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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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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耒阳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湖南耒阳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衡阳耒阳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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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耒阳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老婆起诉我离婚
·律师您好,想要咨询一下夫妻感情破裂  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但是女方出的钱更多 三分之二这个样子,如果上诉的话,女方能拿到房子吗?
·叉车租赁,租给中间商,房中扣留属于我方的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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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是农村泥瓦匠,前阵子帮一户人家进行屋面翻修,喊了几个工人一起去的,但是当天那名工人从二楼摔伤了(现场当天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我父亲是属于没有营...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工厂帮我买了社保,但是要我们做3年才发给我们,我想问下要是我们离职不做了,工厂不给发给我们社保,我们能不能自己到社保局说掉了,从新补办理一个呢。
·     您好!      我最近相加盟一个项目。我在工商...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说了半个月说还给我的到了现在都没还就是说没钱,你说有什么办法呢
·我被50我是初一我骂他他把我删除了我有他语音还有他给我两个微信支付码支付码的头像是人不太清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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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请速回电
·我是初次醉驾,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影响交通堵塞,从吃饭的地方开车行驶一里路,停在超市们口被抓,
·关于公司试用期内辞退我的问题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买手机我们换一个可以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类似咨询买手机不是正品可以退货吗a6个回可以给我一个正规的欠条格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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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原是非农业户口,2008年因需照顾父母将户口落于农村老家,请问户籍性质是非农还是农业户口,能享受村里的分田地等待遇吗
·我是一名在广东中山工作的幼儿园老师新闻里说到2011年3月份起这里的最低工资会由原来的920元上调到1100元约涨19。6%那样子要是到了3月份`````我们老板不给我...
·我亲戚被打,对方不拿赔款被对方用农具叉子打的后背有伤派出所问是否进行轻伤鉴定,还说别后悔,不知是什么意思我们需要请律师对吗
·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
·在保险公司买了生产责任险,过年新员工来上班没来得及更改信息就发生意外,砸到了手指,员工是25年2月21号上门谈好来上班,22日工作一天,23日因操作不当发生意外,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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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父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还把人砍成重伤,家庭条件可以说是特困户,他们该怎么办
·你好你们律师事务所现在在哪里
·我单位多年效益为零.我是一名转业干部
·我在2023年3月17号给一个老板开大型货车,干到10月31号,工资每个月1.3万,没有缴纳社保五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让我急停职,这种情况怎么赔付
·在工地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老板不想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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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这样的行为是否认为是强*?被害人是否要求精神损害
·起术离婚,争家产
 耒阳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
    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一、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企业法人财产是指企业基于投资者的出资、赠与以及经营过程中积累形成的财产,主要是和股东财产相分离。企业对于自己的财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总经理等。可以依据规章进行处分。并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二、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执行吗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变价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接受该房屋抵债。变价或抵债裁定中应载明上述内容和风险。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但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当充分披露租赁合同内容,特别是公告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等情况。确定保留价需考虑租金支付情况。成交或抵债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

·要如何认定受贿犯罪共犯
    如果两人以上共同行贿、受贿的,是共同犯罪,需要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定罪量刑。介绍贿赂罪也是贿赂犯罪的一种,那么,介绍贿赂犯罪与行受贿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可以说受贿犯罪中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此时该如何认定受贿犯罪共犯呢?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介绍贿赂犯罪与行贿共犯区别在认定行受贿共同犯罪,还要注意非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与双方共同受贿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犯罪主体上,行受贿共同犯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还是教唆犯,都是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而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二)主观方面上,行受贿共同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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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至于这个支付抚养费的时间,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现实中支付时间不能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今天我们就具体来说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一、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无偿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因此,若房屋租赁合同中将保证金的金额单独列明,则保证金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若租赁合同中未将保证金部分未单独列明,则按照合计的租赁金额缴纳印花税。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并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布招聘简章。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面试,检查和收集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或者《用工登记表》等有关表格。给新员工送达《报到通知书》。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领取工号牌、工作服等相关物件,准备参加培训或者直接开始工作。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到期后进行考核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不起起诉讼,裁定将由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法律约束力自始不成立外,人民法院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都会维持到终审判决生效后时终止。    但是,专利侵权案件本身就是技术性强、案件相对也比较复杂,因而审理期限也比较长,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遇到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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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怎么算?
    出行有很多方式,其中大多数人都选择驾车出行,而现在交通越来越拥挤,车辆也越来越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避免不了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也是常有的。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的呢?数额是在什么范围呢?一、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

·精神病离婚要给抚养费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夫妻离婚这件事,受到最大影响的就是孩子了,同时,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还需要对孩子有一个交代,比如说抚养费以及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如果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那么,精神病离婚要给抚养费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精神病离婚要给抚养费吗这个问题。一、精神病离婚要给抚养费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抚养费;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抚养费。即使承担抚养费,数额还与负担能力有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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