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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区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浙江杭州临平区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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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1344401(姜律师)

 临平区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电焊作业的在没有犯的情况下突然公司领导要掉动我的工作岗位而且也不是电焊这方面的该怎么
·你好,宋律师,我想提交诉讼一份强制执行的负养费,诉讼搞。因疑情,法院让自己在网上诉讼,我不会诉讼,只能求律师嫩。这个滴需要多少费用
·今天收一份律师函,催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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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我住小区地下车库电器起火对家有财产损坏,现物业不理不问直接让我走法律程序。
·如果离婚对方什么都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弄
·你好,请问犯了诈骗罪在哺乳期可以拘留吗?
·我有两枚光绪元宝来交易买方说要第三方认证,请问有这个手续吗?因为东西是我传收藏,
·临平区刑事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博罪中的“组织”应如何理解
·乡政府要征收我们的基本农田用来建小区。征收后我们农民没有田可种,政府当怎样处理
·一年前投资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律师您好:轻伤害刑事案件,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附带的经济赔偿怎么讨要?能不能单独自行起诉?自行起诉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比如说:案发几个月后不起诉就是为过期不候、、、...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财产吗?比如我买的保险上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母是否会继承到?还有房产之类的?继母到来前我已超过18岁,来之后也从未对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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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
·卫律师您好!我在网上看到您的一些案件解答特别敬佩您。可以冒昧向您咨询一下吗?在中介看中一处房产,然后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之后,中介告诉我卖方暂时没有...
·我工资4个月没发  怎么办
·单方面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做?
·我哥在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失踪五六天了,到底是犯罪还是出了什么事,家属都不知道,我伯父伯母年纪已大很担心,可以麻烦律师帮忙打听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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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某女领过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两人分手已经一年,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一年来我的工资自己生活已经所剩无几,法院判决时对方是否有权要求我拿出工资消费证明。谢谢
·交通肇事罪。
·退婚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有两千元人民币放在车里,派出所已经抓到人,但钱拿不回来
·七十年代公社租用我生产队5亩土地减2000公粮用与锯木厂十几年前破产,现在我生产想追回该土地,能追回吗
·临平区刑事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我父母想一次性给付给我奶奶一笔赡养费,为了怕以后会有*烦,所以想和老人家签订一份协议,请问该怎样写才具体法律效力?是不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工伤问题,单位不报工伤,一直推诿,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现场同事的证明和身份复印件,同事不证明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途径可走?单位让受伤者休息一个月,说基本工资照发,不提报...
 临平区刑事律师咨询解答
 临平区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一、婚前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婿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婿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一、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做过多次人流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得到赔偿,除非男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专利申请减缴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
·临平区刑事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合同不制定地详细严谨,很容易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有机可乘,导致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对于违约责任条款的制定,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说到违约责任不得不提到的问题是“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很多当事人在签约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都表示非常的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违约责任概念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怎么才算侵犯图片版权?
    怎么才算侵犯图片版权?未经图片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达到获利目的属于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对图片仅仅进行色调和图案方面的说法,就作为自己作品使用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具体如下: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什么条件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如何判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

·车祸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车祸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车祸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工伤认定过程是怎样的?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在法律中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此时还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另外,进行工伤认定也是有一定过程中,那到底工伤认定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过程是怎样的(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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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一、上市公司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偷税会对企业造成后果: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以上情况,同时符合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

·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体系中制裁手段相对较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是很大的轻犯罪。为了实现刑法教育改造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犯罪分子理应接受刑罚制裁。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犯罪分子,因一些特殊情况无法收监执行。比如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一、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可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妨碍在监内执行刑罚的情况消失后,对罪犯仍需收监执行。二、保外就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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