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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诈295元,报警了警方会力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李波律师甲天下律师事务所san
·你好!我想咨询你
·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治愈,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对方,由于赔偿金额不想打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都需要什么东西,会不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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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律师好,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律程序,能咨询一下吗
·借给朋友14万元,失联,诉讼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我因脊髓型颈椎病在南京454医院三次接受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第三次注射后产生了败血症,先后付了治疗费用64000余元(报销了40000余元)。魏则西事件后,才知道这种...
·跟老公性格不合,想离婚,分居两年多了,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
·您好:某某人与我共用一个杯子喝酒,事后我自己检查化验被他传染上了大三阳病x,我所花销的医药费以及以后的治疗费应该由某某人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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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将一辆货车卖给乙方,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中,甲方保留了所有权,并规定,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车款,甲方有权将车扣回,直至还清为止。在协议履行一半时,乙方...
·请问离婚半个月以后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你好,我父亲在当地路桥公司規定位置收停车费,下午5点左右胸口闷,表情难受,以为能坚持,坚持到下午六点过回家,回家后九点过人不行了,120来抢救无效!同工作位置两位同事写...
·马律师你好,人被刑事拘留,首先家人应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想问问您,您能不能代理有关我养老金一案,涉及哈人社局侵占我养老金。如果您愿意辛苦为我主持正义,我把有关资料与证据提供给您,同时可以签订本案的律师费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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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现在已经立案,但是这段时间被告总是打电话辱骂我的证人,还在村里张贴大字报,尽是不实言论,而且把证人的证言和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粘贴在他的大字报上面,更让人生气的是...
·我遇见了网络诈骗  犯罪嫌疑人地址东山岛   电话 1775xxx2  8月29日我需要...
·怎么样判断法院民事调解书真伪
·朋友在凤岗镇开了一个印刷厂,私下接了一部分苹果耳机盒子印刷,于本月16号左右被清溪公安分局以非法经营罪逮捕,现在关在牛山看守所。但是他有一个12岁的孩子,他是这个孩子在...
·盛律师你好,我是在新闻看到你负责的一个保时捷的案子,我跟他类似只是我的车子是被他人过户我不知情我已经报案也打过12345但是没人管这个事情,我现在想起诉江西上饶车管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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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 案件已经结束了,但是对方赔偿款一直没有赔偿,然后时间也过了两年了,这个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微信。或者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是出门去江苏南通找工作打工的,我去南通的路上有个曾经一起打过工的工友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找到工做,我说正在去找工作的路上,他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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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爸爸有家庭暴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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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变相裁员,劳动合同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无锡某公司工作,工作中拜访客户送礼,在公司写申请表报销的时候把客户的人名字写错,公司说我报假账,说我没送客情费用,要根据公司的处罚一罚十,我要问...
 历城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处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处罚金?生产销售假药的罚金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由裁定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吧。此时要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提交什么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什么证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一)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二)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三)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四)医疗...

·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二、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原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已不再适用,即“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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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还是逃税罪是怎么区分的
    无论是逃税,偷税还是漏税都已经破坏了我国的税收制度的,我们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国家行政单位的保护,市场之所以给了我们如此便捷的生活和发展空间都来源于各行各业的税收的。可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现在人们在金钱和既得利益面前会不顾一切的有偷税甚至逃税的行为,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偷税罪还是逃税罪是怎么区分的?一、偷税罪还是逃税罪是怎么区分的?(一)犯罪手段的规定差异。原规定列举了五类犯罪手段: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虚假纳税申报;5、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合同在依法解除之后就算是作废了。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第四)当事人一方...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一审缓刑二审期间是不需要羁押的,具体理由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在二审开庭前不应该被羁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二、...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时效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当是三年的时间,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依据乃是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当场受伤,所以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这个计算规则存在三个不足:即要受到上文提到的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受害人治疗时间和侵权人及赔偿义务人下落不明等情形的制约.《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又规定“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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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前夫欠债需要还吗?
    离婚不离家前夫欠债需要还吗?不需要的;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拒绝承担。(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定时间:合同编号:一、产品、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同时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要求:以现有产品质检标准。三、交货地点:。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自提,需方负责费用。五、验收标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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