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邢台临城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河北邢台临城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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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征地补偿,公益性和商业性可以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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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日休假,20日生产:2017月份公司未通知我,就在9月份停缴了公积金。自从得知公司停缴公积金后,就与公司协商辞退的事情,至今未果,公司今天通知我上班."w990...
·婚姻内,曾告知男方,怀孕了,因男方不管!!!管不了!!!导致流产,难道就没有赔偿吗????谢谢!!!!.
·县自来水公司挖机工程款项三年未结清,请有关部门x有没有实在的
·我是岔路口村的,在2008年5月的征地中,被村领导们诱骗假离婚,假结婚使其早日签下协议,其后2009年,搞了个什么揪错,说什么以前的合同无效,要从新签协议,请问,我们之...
·我家在农村,跟隔壁家有个弄,现在隔壁家说那个弄是他们家的,我现在想在我家墙上装个空调外机,他不让我装,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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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你好关于折迀问题能不能维权?
·离婚,感情破裂.
·持械入室抢劫未遂,被被抢劫者夺械打伤,法律上两者应当负怎么的刑事责任?
·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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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
·诉讼离婚需要怎样的程序,资料,女方三年多没有联系,也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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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欠条本于2O20年1月23号把我们几个人的工资付请的到现在还沒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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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我是务工人员,有我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本人是电动车绿灯通过路口,被右边因堵车绿灯通过的车撞了,倒在跟我同方向车身上,请问我有责任吗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借条借条今借到XX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一即日起180天内如本人和XX结婚本借条自动失效,这样的借条有效果吗?
·我的编制让人顶了,2018年查7月在编办查还在而9月又被删除了,还有好多证明我
·临城行政诉讼律师: 0319-2268153(李律师) 13131985959(马律师)
·亲属在山西被摩托车撞死了,但是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你好我当初用小产权房作抵押私人借贷50万未还,未办抵押登记,后法院判抵押无效,请问法院会可以查封跟拍卖我房子吗?谢."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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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现在小孩要补办出生证明,以便马上报名上幼儿园,女方不肯,非要离婚后,还说离婚后与她无关,男方就可以自己去补办,该怎么做m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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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领导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不给立案. 网友
·要看当地了, 潘兆忠
·如果借你的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报案警察也不会受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海英ying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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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继续工作,但不是劳动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网友
·可以要求通电。 weihaiyang
·去当地法援中心咨询. dms720913
·缴纳医保了,就应当享受医保待遇呀。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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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首先签订征用协议,商定补偿价格,然后才能交付土地。 宋瑞岭
·去问派出所。 weihaiyang
·欠钱当然要给了,同现金有关系吗,当然给钱后可以要对方打个收条。 weihaiyang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房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3人平分,现金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分。小孩个人的意见很重要,他有选择和谁的权利。 律师
·临城行政诉讼律师: 0319-2268153(李律师) 13131985959(马律师)
·起诉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网友
·投诉试试吧!这种冒风险的整容,做好不要做。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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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签了代理合同可以口头辞职吗
可以,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现在的犯罪一般呈现出来的都是比较隐晦和高科技的,直接以最蛮荒的抢劫方式犯罪的这种犯罪团伙已经非常少见了,而且一提到抢劫以后,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持凶器抢劫,甚至对于当事人佩戴的首饰等这些直接都是一把从身上拽下来的,抢劫的暴力程度可见一般。那么,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具体是怎么界定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具体是怎么界定的?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抢走财物或者交出财物的方法。所谓“胁迫”,是指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一、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
·临城行政诉讼律师: 0319-2268153(李律师) 13131985959(马律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这几种问题如今成为了社会的聚焦点所在,不少人们为此问题而感到力不从心。接下来将解答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现在很多来上海打工的年轻人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就需要和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对维护自身利益,解决争议非常有帮助。那么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结合一篇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来具体和您说说。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出租房屋情况(一)房屋基本情况1、产证编号:2、权利人:3、房屋座落:4、建筑面积:平方米(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生活中许多离婚诉讼案件第一次审理法院都会进行调解
生活中许多离婚诉讼案件第一次审理法院都会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也不会判决离婚。但由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一个家庭中继续生活下去了。原告方会向法院进行第二次进行离婚诉讼请求,那第二次离婚诉讼多久能立案,下面我们就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一)对于第一次离婚的,符合立案条件的马上立案起诉条件: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不过很多人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还缺乏了解。比如究竟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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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
政府除了能对违法的公民作出处罚以外还可以针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之中隐藏着许多违法现象而必须由政府通过处罚的形式进行规制,而对它们的处罚一般就是罚款或者吊销相关的资格。那么,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1.企业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2.丧失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
·债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债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共同之处在于每次借债都是需要担保的。如果我们遇到急事需要借债,这时候就需要有担保,您最熟悉的其中一种担保形式就是担保人,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担保形式,那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债的担保形式有哪些?债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1、人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保证是人的担保的典型。 2、物的担保 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
可以,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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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一、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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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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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许多离婚诉讼案件第一次审理法院都会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也不会判决离婚。但由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一个家庭中继续生活下去了。原告方会向法院进行第二次进行离婚诉讼请求,那第二次离婚诉讼多久能立案,下面我们就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一)对于第一次离婚的,符合立案条件的马上立案起诉条件: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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