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谈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 本案《借款协议书》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约定的利息过高,且在借款时事先扣除[www.csj64.com。《借款协议书》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其..条第5项、第三条第1项、第2项、第3项均约定了原审被告要“付息还本”[www.csj64.com。从该《借款协议书》的内容及被上诉人提交的借款证据来看,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实际上是约定了利息的,只不过该利息应当事先扣除[长三角律师网]。(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名为违约金实为高额利息。《借款协议书》第三条第4项约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借款总额的30%违约金”,该违约金也明显过高,背离了违约金弥补损失的属性[长三角律师网]。从以上两方面明显可以看出,该《借款协议书》是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一审.对如此重要的事实没有查清,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来处理,判决上诉人承担违约责任,助长了高利贷行为的嚣张气焰,于法律精神不合,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望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的诉讼要点: ..、重视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内容。在借款合同或借据中,除了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事项外,尚应明确诉讼管辖.,约定由出借方所在地.管辖。尤其是对于户口不在烟台的出借人,约定由在烟台的居住地.管辖非常重要[www.csj64.com。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方承担,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有可能的情况下,约定担保人进行担保。以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担保的,应进行抵押登记,以免发生担保不生效的情况。 第二、重视前期财产状况调查及财产保全。官司打赢了,执行不到,是当事人最不愿看到的情况[长三角律师网]。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必须在诉讼前掌握被告的财产情况,并在立案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 第三、不能放弃调解机会。借钱借到非得打官司,此时对于出借人的风险是很大的,往往能把本金拿回已是不错的结果了[www.csj64.com。如果在风险很大的情况下,仍对利息抱有很大希望,而不同意调解,往往只会拖长诉讼的时间,到最后仍然是利息拿不回,还让本金面临更大风险。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官司打赢了,执行不到,是当事人最不愿看到的情况从该《借款协议书》的内容及被上诉人提交的借款证据来看,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实际上是约定了利息的,只不过该利息应当事先扣除(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名为违约金实为高额利息从该《借款协议书》的内容及被上诉人提交的借款证据来看,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实际上是约定了利息的,只不过该利息应当事先扣除从以上两方面明显可以看出,该《借款协议书》是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官司打赢了,执行不到,是当事人最不愿看到的情况 ★有合同债务、财产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8516500148(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工程款等)。... 标 签:房产纠纷, 财产纠纷, 公司法务,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网上搜:南通经济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债务、投资理财、工程款等案件 周边法律常识: ·南通律师成功处理大额借款纠纷案件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揭牌成立 ·如皋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范围 ·南通律师谈担保的注意事项、担保债务的处理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给我联系了一个车间按电的活,谈了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给我联系了一个车间按电的活,谈了一下给多少钱,我就找了几个人去安装了,结果当天由于大 ·十二月底时,联系到一个中介介绍房子,租了两套一房一厅房子,租 十二月底时,联系到一个中介介绍房子,租了两套一房一厅房子,租期半年,租金2780,还有宽带费120管理费100水电费几百 ·正常行驶撞倒慢速机动车道中间的电线杆医药费12万以上车辆埙坏电线杆 请高人联系我 没有喝酒。无证驾驶踏板摩托车骑到徐州复兴北路北站货场门口往北大约往北200米撞倒慢速机动车道中间的电线杆,电线杆上 ·我被家暴力倾向这次打的眼睛都发青睁不开!检查眼睛打坏了!两个 我被家暴力倾向这次打的眼睛都发青睁不开!检查眼睛打坏了!两个孩子都大了!我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 我在58同城上找周末兼职,然后1月2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在58同城上找周末兼职,然后1月28号店长给我打电话说:12月29号30号31号兼职时间是11:00 ·居民过了60岁,国家都给养老费,不知道我妈有没有 我爸爸被评为高级教师,我们全家都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户口,但是我们都没有工作,也没有了土地,我妈今年63岁了,生 ·我租房合同签订的是一,现在租了有十一个月了,因为有事不租房了,房东不给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没有执行,现在还能不能有办法,因为当时对方跑路了找 |
普及法律知识 增强法治意识 |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1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