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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朐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在两车道路上,我的汽车向右转弯与逆向行驶且速度很快的电瓶车相撞,我应该付多少责任,电瓶车还向我要误工费,营养缝,我应该怎么做?
·2020年10月11日,在云南抓捕一名犯人现转移宣汉看守所,名字张xx,想查一下看守所电话问问是什么事
·请问双鸭山看守所哪个看守所归桦南县林业局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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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我辞退了,也不补偿
·被夫妻两打脸颈部抓伤,沒有达到伤级监定,派出所说不需要做监定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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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遭企业解雇,企业应对职工有何补
·土地纠纷,一言难尽,我能当面给你谈谈吗?我有土地确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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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是小产权房的说法正确吗?
·离婚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少费用
·买了一辆新电动车五羊,没有开发票,店主说保修单就是发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请问了在你们那里申请伤残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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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法院电话
·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期限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您好,我公司有几辆货车为检车而在几前成立了一个运输队,只是运输公司产品。其间因朋友关系有辆车也挂在了我公司这个运输队名下。今6月,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被一出租车追尾,造...
·婚后一年没有给任何共同生活的钱财,并且婚前*博的行为,他全程谎言也就是今年才知道,现在就是人也找不到,他提的离婚之后才知道他欠了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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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地一个人进去。生病了xx不管。好几天了才给家里打电话,现在人都住在重症监护室,里面的xx现在一句不管。推卸责任
·给老板开车要不到钱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是事,目前我跟杨某还是婚姻关系,但是已经离婚申请一个月的期限过后,可以去办了,但是他又反悔了,条件也不谈,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彼此感情也没了,目前我...
·要离婚。结婚五年要离婚
·我看中一房子,属于回迁户的,但是他没有在开发公司开出房号,也就是说:我买他的房子不存在过户,可以直接在公司把房主开成我的名字。可是公司因为是回迁房,不签购房合同,只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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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4日,南京市溧水县发生一起令人惋惜痛心的交通事故,19岁的男孩路斌在得知自己高考成绩的当天,被疏于观察的驾驶人溧水县国税局干部甘培宏开车撞倒,虽经第一时间送医...
·强制执行六年,两年前执行了一部分(总款两万左右)约六千,到现在就没音了,联系法院就说让提供线索,查到当事人前两年申请的公司还在运行,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追讨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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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朐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一)、金钱赔偿所谓金钱赔偿,即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无论是对财产损失,还是对精神损害、人身损害的赔偿,都可以采用金钱赔偿形式。国家赔偿法把金钱赔偿规定为主要原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1)金钱赔偿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适用于任何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物质损害还是精神损害,也无论是对人身权或对财产权的损害,金钱赔偿都具有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优势。(2)金钱赔偿便于操作。金钱赔偿一般都有固定标准,便于实施,可以避免双方因标准不一达不成共识而难以实施的可能。正因为如此,金钱赔偿在国家赔偿方式中居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解除取保候审退取保金需要几天?
    一、解除取保候审退取保金需要几天?解除取保候审退取保金时间是不一定的,最长需要七天。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警方依法作出,时间就快一点。如果公民提出申请,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的,会作出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且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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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根据我国的征地活动对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而确定的一个名词。那么,既然提到房子,就有一些必须要看清楚和认识的问题。其中一个令我们比较上心的就是,安置房有没有三证?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也分为很多种,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这个问题是根据安置房的性质不同决定的。一、安置房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不能...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有哪些内容?
    非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非道路大致可以分为9类,可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呢?其实这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保险公司理赔。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处理或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交强险没有规定非道路交通事故就不予赔付且按照现行交通安全法法律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立法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因此在你发生的事故中不可能你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是投保时催你交钱,在事故发生后以种种理由不想赔钱。如果上法院的话,可以你请律师为伤者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当然因为是你请的律师总要为你说话,让你减...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按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在借条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或背面书写借条)。二、借条格式的要求有哪些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

·交通事故顶包者怎么处理?
    按道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该配合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人却凭借一些关系,叫他人为其顶包,这其实是构成了违法行为。那么交通事故顶包者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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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虽然行为人都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采取的手段不太一样,因此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那这个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两种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一般情况下两种罪名是易于区分的,但当诈骗行为和盗窃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容易混淆,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实践中存在争议,这也是审判实务中一个难点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法律界定进行分析探讨。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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