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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结婚,生下一子。从2015年七月就开始和老公分居,他到外省打工找女人在一起多年,女人还是我们本县的。我从2015年七月就去了外省打工。孩子公公婆婆带养。这...
·摩托车驾照被2分罚款已经交了但没有参加考试怎么
·我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一、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重新和好,一致同意离婚。双方自愿到乡政府办理离婚登记二、对所购新房子,因所付费用全部由女方支付,所以房子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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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建修的,他现在不承认我出的现金钱,我又找不到证人;他在银行贷款有三万,这是共同债务吗?这房子我有份吗?有又该怎么分?
·你好,咨询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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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耳朵因公听力下降,12月评的残九级!2014又因打靶听力下降严重,201511月调整等级为因公八级!伤亡保险差额补给我了,却没有附加伤亡保险金!为何?
·煤气中x能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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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已经上网跑路了,请帮忙问一下看我下一步该怎么san我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已经上网跑路了,请帮忙问一下看我下一步该怎么887736
·当时和房东没有签定合同,压金单上也没有注明应该如何才可以退压金,只是写了压金500元。现在我己居住了五个月,要退房。而房东却不肯退还压金给我,说要住够半年才可以退。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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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小货车牌,想长期在海南行驶,需要办理什么手
·我是一名教师,2002年被分配到初中教学,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口,评职称的时候说学历不对,没履职,没资格。当初人事科分配的时候,根本不考虑用人单位缺什么专业的老师,并...
·你好,我在下班途中被小型汽车撞伤导致老震荡,除了肇事人,公司需要对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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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完工,公司老板一直说没钱拖羞不还钱的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修就是把门改了还不是承重墙物业就不给退装修保证金说我改门了
·我女方,如果我提出来离婚,用不用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再是有-小孩,一岁半,离婚后抚养权会归谁
·公司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满班按240小时(每天上8小时=7天8小时。无星期天加班,加班跟平常一样。每月无休息时间,请假就没全勤·保底)这样合理吗?
·安吉引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2018年承接了义乌大陈镇北山村园林工程,因为项目负责人蒋旭峰中途急病(现已病故)后由本人(戴军)负责后续项目,至今村里仍未落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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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子改绑手机号且冻结了微信怎么办他把我所有人拉黑了
·我的车子买了2天就被撞了,对方是全责可以叫对方赔我一辆新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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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按照征地的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的,而且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知道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具体的补偿标准的介绍。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一)高速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

·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
    有的罪犯虽然被判缓刑,看有暂时不用执行刑罚,但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不会执行,此时要看在缓刑考验期内具体的表现如何,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也是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刑罚的。另外对于被判缓刑的人来讲也有一定的影响,那通常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信息中依然会留下刑事处罚的记录。二、缓刑考验期期间的义务有哪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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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广大劳动者的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是作出了保障的,同时也要求单位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具体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福利待遇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试用期福利待遇是怎样的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

·本诉撤诉的,反诉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请存在,但不能作为反诉受理
    在开庭审理前,本诉已撤诉的,反诉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请存在,但不能作为反诉受理。当事人坚持反诉诉讼请求的,可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均属于财产性诉求,应以合同金额确定案件标的额;同时要求违约金的,以合同金额和违约金数额合并计算诉讼标的额。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9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字面看,该规定似乎明确了本诉撤诉后,反诉不受影响、继续审理的基本原则,但从司法解释的整体框架看,该撤回反诉的规定,存在于“十、第一审普通程序”部分,前承第238条第2款“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

·该怎样终止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完全履行,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履行对另一方的义务。合同自行终止了。合同的解除或者解除,是指当事人恢复到合同成立以前的状态。有必要了解合同中的解除或解除条款。这一条款应包括合同的终止和期限的说明。如果仍在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合同双方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指示,如通知另一方书面终止合同,终止本合同。如果本合同不包含终止条款,且根据当地或国家法律法规不能申请终止,则需要与对方协商。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与合同有联系的另一方试图协商终止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合同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必须确保所达成的协议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另一方签署。此外,合同中的终止条款也被使用。许多长期合同和自动续签的合同都包含终止条...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再婚离婚后养子女是否自然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必然解除。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你知道医患纠纷到底包括哪些吗?如果发生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中常见的主要是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这两种形式。(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它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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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需要说明的是,单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只是一个区间范围缴费标准,各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缴费标准可能不一致。离婚后财产纠纷直接按照财产类案件的收费标准计费。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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