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杭州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浙江杭州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临安区行政律师,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临安区国家赔偿律师,临安区民告官律师,临安区行政法律师,临安区行政许可律师,临安区行政处罚律师,临安区行政复议律师,临安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临安区行政律师,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临安区国家赔偿律师,临安区民告官律师,临安区行政法律师,临安区行政许可律师,临安区行政处罚律师,临安区行政复议律师,临安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你好,我老乡借了我几千元钱,有八年多了没还,最近找他要钱,他总是找借口拖,请问有什么方法?
·查6.24号有没有一位刘xx的人转到本监狱,家属什么时候可以探监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我婆"20562608l"""被追,对方机动车,我婆婆骑的电动车,我婆婆腿和脑袋均受伤,对方说他抱了保险,保险公司给他赔了。现在我们这边的医药费护理费都不给我们,怎么解...
·你好,一般看守所最长能呆多久判刑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根据条律不是只有千分之二吗,而且也应三方承担啊滞纳金的计算究竟是怎样的
·离婚昨天从中午到0点中间没跟我联系,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接,最后跑到上海见网友去了,联系上的时候撒谎说在家睡觉,我嫌恶心必须离婚,您有啥办法吗什么都不要,我俩没财产只有债...
·被以结婚为理由骗钱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您好!我公司是家新办企业。准备帮员工缴纳社保。有些员工之前已在外地交的社保,请问如何转入无锡来。另有些员工是从未参保,一些已在无锡参保。请问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暂无
·关于車置宝拖欠卖车款立案的问题。
·跟网友断了联系了,他犯事,被抓进拘留所里了,但是一直以明信片的方式骚扰我,怎么办。
·我在外地交社保,孩子在本地上学,外地社保能用吗请老师指导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笔记本手机被偷,与房东有责任吗?
·房子会被他们让法院强制拍卖吗
·江苏户籍的学生能转到湖北上学吗?能高考吗?/p>
·你好,在越南,护照丢失,已补回,但公司不帮签,也不说,道到担误了签证
·从A手中租赁土地使用,但是A土地是向B租赁的,现B将A告上法庭准备收回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3万多,想要退款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
·问下我母亲离开我们十二年了,我现在想寻找回来我母亲,她的任何个人信息我都没有只有一张照片可以找到嘛?希望律师们帮助一下我谢谢
·我本人经营的是个体餐饮,雇佣5个本市人员。是否要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如何操作?
·因为我领导的出尔反尔导致人事部门不认为我的离职时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人事部门给我新单位发非正常离职函,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注:我公司人事规定是旷工三天按...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好:村里欠我02年至04年三年的工资没钱给我,08年村集体发放承包地我就找当时的书记要工资,书记说没有钱给我两亩土地顶工资,我就同意了。村里干部当时就丈量了两亩地给我...
·你好,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一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有15个月的提成没给我,还有我代理的产品一共一万多也没给,请问怎么."w990mamt20
·你好,我老乡借了我几千元钱,有八年多了没还,最近找他要钱,他总是找借口拖,请问有什么方法?
·查6.24号有没有一位刘xx的人转到本监狱,家属什么时候可以探监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我婆"20562608l"""被追,对方机动车,我婆婆骑的电动车,我婆婆腿和脑袋均受伤,对方说他抱了保险,保险公司给他赔了。现在我们这边的医药费护理费都不给我们,怎么解...
·你好,一般看守所最长能呆多久判刑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根据条律不是只有千分之二吗,而且也应三方承担啊滞纳金的计算究竟是怎样的
·离婚昨天从中午到0点中间没跟我联系,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接,最后跑到上海见网友去了,联系上的时候撒谎说在家睡觉,我嫌恶心必须离婚,您有啥办法吗什么都不要,我俩没财产只有债...
·被以结婚为理由骗钱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您好!我公司是家新办企业。准备帮员工缴纳社保。有些员工之前已在外地交的社保,请问如何转入无锡来。另有些员工是从未参保,一些已在无锡参保。请问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暂无
·关于車置宝拖欠卖车款立案的问题。
·跟网友断了联系了,他犯事,被抓进拘留所里了,但是一直以明信片的方式骚扰我,怎么办。
·我在外地交社保,孩子在本地上学,外地社保能用吗请老师指导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笔记本手机被偷,与房东有责任吗?
·房子会被他们让法院强制拍卖吗
·江苏户籍的学生能转到湖北上学吗?能高考吗?/p>
·你好,在越南,护照丢失,已补回,但公司不帮签,也不说,道到担误了签证
·从A手中租赁土地使用,但是A土地是向B租赁的,现B将A告上法庭准备收回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3万多,想要退款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
·问下我母亲离开我们十二年了,我现在想寻找回来我母亲,她的任何个人信息我都没有只有一张照片可以找到嘛?希望律师们帮助一下我谢谢
·我本人经营的是个体餐饮,雇佣5个本市人员。是否要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如何操作?
·因为我领导的出尔反尔导致人事部门不认为我的离职时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人事部门给我新单位发非正常离职函,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注:我公司人事规定是旷工三天按...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好:村里欠我02年至04年三年的工资没钱给我,08年村集体发放承包地我就找当时的书记要工资,书记说没有钱给我两亩土地顶工资,我就同意了。村里干部当时就丈量了两亩地给我...
·你好,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一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有15个月的提成没给我,还有我代理的产品一共一万多也没给,请问怎么."w990mamt20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潘兆忠
·除了辩护律师,其他律师不可能知道。 宋瑞岭
·一般情况下是家属去存钱。 weihaiyang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是讨债的行为,不一定属于非法拘禁,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ljp334202
·责任大小由交警认定。 weihaiyang
·你可查询114或导航过去。 宋瑞岭
·分几个档次,具体可以自己百度一下。 weihaiyang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便于解答。 宋瑞岭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看公司的剩余部分来定了。 ljp334202
·不一定,可以不迁m 律师
·这个估计要从投诉的角去解决了。 潘兆忠
·你可以提出证据反驳。 ljp334202
·仍有可能被取保。 weihaiyang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要定性,该笔钱是什么性质的钱,为何要要回。 秦卫东
·可以去看守所问问。 weihaiyang
·这个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的。 潘兆忠
·请你讲出你的问题 秦卫东
·委托律师及时处理,先赔偿谅解影响量刑 张锦天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同律师当面谈吧。 weihaiyang
·建议协商解决。 潘兆忠
·除了辩护律师,其他律师不可能知道。 宋瑞岭
·一般情况下是家属去存钱。 weihaiyang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是讨债的行为,不一定属于非法拘禁,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ljp334202
·责任大小由交警认定。 weihaiyang
·你可查询114或导航过去。 宋瑞岭
·分几个档次,具体可以自己百度一下。 weihaiyang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便于解答。 宋瑞岭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看公司的剩余部分来定了。 ljp334202
·不一定,可以不迁m 律师
·这个估计要从投诉的角去解决了。 潘兆忠
·你可以提出证据反驳。 ljp334202
·仍有可能被取保。 weihaiyang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要定性,该笔钱是什么性质的钱,为何要要回。 秦卫东
·可以去看守所问问。 weihaiyang
·这个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的。 潘兆忠
·请你讲出你的问题 秦卫东
·委托律师及时处理,先赔偿谅解影响量刑 张锦天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同律师当面谈吧。 weihaiyang
·建议协商解决。 潘兆忠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
·债权可以做质押担保吗?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吗在借钱给他人或找别人借钱时,双方所产生的关系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需在与债权人约定的时间内对其债务进行还款同时债权关系中的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如《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汇票、支票、本票...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没有问题,都会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交付保证金,当工程施工结束后开始计算一段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如若工程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就可以将保证金打回给施工单位,但是一旦工程,如公路工程在公路工程质保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则不仅不返还保证金,施工单位还需要立即整改。一、公路工程质保期质量保修期是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2、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夫妻的房产的继承首先确定应当是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然后进行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四)、四级工伤鉴...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若业主大会决议并无违反法律行为或侵犯业主权益的,业主需服从业主大会决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所谓实体权益受到侵害,是指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区分所有人的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侵害。所谓程序权益受到侵害,是指区分所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
·债权可以做质押担保吗?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吗在借钱给他人或找别人借钱时,双方所产生的关系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需在与债权人约定的时间内对其债务进行还款同时债权关系中的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如《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汇票、支票、本票...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没有问题,都会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交付保证金,当工程施工结束后开始计算一段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如若工程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就可以将保证金打回给施工单位,但是一旦工程,如公路工程在公路工程质保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则不仅不返还保证金,施工单位还需要立即整改。一、公路工程质保期质量保修期是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2、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夫妻的房产的继承首先确定应当是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然后进行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南京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四)、四级工伤鉴...
·临安区行政诉讼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若业主大会决议并无违反法律行为或侵犯业主权益的,业主需服从业主大会决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所谓实体权益受到侵害,是指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区分所有人的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侵害。所谓程序权益受到侵害,是指区分所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

行政诉讼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