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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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市街道涉外律师法律咨询·在民事纠纷事件中,甲乙双方均受伤,但甲方构成了轻微伤,乙方构不成轻微伤,甲方要求乙方给以经济赔偿,最多可以赔付多少钱.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医院变相裁员,劳动合同纠纷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男方07年入狱,因盗窃判刑5年还有5个月就会释放。入狱时男方私有财产共计80000元左右,当时外欠财产60000左右,财产全被女方控制。如今女方提出离婚那80000元是...
·杭州xx科创公司忽悠,骗人入培训:开无货源网店.它公司有存在雇人刷单嫌疑,欺骗和引诱他人入局
·请问陈律师我是做木工治的因上月底给房东做家里木工装修到一天前完工房东家说要少给我三千元,当时我与房东是口头上值成价格的没有书面合同,现在房东要减价在法律上有用吗?请陈律...
·你好我是一名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第三在实*但学校要求交住宿00请问下合法吗
·老宅基地被征用,户口不在老家能得到赔偿吗?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单位4都没给签用工合同怎么办?
·陈律师,新年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把我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转让给了别人我该如何维权?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什么
·村民A承包村内一块土地在村委同意下将该土地转承包给B两人签订协议但是协议中并未规定土地转承包的价格及其他费用问题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
·怎么判砍我的那人怎么赔偿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我在2019年11.20号在镇江丹徒区,我是一名驾驶员,因在场地卸货途中,受伤小腿骨裂,修养四个多月,我想这个起诉可以吗?我可以找我本地的律师给我起诉吗
·2016年10月,借款2万元,有欠条,陆续还了6000,还有14000,至今未要回,
·1987年县里出的临建批复,我家出资5000元盖的三间房,但当时批复写的爷爷的名字。批复中并未标明临建期限。这么多年也没有人找过我们。  ...
·探视权怎么争取,对方不执行
·我的钱包画在那个后备箱盖上了被人给拿走了,掉监控算不算犯罪?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请问下公司办理注销如果是交给其他专业人员办理,还需要财务负责人出面吗,公司注销后税务哪里实名的财务负责人是不是就自动注销
·你好!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方面的案件。我现在人在国外,暂时无法回国,想办理离婚有什么办法吗?目前已经分居两年半了,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我暂时无法回国,不知道...
·给看守所送冬季衣服男士的,请问可以送秋衣秋裤 棉衣毛衣鞋子啥的嘛?还没有开庭期间可以送信吗?
·你好我有7岁的女儿岁的儿子我想离婚,离婚是该怎么办了
·请问怎样才能知道小产权房用地不是农耕地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暂无
·尊敬的m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新年好!我8月23日的起诉新x保险公司退费一案,至今无音信,试问队排到sf么时间?年前能结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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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A承包村内一块土地在村委同意下将该土地转承包给B两人签订协议但是协议中并未规定土地转承包的价格及其他费用问题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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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9年11.20号在镇江丹徒区,我是一名驾驶员,因在场地卸货途中,受伤小腿骨裂,修养四个多月,我想这个起诉可以吗?我可以找我本地的律师给我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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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市街道涉外律师咨询解答·如果对方否认的话,可能需要证明微信系对方本人的 scopia0202
·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据需要补强。 weihaiyang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有什么问题,直接问律师。 weihaiyang
·那就聘请律师会见,搞清楚案情。 宋瑞岭
·怀孕的前提是俩人都愿意,由此可知你是有过错的,责任不能让男方一人承担。孩子是否保留,你得自己拿主意。 宋瑞岭
·同样上述意见。 宋瑞岭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建议面询律师. 苏雁晓
·建议先报警。 weihaiyang
·及时上诉,要求改判。 ljp33420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报警吧! 宋瑞岭
·身份证号码不是必要的,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即可。 weihaiyang
·未说清楚,难以解答。 宋瑞岭
·我实话实说,我和这家公司合作的事实情况,我交了15800块钱的直播服务费,一单都没有弄到,他们直播只是在敷衍商家,因为没把销量写进合同,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只管直播,不管... 小蜜哥
·建议双方协商。 潘兆忠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委托律师帮助。. 吉增萍
·退出来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即可。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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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市街道涉外律师法律常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近年来在司法诉讼领域,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原因有很多,大部分都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造成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会受到一定处罚,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给您详细介绍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
·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
一、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麻痹、劫持航空器等罪。(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二、假释后犯罪构成累犯吗被假释的...
·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怎样的?
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怎样的?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以实际履行行为进行确定原则。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概括地说是:有约定依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即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宅基地证、房产证、集体房产证三者又有何区别?
一、宅基地证和集体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等等。2、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室、村办企业等等。3、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而集体房产证是不允许办理房产证的。二、宅基地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
·过失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1、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在当代社会,关于土地的使用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中国,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在使用这两种类型的土地的时候,都会分别发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一、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1、协议离婚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协议离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
·蔺市街道涉外律师: 15923737050(郭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间接性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
近年来在司法诉讼领域,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原因有很多,大部分都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造成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会受到一定处罚,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给您详细介绍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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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麻痹、劫持航空器等罪。(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二、假释后犯罪构成累犯吗被假释的...
·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怎样的?
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怎样的?合同签订地点的确定规则是以实际履行行为进行确定原则。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概括地说是:有约定依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即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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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证和集体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等等。2、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室、村办企业等等。3、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而集体房产证是不允许办理房产证的。二、宅基地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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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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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在当代社会,关于土地的使用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中国,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在使用这两种类型的土地的时候,都会分别发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一、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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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1、协议离婚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协议离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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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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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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