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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河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北仑区大榭某个工地,工作时被重物把大脚趾砸骨折了,想了解一下怎么处理,怎么赔偿!
·继承纠纷,兄弟姐妹商量不了,只能起诉解决吗?
·如何写门市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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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女方是农业户口,男方是非农业户口,女方可以落户到男方居住地的农村户口吗?
·我办理了商场入职手续,但还没跟公司签合同,现在家里有特殊情况想不上班了,可以直接不去上班吗
·以前上班的工厂欠我10万工资,已经离职一年。昨天找到老板并打了欠条,答应年前给清。刚才得知工厂已经倒闭,厂房已经拍卖结束,现在怎么办,欠条还有效吗?后面怎么解决
·断七根肋骨对方付药费我出院后应该怎麽赔尝我
·我的x套餐别人办理了取消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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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处房产现在想卖一我先问一我需要交税吗
·我父母最近老往秦皇岛跑,说是要发财,说是什么中国梦项目(商会商务运作),马上要成为千万富翁。我感觉是传销告诉他们他们不信,说不用交钱,不控制人怎么是传销。我现在很担心他...
·商铺租赁,退租
·有关竞业违反的诉讼;单位诉求:1)返还已发竞业金75万;2)支付违约金80万;3)继续履行竞业协议;我是个人;对方通过一些聊天记录搜集了个人违反竞业的证据;...
·借款人不还钱,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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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我在北京一所公立幼儿园工作,今年12月由于先兆流产请假四周(12月7日——1月3日),在十二月底单位发放了本学期的效益奖和元旦过节费,同事们都拿到了4200左右,而我只...
·在医保问题上四大直辖市都不一,样。医保各人负担,天津市最高。而且人口在四大直辖人口占第四位。拿北京市来说没制行医保,药费每人每年2万医疗费用。人家都没超医药费。可天津市...
·你好,我家人是开货车的,在运输途中,在一段高速路上平均车6日晚11点左右出车祸了,当场丧命。人是湖南的,父6岁了,农民出生,没有经济来源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执行董事跟董事长又有什么区别?同一个自然人是否只能担任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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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争抢中受伤,责任是否要全部承担
·可以向看守所确认他有没有被关进去
·能不能认定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呢
·儿子犯诈骗罚钱花光,我没钱交罚金怎么办
·我想提问网络认识的一个女朋友:?我给她转了差不多有一万元钱给他:,现在他把我的电话徽信全部拉黑了:,我可以投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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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以前的男朋友打破了额头。现在头上有大概6厘米的伤害。事情是2012年12月9日报警,至今我没有去验伤  派出所也没有处理,现在受伤的部位不长头发...
·骑自行车被电动车撞伤,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对方全责,医药费对方出的,其他该如何要求对方赔偿?按照法规对方该如何赔偿?
 凌河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常识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旨在救济供养直系亲属,我国是有要求一定要发放的。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接下来,由带您了解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划分标准。一、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起,仍按每...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不一定有用,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是留置送达或是送达给被告同住成年家属,则要等到开庭时,看被告是否到庭,被告如果到庭,承认其就是原告所起诉的人,借条是其出具的,等于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如果被告到庭但是不认可借条是其出具的,但原告明确指认被告就是原告起诉的借款人,则原、被告任...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其中对质量影响最大的就是机电工程质量。所以,我国对于机电工程有着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那么,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1、保证电缆线路施工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电缆线路施工的重点是隐蔽工程。电缆沟平坦、直线段不出现蛇形弯。电缆敷设前做好单盘测试及配盘工作。对电缆沟的检查实施专检制度,设专人对沟的深度、宽度及平整度进行检查测量,确保沟深达到标准要求,沟平直、无起伏;及时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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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方律师的主要工作
    (一)在实施并购前对并购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购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其中在参与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规模和范围等方面必然受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限制,特别是当并购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时候,政府干预是必然的,而且政府在并购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时会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败。所以,律师参与企业并购业务首先要对并购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二)对目标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做尽职调查。为了确保并购的可靠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并购方在决定并购目标公司前,必须要对目标公司的内部情况进行一些审慎的调查与评估。这些调查和评估事项包括:1、目标公司的产权证明资料(一般指涉及国有产权时国资管理部门...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1、主观目的不同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合同形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行为人意图通过对方的履行获取对方的财物,而自己根本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即行为人意图无偿占有他人财物。在合同...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二、专利权人分...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法院如何判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法院如何判?涉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指聚众阻碍执行职务的首要分子,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执行职务的,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指聚众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为了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现存财产关系和交易安全,《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时限有具体的规定,那么法律中规定,一般在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的保全是为了有效的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何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当事人可能会违法诚实信用原则,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此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债权人的债权有效存在是撤销权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撤销权是一种法定的实体权利,但同时又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没有债权撤销权便成为无本之木。所以,债权人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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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与同居有何区别
    重婚与同居有何区别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一般工作岗位都会让我们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一般工作岗位都会让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规定的是必须要提前告知员工,否则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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