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_沈阳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申请辽宁沈阳陵西街道国家赔偿

于洪区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陵西街专业律师>> 离婚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 合同债务 投资证券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医疗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陵西街周边律师>> 沈阳 沈阳市 新民 辽中区 康平 法库 和平区 沈河区 皇姑区 大东区 铁西区 浑南区 于洪区 沈北新区 苏家屯区 
 首页 >> 沈阳 >> 于洪区陵西街道律师 >>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
·沈阳于洪区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辽宁于洪区沈阳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陵西街道行政律师,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陵西街道国家赔偿律师,陵西街道民告官律师,陵西街道行政法律师,陵西街道行政许可律师,于洪区陵西街道行政处罚律师,陵西街道行政复议律师,陵西街道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女儿5月出的车祸,可是到如今他腿不好,是继续治疗还先处理问题呢?我这次是去其他医院住院...
·消费欺诈问题您好,我实体专卖店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首先价格比官网贵了300
·在工地项目部上班离职了不发工资怎么办?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我想在我们这卖化肥.请问要办哪些证啊?
·85年工作分的集体房子,99年厂倒闭了,但是一直都是住在里面的,那个房子产权属于谁?
·征信报告拍照给别人有风险
·您好,我这借给朋友1万5,他说一星期内还我,到现在一个半月了,电话打不通,微信没人接。...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交给黑中介,让黑中介转交给卖方的定金,在没有任何依据的前提下,被...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想请一名讨债或分成律师
·您好!我刚看到您处理的人事争议600天的案件,我的情况和当事人很相似,有些问题想要跟您咨...
·人被抓,问不到人关在哪要怎么办
·我在2007年出6万元买了父亲的房子我兄妹5个都知道但是外人都说公证一下好我想问问需要带什...
·你好,包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一审判决胜诉啦,然后工厂又上诉到中院了,然后就是中院...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您好!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给女方,违约责...
·公司体检发现病情,并配合治疗,初步治疗方案定为2年,期间每月住院一次(每次住院4~7天不...
·你好 有婚姻家庭问题,可以请你吗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案
·暂无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你好:本人有个民间借贷官司在你院,只因本人在国外刚回国,被限制高消费了才知道有个官司...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你好,我是南通市海安县城东镇人,想咨询房屋建高与公共地域使用规定。一...
·摩托车丢失也到了强制期我号也摇下了车也买了怎上牌
·周律师您好!我2006年二月进厂,2011年三月买的社保,老板不给补交缺的这几年社保,申请劳...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操律师:你好!请问,你明天上班吗?我有案子咨询你,谢谢!
·三个去足浴店消费,消费完了不满意向店员要回消费款,不妥协,然后在门外碰到两个相熟的朋...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
·建议与律师面谈。 weihaiyang
·要看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岳阳仇伶
·这种案子可以自己去的。 潘兆忠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这个可以问当地政府的。 潘兆忠
·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意见供参考。. 匿名
·根据你陈述的经过,对方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汪志宏
·婚姻大事要慎重。. 王成军
·是男方起诉吧。 潘兆忠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是被什么人拆的?是行政机关还是个人,你的情况没有描述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flashchao
·律师好    请问2021年南京花山高淳监狱服刑人员亲属本月可以会见吗?... 匿名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weihaiyang
·与销售商交涉,换车或更换发动机。  来自手机 吉增萍
·你请律师代理,律师全办,你就不用操心了。 宋瑞岭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这是无效民事行为,可以不履行 秦卫东
·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个人觉得目前的法律无法解决你的问题。 潘兆忠
·当然可以拘留人了。 weihaiyang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
·68岁了,还交什么社保? weihaiyang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所谓立案监督,就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对刑事案件...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庭前准备与开庭的功能区分
    我国在过去二十年对庭前准备和开庭两者的关系的处理,经过了一个反复的过程。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庭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事实问题常常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决定,开庭只是走过场。九十年代,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轰轰烈烈的推行,开庭审理被提到了很高的位置,一步到庭、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

·抢劫罪量刑标准
    一、量刑基准的确定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

·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代表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构成,每一机构执掌公司不同的权力,从而在合作与制衡中实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有效...

·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
·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04991996(贾律师)  13998891561(曹律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于洪区陵西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www.csj64.com
©Copyright 长三角律师网 since.2000
2022-4-11 13:07:47.1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