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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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甘南临潭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甘肃甘南临潭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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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海事律师法律咨询·我方非机动车,对方机动车,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现在是我方住院对方付了3000元押金,对方车损4s店评估4000到5000,保险说需要我方承担50x的费用,我有3个问题想咨...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使死亡的怎样判刑?
·临潭海事律师:
·你好,我被一个女误认为偷看偷拍她洗澡?被带进派出所录口
·林律师您好,我这有个交通事故想咨询一下,怎么联系你。
·2016年底认识,2017年10份怀孕于同年12月份登记。2018年6月生一子,我们是再婚,他一子我一女。被告于2019年3月初和一女子在北京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长达8...
·我是在机械厂上班时伤到左手,现在我左手的情况是小无名指少两节,中指还算是完整。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犯人出狱可不可以去监狱门口接呢
·临潭海事律师:
·我的朋友牙被打掉一颗,对方是否构成轻伤害
·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隔两月,责任书乛未出,肇事者未刑拘?
·你好我的丈夫在一次打完我后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写明是补偿金有签名,而且注明有法律效力,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他这种行为是不是触犯了儿童相关法
·你好!请问我想起诉离婚你们哪费用多少?我没有财产分割只有一个十岁的男孩。我不要孩子给男方。
·临潭海事律师:
·订婚,没结婚领证,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以后不能在一起了,彩礼能全部退还吗协商不一致我应该怎样维权
·我的干女的表哥因打架披拘留,现要深户担保才放人,可我又不知道她表哥的为人,请问我该不该为他担保/要负什麽责/
·您好,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一个同学,她的丈夫有婚外情,现在刚结婚一年,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小男孩。家里的房子写的丈夫妹妹的名字,现在她想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她们离婚,对女方会有什么补偿吗?另...
·如果参保人没有活到60,也没有交够15年可以退保吗
·临潭海事律师:
·因亲戚醉酒后驾车撞了对方,又错线,对方人没有事,对方的车几乎报废,对方要求按原价赔车钱,精神费,误工费,他们却不一同意他的要求,应该如何同对方谈?如果走法律程序又会受到...
·当初法院调解离婚,前夫给我的三万分两年给清,今年12月底给剩下的两万,但现在小孩上幼儿园了,一月1千2,找他出一半小孩的教育费用,他以他要付房贷拒绝了,当初在协议时,法...
·手机停关显示涉黑怎么办
·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突然一个*开车门上车,这时车门正好撞到我的电动车,至使我的电动车失去控制,急速向路中央驶去,驶出几十米才刹住,致使我的左腿膝盖磕...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还了36000。,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我要告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
·临潭海事律师:
·我的一同学三年内自造假单据多次提取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汽油,价值约人民币五十万元,并自行销赃得人民币20余万元。请问如何定罪量刑?
·你好,我朋友因为把自己银行卡卖给被人被抓了,现在关在延津县看守所,请问你们可以见不?怎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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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海事律师咨询解答·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 岳阳仇伶
·可以有抚养权 wumm888
·那就起诉对方了,要求赔偿维修费用 匿名
·临潭海事律师:
·现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一下,就知咋回事了。 宋瑞岭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 weihaiyang
·与律师面谈. 匿名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太公钓鱼
·那就去劳动局投诉吧。 潘兆忠
·临潭海事律师:
·可以主动联系。 吉增萍
·直接联系当地律师。 weihaiyang
·可以先协商离婚,如果达不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 太公钓鱼
·受理没有问题,但能否胜诉还要看证据, weihaiyang
·你得保险怎么了?请说清楚点! 宋瑞岭
·临潭海事律师:
·固定相关证据,可以及时起诉。 chnlegal
·来考虑你走工伤,还是走雇用。 潘兆忠
·自己去问问吧。 weihaiyang
·怎么处理. 网友
·可以要求对方不当得利,返还多余钱款。 law_zhxy
·临潭海事律师: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chnlegal
·哪位律师知道就告诉他。 88088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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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海事律师法律常识·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针对农村的农用地的。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政策,一直就是土地在进行承包的时候,基本都是村委会主持土地的相关承包事宜。一般也是承包给本村村民的,不过现在针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是可以进行使用权流转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7)贷款担保证明资料;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主要内容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
·临潭海事律师: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其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也发生了转移,所以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缴纳有关土地税费,否则,即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根本区别在于,股权转让是虚拟资本的转让,受《公司法》调整,不能认定为任何特定实体资产的转让。股东取得股权,意味着取得了对公司一定程度的财产支配参与权...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在当今世界,有哪个学科能像临床医学这样,在医院门诊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出于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一方(患者)能够视对方(医方)为“朋友”和亲人,交心式的在极短暂的时间内将与病情相关的一切“和盘端出”?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由于医学是一门实践医学和经验医学,又由于医学的发展(包括设备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革新等)日新...
·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时(下班时间)终止。二、合同到期续签的步骤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
·临潭海事律师:
·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有哪些?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有不属于自己的意愿所导致的犯罪停止执行以及犯罪完成之后所进行的停止。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一、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如果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而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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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主要内容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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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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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在当今世界,有哪个学科能像临床医学这样,在医院门诊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出于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一方(患者)能够视对方(医方)为“朋友”和亲人,交心式的在极短暂的时间内将与病情相关的一切“和盘端出”?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由于医学是一门实践医学和经验医学,又由于医学的发展(包括设备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革新等)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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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时(下班时间)终止。二、合同到期续签的步骤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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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一、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如果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而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