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的电话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准备离婚,孩子一周两个月,男方在我怀孕和孩子未满周岁是在外一夜情,我只有对方转账的照片,请问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他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大吗
·你好,本人是出生香港,想查詢我在大概2005年和福清市前夫結婚了,但是大概幾年後又離婚了,到直至現在我想跟現任男友結婚-,由於當時跟前夫因激烈爭吵,導致什麼東西也沒有拿...
·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写的是我老公的名
·电信诈骗,职位主管,看到律师打过类似案件,希望请到你,想咨询一下,我们很多人都在咨询一直打不进去电话
·暂无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的居民是否应该拆迁
·我是出租车,非几动横窜马路被我撞了,人受伤住院,我车被扣,请问最多扣几天,怎样定责
·我于2019年11月15日乘坐863公交,车内摔倒,致右腿股骨颈断裂,山大二院救治出院,一年后右腿股骨头坏死,并引发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等多种疾病,至今无...
·我父亲有一套商铺,发生意外死亡,产权登记是父亲的名字,现在还有母亲和三个姐姐还有我,现在要把名字改成我母亲,没有遗嘱,请问要交多少税?有什么办法少交点?
·出了一点小的交通事认定书没签字车辆能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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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直接写证明
·用朋友的名字买房子需注意什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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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保险律师咨询解答·法律关系复杂,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张锦天
·可以起诉索回。. 法律人
·无收养手续,你是办不了的。违法的事情不能干。 宋瑞岭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可以起诉解决。 匿名
·违法行为,应受处罚的。 宋瑞岭
·那就聘请律师辩护吧。 匿名
·你可以咨询办证部门 秦卫东
·自行到法院咨询 zag1971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你可以加看守所伙房微信群,便于联系。 宋瑞岭
·起诉书及相关材料。 weihaiyang
·你好,你母亲有权利* 王宏亮
·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太公钓鱼
·借条是否有效跟是否手写的无关。 weihaiyang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与律师面谈。 太公钓鱼
·这要视具体案情确定。 weihaiyang
·与张律师联系。 潘兆忠
·直接联系律师 zag1971
·可以起诉。 weihaiyang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试用期应当发放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jinbeihe401103
·写个协议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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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保险律师法律常识·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呢?想要知道答案,我们就需要先了解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即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违反《贷款通则》规定而无效,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一般是有效的,除非违反《合同法》的效力规定。(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
·公司清算后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公司清算后债权债务怎么清算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有的时候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既可以筹纳到经营资金,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股东的利益分配问题,是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的。但是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需要各位企业家在增资的时候引起注意的一个问题。一、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
·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况有哪些
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况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况有哪些(一)看伤势情况如果伤的很轻,没有什么后遗症,经济条件没有什么负担,和解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拿到钱,迅速解决问题,钱多几千少几千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的伤很重,容易产生后遗症,且有家庭负担,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好,原因:一是很多交通事故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不必担心拿不到钱;二是万一留下后遗症,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三是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至少在数万至数倍之间。(二)看对方的支付能力如果对方支付能力差,而且没有投保,执行上有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选择和解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书面合同的签订有哪内容?(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3.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二)合同的形式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较完备、内容较全面的正式合同。另一种是内容较简单的简式合同,如销售确认书和购买确认书。这两种形式的合同,虽然在格式上、条款项目和内容的繁简...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因为借条比较简单,因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进行借贷的时候,其实往往都是选择签订借条,而很少有人会签订借款协议。不过就借条来说,也不是签订了就一定有效的。那通常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估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二、趁人之危签下的高利贷《民法典》第...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 二、出租人享有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出租物的占有和处分。 三、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取租金的权...
·临洮保险律师: 13809328544(金律师)
·一、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处罚。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呢?想要知道答案,我们就需要先了解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即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违反《贷款通则》规定而无效,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一般是有效的,除非违反《合同法》的效力规定。(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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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后债权债务怎么清算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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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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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况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况有哪些(一)看伤势情况如果伤的很轻,没有什么后遗症,经济条件没有什么负担,和解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拿到钱,迅速解决问题,钱多几千少几千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的伤很重,容易产生后遗症,且有家庭负担,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好,原因:一是很多交通事故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不必担心拿不到钱;二是万一留下后遗症,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三是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至少在数万至数倍之间。(二)看对方的支付能力如果对方支付能力差,而且没有投保,执行上有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选择和解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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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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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处罚。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