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再审申请案件,有关流程整理如下:
    再审启动分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及检察院抗诉。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出再审申请时,首先应注意材料准备得是否完整,重点是否突出,格式顺序是否符合要求。

法院诉讼电话:12368
法院诉讼电话:12368

一、最高法院与高级法院分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虽然此项规定赋予的是当事人选择再审.的权利,但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因申诉再审受案压力较大,通常在这两种情形下,会告知申诉人向各地高院提交材料,登记征求意见。对不同意在高院审理的,省高院将登记后移送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窗口只作登记。  

二、最高院本部与巡回法庭的分工    
    巡回法庭管辖所在区域内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涉及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巡回.辖区内的涉港澳台案件,仍由巡回法庭管辖。

1.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辖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    地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暨申诉立案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2.南京第三巡回法庭(辖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三、再审的对象

  1.各高院做出的一审(已生效)、二审民事判决、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

  3.各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且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需要注意的是:

  已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再审;离婚案件中对生效判决书已分割的财产问题可以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使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案件不得再审.

★需要到最高院第三法庭上诉、再审?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四、再审提出的时间

  通常是文书生效的六个月内提出。

  以下情况,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五、提出再审的条件

  根据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撰写再审申请书时,应将依据《民诉法》第二百条第几款规定提出再审申请写入其中,接收材料法官会严格审查此项内容。

六、再审的文件要求及排列顺序

  本部分是核心内容,不少初次办理或京外律师办事不顺利,问题都出在这。

  1、所需文件及顺序

2、光盘内容   
    光盘是当事人最容易忽略的内容,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都要刻录进去。以下图片是最高院要求的光盘刻录内容及顺序。


七、再审申请流程   
    最高院申诉立案大厅每周三、周六、周日不接待当事人,其余时间的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正常接待。     八点准时开始安检,设有群众通道和律师通道,如果非律师身份前往建议提前排队,因该大厅同时受理信访案件,避免排队时间过长影响行程.。   
    安检后,来到立案大厅领号等待。叫到号到窗口领取初防人员登记表填写,此处建议在手机号码填写代理律师手机,方便随后短信通知查询案件进程。该窗口法官会简要询问案件情况,同时审查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几项规定.。(大部分立案法官态度友好,会对案件流程问题进行详尽解答,有疑问的不要错过这个官方回答机会)   法官在审查表格填写合格后,盖章确认并告知当事人到二楼..候谈区等待叫喊面谈.。面谈实质上是对递交材料的审查,会要求你填写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审查法官会对再审申请书和光盘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如没问题法官在材料收取清单上签字盖章,通知你回去等结果。通常15天之后,会收到短信提示,告知立案信息的查询路径。根据短信提示,可以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网查询.。   重要说明   
    1、再审申请书同时需要word版本(打印前的定稿版本)和pdf版本(盖章签字扫描版),这个容易忽略。   
    2、再审申请书的份数,当事人人数(包含客户)+1,而且都要求是原件。   
    3、判决书客户会提供原件扫描件。而Word版本可以到裁判文书网检索,如果裁判文书网没有Word版本,只好打字录入.。找到Word版本后按照PDF版本格式进行排版,如三号仿宋28磅,而且  用Windows操作系统,苹果电脑有时候字体到Windows系统下会有变化。裁判文书网的版本,有些删除部分信息,可以根据PDF版本补齐,上下左右四个角落、每一页以及每一行首尾两个字核对是否一致。   
    4、判决书  备有生效证明,如签收证明。当然,如申请再审日期,在生效文书的落款日期六个月内,也可以不提供生效证明。   
    5、要备有一审、二审的裁判文书的原件,供核实.。实际办理过程中,也可能不检查原件。有些扫描件PDF判决书是彩扫的。   
    6、当事人是公司的,三证合一的情况下,提供营业执照。如果不是三证合一,  同时准备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要忽略的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手续包括三部分构成一个整体:授权委托书、律所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将个人信息页和年检页打印在一页纸,  居中大小调整美观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常由京外律师和北京律师合作,对京外律师千万不要遗漏了律师证复印件)   
    8、再审证据材料,区分为新证据以及原审主要证据两大类。如果有新证据,  与原审证据分开,单独制作成册。   
    9、再审证据材料,如果是原审主要证据,只要准备一份。如果是再审新证据,准备份数当事人人数(包含客户)+1。但是,即使原审主要证据,我们建议,仍然准备当事人人数(包含客户)+1份,因为一审和二审代理律师,很可能制作文件不规范,装订不齐整。如听证或者再审审理时候,必要的时候可以将准备好的主要证据给当事人,这样各方开庭时候都看同样编排顺序的证据。   
    10、刻录光盘  选用可二次刻录的光盘,以防准备材料不合格需要修改。立案大厅一层东侧有生活服务中心,提供打印材料、格式转换、光盘刻录帮助。注意.内部为了保密大部分电脑是不通外网的,数据传输的方式只能通过光盘(U盘、手机内存都不可以)。而且只能用现金支付,建议带一定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南京再审律师热线:139-518-99110,欢迎联系.

八、民商事案件再审的重要规定
  1、《民事诉讼法》及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诉法解释)关于审判监督及二审的规定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民诉法解释关于审判监督的部分,吸收了此前相关规定的内容(比如审监解释以及纪要),优先看这部分内容。该部分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内容,参见其他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2.01 实施)(简称审监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03.15实施).

  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13.03.29实施)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次  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04.21 实施)。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9.04.27 实施).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2008.04.01)。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12〕17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是该通知的附件。注:该规定对再审文件有严格的要求并附有示例,包括当事人使用的再审申请书及.用的文书.。通过研究.使用的文书样式,有利于我们写作再审申请书以及被申请人答辩时突出重点。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发布时间:2012-07-18),该规定十分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能查到,但是一些数据库没有收录。该须知性质不是司法解释。

九、结语

  在申请再审案件中,无论是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还是新证据问题,都凸显其复杂性、专业性。尤其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从材料的前期准备、梳理到再审申请书的高质量撰写都关乎启动再审审查的成功率。
    
如果需要律师帮助申请再审,可以拨打律师热线:13951899110,欢迎联系。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遇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南京债权律师
·南京律师代理的转让合同经营权纠纷一案
·海鲜产品追讨货款案代理词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
·高淳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高淳区医疗纠纷律师

《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我们在生活中最常遇到的诉讼,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证明又很多很复杂,大部分人都不了解《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因此也就难以做出有用的证明,的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介绍法律上对《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的规定,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证明标准具有阶段性一个民事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要经历起诉、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到最后的判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证明标准是不同的。在民事纠纷案件的起诉阶段,对一个案件是否得以受理的证明标准是资格的审查和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对证.

民事诉讼法反诉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如何反诉?
    民事诉讼法反诉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如何反诉?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

民事诉讼立案后什么时候受理?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立案后什么时候受理?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二、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1、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的计算原则  .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遇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收住入院时帮朋友签字,签的自己名字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收住入院时帮朋友签字,签的自己名字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你好卖减肥药2000多获利1000显示已经立案
    你好卖减肥药2000多获利1000显示已经立案.

·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解约,乙方以甲方违约,只赔
    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解约,乙方以甲方违约,只赔付违约金.

·对于调解款项不予履行,提起强制执行的程序
    对于调解款项不予履行,提起强制执行的程序.

·我是个重度残疾人,三个正常人威胁、侮辱,我该怎么办?
    我是个重度残疾人,三个正常人威胁、侮辱,我该怎么办?.

·买了有不动产权的自建房能交易吗
    买了有不动产权的自建房能交易吗.

·帮忙给他儿子介绍越南媳妇,介绍费,礼金,结婚纠纷
    林xx几次来我家说,帮忙给他儿子介绍越南媳妇本来没有,但是有一天隔壁村姚xx老婆他们介绍越南那边的媒婆和女的给林xx看了双方都看上并同意。就商量了介绍费20万x实收19万x除去女的费用剩下的给我当辛苦费,.

·未成年骑电瓶车正常行驶,车辆占道导致孩子撞车
    未成年骑电瓶车正常行驶,车辆占道导致孩子撞车.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有人借我的车(车辆为支付宝免押金(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有人借我的车(车辆为支付宝免押金(6600元)租借的,每个月有租车费用,550元)我不愿意再借出给他使用但是我不在本地,无法自己去归还车辆,借我车的那个人始终找借口一拖再拖每个月都逾期给.

·父母离异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孩子孩子未成年男方以过
    父母离异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孩子孩子未成年男方以过户需要手续费理由一直没有过户并私自卖了请问怎么办.

·服刑家属进的鲁北监狱,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消息,该怎么?
    服刑家属上个月进的鲁北监狱,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消息,该怎么查询.

·我想问下,法院判了,本人不服要上诉,具体流程怎样?
    律师,我想问下,法院判了,本人不服要上诉,具体流程怎样,费用要多少?.

·欠钱不还,该怎么
    欠钱不还,该怎么.

·我们离婚了,有套房子写我的名字,房名下有贷款,协议
    我们离婚了,有套房子写我的名字,房名下有贷款,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我现在有居住权吗.

·你好离婚协议书模版可以自己写吗
    你好离婚协议书模版可以自己写吗.

·你好,没有结婚证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你好,没有结婚证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我和别人打架,别人先动手我还把他打伤住院了怎么办
    我和别人打架,别人先动手我还把他打伤住院了怎么办.

·车辆合同纠纷
    车辆合同纠纷.

·我爸爸在外面有一个小三,我妈妈知道了之后总是和爸爸吵
    我爸爸在外面有一个小三,我妈妈知道了之后总是和爸爸吵架.

·16岁生孩子父母不签字怎么办出生证明
    16岁生孩子父母不签字怎么办出生证明.

·房贷还不上,房子被银行或法院拍卖完钱不够还贷款金额怎
    房贷还不上,房子被银行或法院拍卖完钱不够还贷款金额怎么办啊.

·在农村,我爸请邻居瓦工修理厨房屋顶,瓦工跟我爸一起上去,瓦工
    在农村,我爸请邻居瓦工修理厨房屋顶,瓦工跟我爸一起上去,瓦工先摔下来受伤,我爸随后摔下来死亡,现在瓦工起诉要求赔偿全部医药费等费用.

·你好!离婚后我儿子的爸爸住监狱,儿子谁管
    你好!离婚后我儿子的爸爸住监狱,儿子谁管.

·朋友老婆出轨有她们两个在床上躺着,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你好律师请问,朋友老婆出轨有她们两个在床上躺着裸体照片,像这样的要离婚,那他老婆是静身出户吗?.

·离婚诉讼,郁南县人民法院连滩法庭
    离婚诉讼, .郁南县人民法院连滩法庭.

·未成年人在警察局有记录当兵政审能过吗
    未成年人在警察局有记录当兵政审能过吗.

·事故全责司机没得到赔偿
    事故全责司机没得到赔偿.

·我们当地有一个媒婆跟两个未婚男同胞去相亲,被骗
    目前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我们当地有一个媒婆跟两个未婚男同胞去红线x婚姻介绍所成功的介绍了两个对象,介于我这边也没对象我父亲就建议我也去相亲,去之前媒婆就要求我们要带够32万,要不然也不好相当,介于这种情况我.

·你好被骗发生性关系怎么处理
    你好被骗发生性关系怎么处理.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
>>南京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