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桂林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广西桂林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临桂区行政律师,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临桂区国家赔偿律师,临桂区民告官律师,临桂区行政法律师,临桂区行政许可律师,临桂区行政处罚律师,临桂区行政复议律师,临桂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临桂区行政律师,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临桂区国家赔偿律师,临桂区民告官律师,临桂区行政法律师,临桂区行政许可律师,临桂区行政处罚律师,临桂区行政复议律师,临桂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澳门领证大陆可以起诉单方面离婚吗
·1982年家里流浪汉被河南洛阳派出所抓住,父母姓一样赶尸
·我想离婚,提起诉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如何到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手续?
·我离婚,协议已提交,男方反悔
·一张货款,一张借款,同时起诉一人,一审法官说两种法律关系,只能受理一张,当时时糊涂同意一张,后想执行麻烦,又到二审判,维持原判,怎样可合并又快又准收回原
·我的银行卡被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冻结了,从2024年2月冻结到2025年了
·想咨询一下别人欠钱的事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别人欠我钱的事
·怎样在网上提交再审申请书
·有人在快手向我购买卡片42张。他说货到付款。我将卡片寄给他。可他却不付钱了。该怎么办?
·别人欠我的钱我结留在法院里现在2个月了也没有拿到钱我要找律师帮我要来
·治安拘留可以家属探视吗?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我老公他们三个人盗窃塑钢窗判刑,已经被送到沧南监狱,同案犯家属收到判决书和入监通知书了,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办?另外一起案件有两个案卷号正常吗
·离婚了,人家起诉我,我要请律师
·儿媳无数次谩骂、辱骂老人,没有物证,村中多人可以作证,是否可以控告其犯了虐待罪?
·请问一下我诉讼的案件什么时候得到回复
·我微信被法院冻结了莫名其妙被冻结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两人一起工作生活,但是每次都是由男方一人从公司借支,然后在转账给对方,双方也有口头承诺生活开支aa
·我父亲和我姑妈拥有南京鼓楼江苏路一幢3层楼花园洋房.他们已去世. 我们小辈已经办好继承公证. 但办房产证出现问题.能否免费微信细谈
·公路出让,赔偿
·本人在枫树四路上班,提交案件不处理,打电话也不接。
·能调解离婚吗?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我是油田的我要起诉需要上油田法院还是盘锦法院?
·请问一下:我遭遇了异地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案,被告所在地在睢宁县。提交上诉以后,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该院受理范围,不予立案,我该找谁解决问题?
·1982年家里流浪汉被河南洛阳派出所抓住,父母姓一样赶尸
·我想离婚,提起诉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如何到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手续?
·我离婚,协议已提交,男方反悔
·一张货款,一张借款,同时起诉一人,一审法官说两种法律关系,只能受理一张,当时时糊涂同意一张,后想执行麻烦,又到二审判,维持原判,怎样可合并又快又准收回原
·我的银行卡被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冻结了,从2024年2月冻结到2025年了
·想咨询一下别人欠钱的事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别人欠我钱的事
·怎样在网上提交再审申请书
·有人在快手向我购买卡片42张。他说货到付款。我将卡片寄给他。可他却不付钱了。该怎么办?
·别人欠我的钱我结留在法院里现在2个月了也没有拿到钱我要找律师帮我要来
·治安拘留可以家属探视吗?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我老公他们三个人盗窃塑钢窗判刑,已经被送到沧南监狱,同案犯家属收到判决书和入监通知书了,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办?另外一起案件有两个案卷号正常吗
·离婚了,人家起诉我,我要请律师
·儿媳无数次谩骂、辱骂老人,没有物证,村中多人可以作证,是否可以控告其犯了虐待罪?
·请问一下我诉讼的案件什么时候得到回复
·我微信被法院冻结了莫名其妙被冻结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两人一起工作生活,但是每次都是由男方一人从公司借支,然后在转账给对方,双方也有口头承诺生活开支aa
·我父亲和我姑妈拥有南京鼓楼江苏路一幢3层楼花园洋房.他们已去世. 我们小辈已经办好继承公证. 但办房产证出现问题.能否免费微信细谈
·公路出让,赔偿
·本人在枫树四路上班,提交案件不处理,打电话也不接。
·能调解离婚吗?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我是油田的我要起诉需要上油田法院还是盘锦法院?
·请问一下:我遭遇了异地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案,被告所在地在睢宁县。提交上诉以后,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该院受理范围,不予立案,我该找谁解决问题?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被判处执行假释会不会加时间?
一、被判处执行假释会不会加时间?被判处执行假释可能会加时间,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二、办理假释需要哪些条件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
·1、在假释考验期相当于正在执行刑罚
1、在假释考验期相当于正在执行刑罚,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在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2、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3、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一、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暂时失去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不签保密协议不让离职合法吗?
1、没有法律规定,辞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机密是员工的义务,无论签还是不签都应该执行。签订保密协议应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方面把“未签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的理由,是不合法的。2、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这种情况下签订保密协议是合法的。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则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一般2年)...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前期间是采取强制措施所导致的结果,判刑六个月既可能是拘役也可能是有期徒刑还可能是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
·2023年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有哪些?
1、轻伤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2、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一、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合同诈骗刑事案件审理结束提出民事赔偿时发生,合同诈骗罪案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若是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样的理由(不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认定...
一、被判处执行假释会不会加时间?被判处执行假释可能会加时间,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二、办理假释需要哪些条件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
·1、在假释考验期相当于正在执行刑罚
1、在假释考验期相当于正在执行刑罚,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在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2、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3、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一、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怎样?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暂时失去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不签保密协议不让离职合法吗?
1、没有法律规定,辞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机密是员工的义务,无论签还是不签都应该执行。签订保密协议应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方面把“未签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的理由,是不合法的。2、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这种情况下签订保密协议是合法的。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则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一般2年)...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
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什么?羁押10个月判刑6个月规定是前期间是采取强制措施所导致的结果,判刑六个月既可能是拘役也可能是有期徒刑还可能是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
·2023年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有哪些?
1、轻伤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2、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
·临桂区行政诉讼律师: 13978367806(宋律师) 13977350381(卿律师)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
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一、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什么时候发生?合同诈骗转成民事纠纷在合同诈骗刑事案件审理结束提出民事赔偿时发生,合同诈骗罪案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若是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样的理由(不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认定...

行政诉讼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