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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朐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您作的《房产管理部门是否有权对私有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并作出决定拆除危房》案例解析是江西省高院2019年8月判决几号案件,因我的案件有相似之处,不知您是否方便告知?
·这样可以报警,能抓到人吗
·封存的病历,怀疑被私自启封过,应该怎么样处理?我在申请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发现,当时在医院封存的病历,有被启封过的迹象但是马上要做医疗鉴定了,我怕病历被做了手脚,鉴定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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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杨律师工伤治疗休养期间I工资怎么样发放?应不应该发放?磐石市工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原有祖业房屋“五柱房”一座连着平房一座。06年计划由政府工业开发,招商引资修建海螺水泥公司厂房设施,故要拆迁爷爷祖业房屋。08...
·我想请你代写行政再审申请书,有关产权登记方面的,不知怎收费的
·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盒超箭蚊香片过期半年了怎么办呢
·你好 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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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炒人有赔偿吗?已过试用期
·别人欠我钱不换,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现在人失联。
·您好,别人到我店子来,请我去跟他家做事,他不慎在我店里面地板砖摔跤,造成骨折,我有责任吗
·我的前夫在婚期间向别人借款十万元,现在离婚了,要债的人上门找我要钱,几次我不在家,他们动手打我父亲,一次还把防盗门榔头打坏掉,恐吓我爸爸出门小心点,报警几次都无用,因为...
·因我要在西宁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必须是西宁户口我没有所以我想用朋友户口买但因经济适用房必须五年后才能落户转到我名下我想问一下我购房的风险有多大
·临朐涉外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因为公司的原因我要自己租房因为公司的原因我要自己租房这样公司要不要给我房补呢
·货已发,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我是女方,是我起诉离的婚,当时是找不到男方公告离的婚,当时有孩子一个女孩子归我,现在我又结婚了,男方也是个二婚,有个女孩子跟的女方,我们想再要一个,批不下来,要求我把孩...
·我辞急工,但是他又扣我一个月的一半底薪,还有上个月的还罚款。说我上班时间辞工影响公司形san我辞急工,但是他又扣我一个月的一半底薪,还有上个月的还罚款。说我上班时间辞工...
·欠债人欠钱不还,多次交涉未果,如何走法律程序
·临朐涉外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盗窃偷车里东西.
·我在1993年依规向相关政府部门审请同意建的厂,现当地政府部门沒进行征用补偿强制驱离收储本厂,请问该审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没有土地证能否购买和能否过户
·王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下我家小孩在昆明打工一年半,被抓到现在半个月啦,西平公安局发来拘留通书说涉嫌诈骗罪,他们在公司也就拿1500一2000的工资,请问他们这事会不会很严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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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老家的一块耕地被二哥和村委会签署协议卖掉。做了组里一块公用祖坟地。这是在我不知情时发生的。这块地的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
·民办教师转正后,原来民办ahref=".66/special/gongl/"title="工龄"target="_blank">工龄还算/p>咨询编号887301|广东...
 临朐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时间: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欠条和借条那个有法律效力?欠条和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二、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得贷款呢?这些人就会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取得贷款进行投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那么房产抵押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首先,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我国土地权属复杂房屋要想能够抵押就必须具有清晰的产权,并且不在国家限定交易的范围之类这样方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简单来说也就是抵押房产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比如说小产权房,那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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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什么?
    任何事物之间的关系都需要有一个载体证明其关系的存在,这个载体一般不会以同种形式出现,载体的形式多种多样,那么到底什么是所谓的“关系载体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什么。司法实践中,需要劳动者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刚入职未满一个月,尚未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即出现纠纷;二、入职超过一个月,但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而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里不针对第一种情形做分析,因为劳动者入职时间短,用人单位可能不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故意。在第二种情形下,个别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法的制约,以达到与劳动者不存在...

·显名股东能否约定隐名股东?
    显名股东能否约定隐名股东?可以约定。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协议由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其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约定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否则,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为某种行为构成合同法上的违约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则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其次,协议对公司的效力。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对公司而言是无效的,隐名...

·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的怎么处理
    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的怎么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若是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样的理由(不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

·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观念已经比较强了,所以都知道单位要求自己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劳动者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对于这个问题劳动者一定要事先了解,以避免被用人单位欺骗。那具体而言,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这一过程中,除了房款还需要加纳一些税费,购房者缴纳房屋买卖税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一)购买且居住不到5年,交纳全额营业税.超过5年,非住宅交纳差额营业税。以房产证上标明的购置日期为准。(二)保险费率申贷年限1--5年0.08%,申贷年限5年以上0.06%。具体以各银行的利率说明为准。(三)不同等级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不同,以土地证上面积计算。受理日为10个工作日。(四)以上所有费用以物价、房管、税务等部门的最终规定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多退少补。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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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吗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吗?独生子女正常情况下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没有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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