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服务范围·潍坊临朐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山东临朐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潍坊临朐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临朐建筑律师业务范围:临朐建筑律师,临朐建筑工程律师,临朐建筑房地产律师,临朐工程欠款律师,临朐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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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建筑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脸部受伤可以评级吗
·姚律师好,我姓姜,是九亭一所房产业主,通过蛋壳公寓出租房子,暴雷后,和公寓a租客有纠纷。他是8月租期,但是半年支付到2月4号。后半年未付,蛋壳app显示该租客已经协议解...
·小孩劝架被打还手了都是皮外伤别人叫我们赔偿请问我们有责任吗需要赔吗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工作出差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安全生产事故?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请问我该怎么."w990mamt20
·因开发商单方合同违约给建筑商造成的损失赔偿但甲方拒不赔偿因甲方的社会能力强连民工钱都不给
·我想咨询一下莒县看守所现在给犯人存钱是什么形式存?自带银行卡还是家属到看守所去存?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板让员工签订放弃缴纳五险一金。并且要干满一。未干满一罚万。这个合同有效吗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芒市公安拘留所电话
·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有人知道法律关于一房二卖的赔偿原则规定是怎样的吗
·我是嫁出去的孩子,户口也迁走了,但是土地没有变,我可以土地确权吗
·我作为实际施工人挂靠一家公司,现在款转进了挂靠公司被冻结的帐户里,怎么办?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我申请了①个网货平台,提交了资料,申请也没有成功。平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从我银行卡里扣了199元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
·我干着他们干活不小心从平方上掉下来了把退搬骨折了他们都不想管,怎么办
·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我是在机械厂上班时伤到左手,现在我左手的情况是小无名指少两节,中指还算是完整。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合同中三方约定了过户时间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中介方没有办成贷款审批,房东两个月以后还没有具备过户手续,我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了首付款和中介的一切费用...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如果摩托车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砸了,那么砸车的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责任--车主追究责任
·由于老板有非法融资罪,名下房产由国家收回,其中酒店拍卖处理,请问没有老板了,员工工资谁付?
·本人在去上班的门口,因为门口的空调水结冰,导致我的摔伤,算不算工伤呢
·酒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期间,再驾驶机动车该怎么处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户口是否必需签过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没有能力还贷款
·给女朋友分手了,一年转了14万能要回吗第一次5万第二次8万其他的就算了。中间有还我10万。因为想要结婚所以又用支付宝给她转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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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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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建筑律师咨询解答·关了快二个月怎么不判刑也不放人. 网友
·行凶,自然应当报警!快快!! 宋瑞岭
·可以起诉变更,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用人单位的行为值得肯定。 王成军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weihaiyang
·欢迎咨询! 宋瑞岭
·可以起诉要钱。 weihaiyang
·协商吧,但前提是你先还上一部分,否则通不过。 宋瑞岭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weihaiyang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ljp334202
·可以具体问一下办案的法官 秦卫东
·完整表达问题,建议具体电话咨询或到当地律所咨询为宜。 zag1971
·具体要看有没有证据。 weihaiyang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上诉。 weihaiyang
·被害人再起诉,就只能是民事部分了,是可以调解的。 宋瑞岭
·如果是未决犯,无法会见。 weihaiyang
·录个音吧。 潘兆忠
·最好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潘兆忠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法律对正常的宗教活动是保护的。 宋瑞岭
·能否要回一看证据,二看对方的履约能力。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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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建筑律师法律常识·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我们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会影响生产质量,影响工作进度,如果医护人员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就会导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这就属于医疗事故了。当事人为了弄清事情的真实情况,一般会进行司法鉴定,这样能尽快的进行赔偿,应该知道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
·新公司法对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新公司法对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众所周知,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总会面临到需要股权转让的情况。但是股权转让却不是说转让就转让的,它还需要一个流程。对于此股权转让的流程及相关规定,在新《公司法》中都详细提及。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公司法对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样的及其他相关问题。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也就是把这个财产平均分成两份,一人一份,但是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用分割。二、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一、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物权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根据2...
·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
·离婚时能不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
·临朐建筑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新刑法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新刑法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l、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具体是指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2、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干扰...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在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额度不够当前伤情医疗费用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
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我们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会影响生产质量,影响工作进度,如果医护人员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就会导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这就属于医疗事故了。当事人为了弄清事情的真实情况,一般会进行司法鉴定,这样能尽快的进行赔偿,应该知道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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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众所周知,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总会面临到需要股权转让的情况。但是股权转让却不是说转让就转让的,它还需要一个流程。对于此股权转让的流程及相关规定,在新《公司法》中都详细提及。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公司法对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样的及其他相关问题。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也就是把这个财产平均分成两份,一人一份,但是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用分割。二、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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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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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一、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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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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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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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刑法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l、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具体是指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2、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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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额度不够当前伤情医疗费用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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