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无锡婚姻律师

无锡婚姻律师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4、离婚案件撤诉的后果
离婚案件是法定必须进行调解的案件,由于离婚案件中掺杂着太多的情感因素,经过.调解,因一方放不下多年的感情或者对方真诚悔过而和好、原告撤销诉讼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撤诉后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当事人一旦申请撤销诉讼,案件即告终结,当事人反悔的,需要重新提起诉讼。对于大多数离婚案件,在..次提起诉讼时,.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在..次诉讼中确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能够为第二次诉讼做好铺垫,提高第二次诉讼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当事人撤诉后再提起诉讼的,相当于..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做只是在浪费时间。

二、对于撤诉后重新提起诉讼的,《民诉意见》..百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而《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家庭稳定、维系夫妻感情.长三角律师网。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是基于上述原因撤诉的案件,是否也受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的限制呢?个人认为,不是的。

  实践中,会遇到因为管辖权异议需要移送的案件、不满六个月即提起第二次诉讼的案件,以及其他一些未满法定期限即提起诉讼的案件.长三角律师网。法官为了方便结案,劝说当事人撤诉,当事人便撤销了诉讼。基于上述原因撤诉的案件,其本意并不是因为有和好的意图,如果一味的强调要六个月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无疑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困扰。《民诉意见》中,用“可依照”而非“应依照”,也是在间接的说明,对于撤诉案件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判断是否一律适用六个月后内起诉不予受理的规定.长三角律师网。由于各地.对法律的适用会有差别,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是本着和好的本意自愿撤诉的情形,其他情形 等着.驳回诉讼,这样再次起诉时,就没有时间限制了.长三角律师网

  鉴于撤诉给当事人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在这里提醒当事人,撤诉需谨慎!


160、离婚案件中经济帮助的理解与适用
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离婚经济帮助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
  1、一方生活困难.csj64.com。所谓生活困难,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长三角律师网。可见,生活是否困难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离婚时的财产能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二是离婚后有没有住处。其财产能维持生活,但离婚后无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有住处但财产不能维持生活的,也属于生活困难。
  2、生活困难发生在离婚当时。即在离婚时,其个人的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就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长三角律师网。如果离婚时其财产能够维持生活或离婚以后发生困难的,不能适用经济帮助。
  3、或双方经济条件差异大的或另一方有帮助能力的。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经济帮助,前提是另一方生活不困难,即有帮助能力.csj64.com。如果另一方也存在生活困难或者住房狭小,无法提供帮助,也不能强行要求其帮助.csj64.com
  三、适用经济帮助的方法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力,暂有生活困难,无法维持生活的,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可以是长期帮助,也可以是短期帮助;至于帮助时间长短,可以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存能力、夫妻..存续期间生活水平、双方年龄状况、子女抚养来确定.长三角律师网。。
  2、对于老年人离婚的,一方年老体弱或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安排。
  3、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长三角律师网。但是人民.在判决一方以住房给另一方进行帮助时,应从严掌握。
  4、在经济帮助执行期间,受资助方另行结婚或经济收入已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帮助即可终止。
  5、离婚后,一方重新起诉要求对方给予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长三角律师网
  经济帮助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既要保护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又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以达到法律立法的本意。



35、西安律师事务所浅析家庭暴力的防治
  家庭暴力是一种特殊复杂的社会现象,反家庭暴力也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这样才能有效地 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1、加强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力度.长三角律师网
我国现行刑法以及新婚姻法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都 比较原则、抽象,对现实生活中的家庭暴力 事件在法律适用上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有必要加大立法力度,使得反家庭暴力有法可依。(1) 在条件成熟时加强和完善人大立法。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家庭暴力多为自诉

罪,不告不理,且只有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才施以量刑偏轻的刑罚,难以对家庭暴力犯罪 构成有效的威慑.长三角律师网。建议某些自诉罪 可改为

公诉罪,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制定一部单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在该法中详细列明 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家 庭暴力行

为的表现及其法律责任,国家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保障等内容.长三角律师网。 (2) 最 高人民.和最高人民.可进行司法解释以弥补国家立法的

不足.长三角律师网。立新法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而我国现有法律结构已经是一个比较好的架构,我们应该 着重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它。就对

于家庭暴力 的制裁而言,目前最需要做的是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对现有法律涉及家庭暴力的部分做一些司 法补充和扩大 解

释。
  2、强调立法的同时更应当强调执法.csj64.com
  在加强和完善立法的同时,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现在一些执法机关不愿过多 介入家庭暴力案件,导致同样

的暴力行为发生在非家庭成员 之间可能会处罚力度很严,发生在家庭之中 往往无人干预。 实际上, 家庭暴力的实质也是一种侵犯他

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无论够不够得上犯罪, 《中 在 华人民.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中都规定了

相应的处罚手段。现实 生活中行为人殴打家庭成员造成轻伤,或长期有殴打行为,关押家庭成员, 用暴力手段使妻子在众人面 前暴露

身体等等行为,都可以定为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等罪名并处以相应的刑罚。轻微伤可 由公安机关拘留,重伤可以定 罪,

即使虐待也可以通过调查认定。
  3、建立完整的反家庭暴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医学鉴定室于 1995 年专门开设 了国内..家专门从事家庭暴

力伤害的法医鉴定门诊,但从这几年的实践看,主动来做鉴定的受害人并不 多。这里面有信息渠道不畅的原因,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尚未

建立完整的反对家庭暴力的体系,没有形成保 护个人利益在家庭中也能免遭侵犯的机制.长三角律师网。因此有必要建立 反家庭暴力的社会保障机制

,努力增强人们 的防范意识,并使警察成为反家庭暴力的主角,形成有医疗、鉴定、律师、妇联、公安及心理康复等机构组成的“反家

庭 暴力网”,各组织相互协调配合,从根本上来控制家庭暴力,推动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 行动.csj64.com





10、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红色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11、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很多当事人热情的称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为“新婚姻法”,这篇文章着重分析“新婚姻法”中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的当事人夫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csj64.com。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csj64.com。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长三角律师网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csj64.com。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长三角律师网。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csj64.com。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csj64.com。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同财产的分割、.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长三角律师网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6、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csj64.com。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管辖权.长三角律师网。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管辖权。





162、《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主要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强制或干涉的自由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婚姻自主的前提,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国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但这一自由是相对的,婚姻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这一权利而不能滥用权利.csj64.com


163、结婚的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结婚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法定条件是: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csj64.com。《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长三角律师网。”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csj64.com。晚婚晚育应予鼓励.长三角律师网。”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只有双方都是无配偶的人,才可能结婚.长三角律师网
禁止条件是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男女双方只有在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并不违背禁止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申请结婚,在办理好有关的登记手续后即成为合法的夫妻。



167、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同生活,未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170、为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子女不是必须经对方同意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csj64.com。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视子女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并可要求对方配合,当然,探望子女也要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不仅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孩子的

权利.长三角律师网



174、结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结婚合意.长三角律师网。结婚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双方间确立夫妻..的意思表示完全一致.长三角律师网。这要求:(1)意思表示当事人有婚姻行为能力。婚姻行为能力是一种特殊的行为

能力。在一般情形下,公民已届成年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婚姻行为能力以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婚姻意思能力为条件.长三角律师网。因此,已成年未达法定婚龄的,已达法定

婚龄但欠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在表示意思时处于精神错乱或无意识状态的,均不能为有效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而是否举行结婚仪式,则与婚姻成立无关。

(2)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不是受胁迫的结果。如果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受胁迫的结果,则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但是因受欺诈而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只能

通过离婚解决.长三角律师网。(3)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长三角律师网。婚姻行为是要式行为,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只有采取法定方式,即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到婚姻登

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长三角律师网
2、达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csj64.com
3、符合一夫一妻制。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是无配偶的人。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不得结婚。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离婚.csj64.com
4、不存在婚姻障碍.长三角律师网。婚姻障碍主要有:(1)重婚;(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患者在治愈之后,可以获准结婚.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相关知识
·无锡市看守所与法院建立远程提审系统,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宜兴市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取保候审规定
·无锡劳动仲裁
·无锡市看守所会见时间、会见律师电话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中哪些情节属于“情节严重”?
  买盗墓贼的东西犯法吗?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赔偿?1、解除劳动合同年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3、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

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当某种法律行为危及到国家或者是公共利益的时候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自诉案件。那么什么是自诉案件呢?当自己的哪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自诉呢?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么?一、遗弃罪可以直接自诉吗?遗弃罪大部分是.
  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肯定是想要获得最后的那个结果,才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认定损害是否能构成工伤。这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劳动者、用人单位利益挂钩的事情。那一般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遇到无锡婚姻律师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工伤问题,人在荷兰,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
    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只是裂缝,还有表皮破裂,这算工伤吗,能评到几级,有多少赔偿,*烦及时回答.

·超过年龄就不能索赔了吗?
    我妈今年58岁,昨天被车撞了,脚踝骨裂,躺在床上,肇事者不管。交警还没有出具责任判定书,只说我妈过了退休年龄不能索赔护理费,介意私下协调,不然就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情况是这样的 就是我家在村里的存的现在那家san
    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我家在村里的存的钱现在那家储蓄户倒闭了我找他拿钱他说没有我该怎么办报警行吗我找他拿钱他说没有我该怎么办报警行吗?.

·这种情况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不可以向物美方面要求解决?
    没有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我是在物美里的商户工作的,当时来这里应聘的时候是里面的商户招聘,面试合格以后,由商户向物美递交一份介绍信,说明我可以在这里工作,为我办理了物美员工的工.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主要写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事项怎么写?约定事项怎么写?.

·我底四级转业士官,现在专业士兵是很难安置的
    现在专业士兵是很难安置的,还是给当地相关部门联系.

·您好律师,我和男方有结婚证并育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分居差不多两
    您好律师,我和男方有结婚证并育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分居差不多两年在这期间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想要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我的父亲在4月份的时候帮人家建房子 在房东要求下使用房东提供的电锯,使用过程中大拇指被锯伤了.

·交通事故接不接?
    交通事故接不接?.

·房主后悔不愿卖房,本人于2006年7月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本人于2006年7月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约,当时已付全款,约定5年后过户,现时间已到,房主后悔不卖,应该怎么办?注:违约金为售房价的20%;房产人为卖房人的岳母,有委托书,但真假难辨.

·第一次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庭外和解,但是女方不表态,也没有互相联系,一审要求退还
    第一次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庭外和解,但是女方不表态,也没有互相联系,一审要求退还彩礼,如果要求退还彩礼,是要起诉,还是只能等个月后,如果6个月后起诉还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和首饰吗?首饰是女方要求必须要买的,不.

·自来水公司挖机工程款项三年未结清,请有关部门x有没有
    县自来水公司挖机工程款项三年未结清,请有关部门x有没有实在的.

·欠债不还上诉,你好,你好,我是刚刚跟您联系的户主,到法院起诉
    你好,我是刚刚跟您联系的户主,到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打官司那费用由哪一方出?.

·你好,协议离婚,孩子给给女方,男方说出生证明找不到了,意思大概不想给怎么办呢
    你好,协议离婚,孩子给给女方,男方说出生证明找不到了,意思大概不想给怎么办呢.

·我女儿骑车上班途中,被别人的三轮车撞到倒地,当时没有报警当事
    我女儿骑车上班途中,被别人的三轮车撞到倒地,当时没有报警当事人把我女人送到医院治疗,后来在我的授意下报警,他也承认全责,会负责到底的,现在我咨询一下想索赔该怎么弄?费用怎么算?.

·限制出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查询限制出境
    限制出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查询限制出境 .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冻结对方资产时候要拿原告方定额资产抵押么?
    冻结对方资产时候要拿原告方定额资产抵押么?.

·醉酒了在农家乐内动了下車,怎么处发
    醉酒了在农家乐内动了下車,怎么处发.

·房屋买卖纠纷二审判我支付债务。我还想继续打官司。需要先还债务
    房屋买卖纠纷二审判我支付债务。我还想继续打官司。需要先还债务吗?
平坝法院之前已冻结我银行存款10万。可以视为已还债务吗?
我也不知道还需要还多少钱,去哪里了解?
法院相关负责人怎.

·朋友11月24日晚上在朋友圈发布传销被抓,经过了解估计被关在
    朋友11月24日晚上在朋友圈发布传销被抓,经过了解估计被关在第二看守所,因为他原来是铁路职工,现在单位联系他要他回去办辞职手续,如何才能见到人?.

·政府拆迁时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就要求我房屋及树木。政府可算违
    政府拆迁时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就要求我房屋及树木。政府可算违法?.

·请问在奶奶家被姑姑打了,而且心理有了阴影可不可以报警
    请问在奶奶家被姑姑打了,而且心理有了阴影可不可以报警..

·我是公司雇佣的司机,在江宁区把一个网约车给撞了,我的全责保险
    我是公司雇佣的司机,在江宁区把一个网约车给撞了,我的全责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对方我和公司给起诉让赔停运损失费,我该怎么办,我在老家河南..

·我儿子被人打了。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该怎么san
    我儿子被人打了。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该怎么san我儿子被人打了。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该怎么咨询编号887489.

·这个人构成抢劫罪吗?,你好
    你好,晚上时间我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包被人抢了,内有现金500元左右,手机一部,银行卡两张,本人的身份证,还有其他的东西。这个人构成抢劫罪吗?如果被抓到,怎么判刑。.

·男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承担吗
    男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承担吗.

·对方私家车全责全险,我方住院已痊愈准备出院,这种情况与对方保险没有达成赔偿一致这
    对方私家车全责全险,我方住院已痊愈准备出院,请问这种情况与对方保险没有达成赔偿一致,对方保险公司要求把住院等票据给他们上报审请赔偿钱额,这种做法合理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注销分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注销分公司吗.

  无锡律师
无锡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无锡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无锡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无锡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江苏律师
>>无锡律师

无锡婚姻律师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