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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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涉外律师法律咨询·你好!粉碎性骨折报工伤了,对方全责,能赔多少?厂里和公司都要赔钱,是怎么赔的?赔哪些东西
·我与公司签了劳务合同,一直没进场,前天公司老板说,他的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了,合同作废,我能和他们打官司吗?求助您们,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有一门市门口放了一抓烟机、可是特别难抓住烟、违法不?/p>
·别人为经过我同意,擅自用我照片做成表情包,随意乱发
·您好!我现在遇见一个有关劳务的纠纷!这个公司去月份我们开始合作,截止今已经之久。去的
·网贷七天很多逾期了,天天电话不断,借款两千到手1400
·2019号上0分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说全国手机号抽奖抽到你有一*酒送给你,酒是不要钱的这要给路费,他要我的地址我就给他了,过了一会儿听朋友说是遍子,我在打电话打不通了,我...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健身中心,健身后晕倒
·李律师你好: 我老公是城镇户籍的退役军人,98年退伍后被赣榆县政府安置到赣榆县墩尚镇建管所上班,属于事业编制,2002年...
·工地干活,左手无名指被利器切断,小拇指骨折,包工头手里干活,没有劳务合同,也没有给买保险,老板现在不交住院费,强制叫出院
·我是山西晋城沁水人。去年六月中旬利用假采发证骗取我现金27万,听说他被判刑了。我想问下他几时出狱。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国家法制办怎样是完成工伤认定?
·住的高档封闭小区,在我们不在家时,有人进去住过好几天,脏的锅碗瓢盆一大堆没来得及刷洗,而且还睡过可能有一段时间,我提出的条件是厨房用具,屋内床上用品换新的不能再用了,我...
·您好,和前男友分手前他让我归还所有他给我花的钱,并且说是以朋友的名义借给我的,起诉了我
·你好。请问许昌市女子看守所用的钱卡是哪个银行的。跨行可以充钱吗
·你好,我对象意外死亡,工地赔偿115万。公公给我50万,还有说给20是孩子得,结果我跟他商量写孩子名字存款,他不干。开始说18岁给孩子。现在就说还有俩万多是孩子的,其他...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交通事故,我复议书都上交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给我回信息,是怎么回事啊?
·领导要求我不报工伤以后在工资方面给我多发点钱,但事后我工资跟本就没有多给一分钱,请问这样的事我还有什么办法吗?
·第一张招工表填写的年龄比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小一年,想今年退休可以吗
·对方捡手机不还,态度恶劣,怎么办?
·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了,独自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现想离婚联系不上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
·我们企业今以及去都是亏损的为啥还要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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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涉外律师咨询解答·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人
·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的。 潘兆忠
·我想问下有这个人吗. 匿名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受法律保护,应予支持。 weihaiyang
·一般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网上可以看一下,自己写。 潘兆忠
·如果你的父亲没留遗嘱,所有的子女都有权继承。 weihaiyang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何晓艳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看冻结的原因。 weihaiyang
·交警处罚如不交,肯定会加罚息的。 宋瑞岭
·如果没有别的情况,那赔偿是没有的。 潘兆忠
·当地律师代理为宜,请主动联系。 宋瑞岭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完整描述问题。. 吉增萍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张海英
·有存在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有权依法决定司法拘留。 新疆库尔勒石斌
·与你要委托的律师协商。. 岳阳仇伶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chnlegal
·离婚分的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怎么可以分配的。那就看你你父母去世,遗产继承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在,你继承的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需要分... 律师
·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的。 潘兆忠
·我想问下有这个人吗.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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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涉外律师法律常识·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
有人疑问,罪犯能不能贷款?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是属于想象竞合,不属于法条竞合,因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其行为仅成立招摇撞骗;而当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那么该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原本无关联的两罪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关联性。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二、主要原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而不成立法条竞合。两罪的条款...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刑事案件的辩护内容包括什么?
一、刑事案件的辩护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刑事案件的辩护内容包括:第一、辩护权第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第三、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范围第四、辩护人的责任第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刑事辩护一般是由律师进行的。可以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二、具体内容拓展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请求事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因购销××合同纠纷,业经××仲裁...
·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
随着我国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成了老百姓的一个大问题。因此,就催生了小产权房的发展,难以承担高昂的商品房价,转而入手小产权房,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小产权房的非合法性也带来了后期转让的问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牟取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的内容。一、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市民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
·建筑工程中标公示期是怎样
建筑工程中标公示期是怎样一、建筑工程中标公示期是怎样1、指定媒体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文本起7日内应在该媒体刊登招标公告。2、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一般应留有较为合理的时间让投标人做准备,此环节考证后虽无硬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合理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否则有暗箱操控之嫌。3、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4、中小型项目的开标至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时间一般项目当天就可结束,但评标和定标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确定中标人。5、自确定中标人...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
·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同,然后到指定的用人单位上班,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并不和派遣工签署合同,但是两者之间却是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围绕这个用工领域经常出现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占有改定质押合同是可以生效的。因为质权人必为债权人,不论采用何种交付方式,都是质权人占有质物,而抽象占有改定,是债务人占有标的物。本文所说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只能是指具体占有改定方式,即存在转让合同与质押合同两个合同的情形,即便是口头的质押合同,它也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里说的“质押财产”是动产。质权的设立是否限于动产的现实交付呢?交付是交付占有,通常所说的交付,是指现实交付。观念交付是现实交付的对称,也称为拟制交付。观念交付:实际占有并不发生变化,标的物并不过手,只是占有的本权发生了变化。观念交付包括简易...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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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疑问,罪犯能不能贷款?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是属于想象竞合,不属于法条竞合,因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其行为仅成立招摇撞骗;而当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那么该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原本无关联的两罪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关联性。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二、主要原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而不成立法条竞合。两罪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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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的辩护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刑事案件的辩护内容包括:第一、辩护权第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第三、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范围第四、辩护人的责任第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刑事辩护一般是由律师进行的。可以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二、具体内容拓展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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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请求事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因购销××合同纠纷,业经××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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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成了老百姓的一个大问题。因此,就催生了小产权房的发展,难以承担高昂的商品房价,转而入手小产权房,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小产权房的非合法性也带来了后期转让的问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牟取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的内容。一、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市民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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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涉外律师: 13503570377(杨律师) 13935711527(李律师)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同,然后到指定的用人单位上班,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并不和派遣工签署合同,但是两者之间却是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围绕这个用工领域经常出现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
占有改定质押合同生效吗?占有改定质押合同是可以生效的。因为质权人必为债权人,不论采用何种交付方式,都是质权人占有质物,而抽象占有改定,是债务人占有标的物。本文所说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只能是指具体占有改定方式,即存在转让合同与质押合同两个合同的情形,即便是口头的质押合同,它也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里说的“质押财产”是动产。质权的设立是否限于动产的现实交付呢?交付是交付占有,通常所说的交付,是指现实交付。观念交付是现实交付的对称,也称为拟制交付。观念交付:实际占有并不发生变化,标的物并不过手,只是占有的本权发生了变化。观念交付包括简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