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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孜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2006年就买的房子.2007年接房装修.水电汽都没有.后来才陆续安了水.汽.电现在都是临时的.请问.开发商算违约吗接房时间合同约定是2007年啊.也按时交给我装修的...
·被车撞,对方全责,肇事者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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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到银行取养殖保险钱,工作人员说钱已被取走,这笔虽说是不多一千多块钱,可我跟本没有取,这里提供一下存款本子工作人员给换个新本,说里面打印已满,可帐号还是原来的帐号。...
·我是今签的合同为期是2年,连续签订4年合同了。现在公司不景气要和国有企业合资如果要不干了怎样赔付。。
·你好离职提前说好可是离职当天店长请假没店长签字工资不
·我以前女朋友姜堰人欠我钱,没有借条,有微信转账,和app转账,现在玩失踪,我可以在高邮起诉她吗,
·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没有补偿款到账日期,只是口头承诺15天到账,这样的协议可以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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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2009年在县城购房。前几天房产商告知办房产证需交34000元(130平米)。我不知其中还有什么钱,但我知道办房产证是不会要这么多钱的,后来告知说是今年发行的...
·你好,结婚四年 感情不合,育有一女1岁8个月,房子是我公公名下的,如果由女方抚养子女,可否要求房子归女方所有
·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把承租人变更成我的名字,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有有影响吗?
·劳动争议,这种情况需要等下去呢?还是催促承办法官判决
·我在大丰区买了一套商住房买房时宣传单是水电民用学区房,交房后开发商说商业用地改不了民用电,我们有当时的宣传广告。怎么维权
·拉孜房产律师:
·我在2O17年IO月9日打输了民事官司,今天想反诉行吗?
·我想请律师
·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可我哥哥是四川人,请问那里的赔偿高可以告诉我吗?
·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我老公再手机上货款在手机上*博,,欠了好多钱,他妈问亲戚借了钱帮他把货款还了,我提出离婚,那些外债我要承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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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貸糾紛
·本人在青浦上班,去年租了一套老式小区房,一共5楼,我租的二楼。小区没有物业。和房东的租赁合同里有一条:下水道堵的话由我们负责疏通,造成的损失由我们赔偿。近期公共下水道堵...
·你好,我和我老公已走到婚姻破碎的边缘,我们婚后共同购有一套房子,但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房子公证给孩子,以后留给孩子,请问公证后房子的所有权是谁的,办完离...
·暂无
·拍卖房产,卖方的税费由卖方承担吗
·拉孜房产律师:
·我有个朋友的前妻怀疑我跟我朋友有关系老是打电话发信息骚扰我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告她?
·2020年5月份装修公司从我这里定制了4樘甲级进户门,一共7200元,。当时说话安装完就付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有什么办法能要回。谢谢!
 拉孜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理赔是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有些交通事故在签订之时就已经被排除在保险行列之外了,一般来讲,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呢?保险理赔也是要走一定的程序,走程序就要花费时间,那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多长时间?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1、酒后驾车的不赔。在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责因驾驶远饮酒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目的就在于,约束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法规,杜绝酒后驾驶,尽可能地保证车上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安全。2、无牌照车辆的不赔。3、未年检车辆的不赔。车辆年检是为了保证车辆本身上道路行驶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年检主要包括为期检测,...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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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支付工资,发工资一定要有工资条吗
    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支付工资给劳动者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之一。那么,企业如何支付工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企业如何支付工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可以由劳动者委托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代为领取。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给劳动者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将劳动者的工资直接转到劳动者在银行的存折账号上。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在我国就是指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

·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具体补偿和当事人的工资有很大关系,还和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因伤不能上班期间正常的工资和护理费用有关,不能准确判定,可以参照以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

·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规定
    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规定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1、伤残评定应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2、你在上班时间因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肯定是可以尝试申请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建议你再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如果符合工伤构成,还可以尝试申请工伤伤残评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比较低,没交通事故伤残严格。如果凭不上交通事故伤残,评成工伤伤残也好。如果你的属于工伤,造成骨折,肯定是符合工伤十级伤残的,但是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再评重一点。这个要结合你治疗终结后的具体情况。3、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在理论上是可以同时得到的,但是在实务中,各地做法不一,你要查一下你们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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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多少年不在一起属自动离婚?
    一、婚姻多少年不在一起属自动离婚?对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一说,但是这种情况是指夫妻一方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在法院调解后仍无效的情况下开始分居,在分居两年后夫妻关系仍无法复合,法院才以此认定夫妻感情不合,判决离婚。不办理法律手续,你们分居多少年,还是法律上得夫妻,不可能自动离婚。我国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且分居二年以上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二次起诉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二、诉讼离婚审理程序是怎样的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

·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在处理债的问题的时候是非常的常见的,当然国家对于债的处理的问题方面也是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的,而且对于债的转移的问题还规定了相应的转移的方式,在我国债的转移只有两种方式,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是哪两种,债转移的原因有哪些?一、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包括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除依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所以,债权人如不同意,则债务的转移就不能有效。在双务合同中,每方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而任何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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