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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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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谈如何对待那些海外老赖?
    中国企业大多采用低价竞争来扩大市场份额,一般把签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而忽视了对贸易伙伴的信用调查、监控,从而导致了贸易欺诈案件不断发生,产生了大量的海外欠账,并且这种情况正由沿海大城市及经济特区向内地省份、中小城市及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公司转移。据调查,目前海外拖欠款中恶意欺诈已占欠款案的66%。
    我国许多出口企业为了争取出口订单,不得不主要依靠价格策略,或在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方面过度迁就客户。中国的出口企业以前一直以信用证为主要结算方式,这种基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非常安全,只要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就能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但进口商增加了开证费和开证保证金的负担,因此,为了减少资金占用,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开始要求使用赊销或托收的方式结算货款。由于现在是买方市场,出口商为了赢得订单,往往向客户妥协,采取赊销或托收的支付方式。赊销或托收作为商业信用,虽然节省了进口商的融资成本,却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尽管这些结算方式能促使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也带来了大量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大部分出口企业在采取赊销、托收的结算方式时,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很少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国际保理业务,也很少投保出口信用险来保证自身的利益.
    部分企业单方面追求销售业绩,把签得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在回收货款时又总是担心对客户逼得太紧,客户会产生厌烦心理,从而会失去业务。因此,部分中国企业在出口后,不能够采取有效手段催取货款,逾期的欠款也总是由于不积极追讨而一拖再拖,最后变为坏账,难以收回。



❶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谈同学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提问,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很无奈,但都会耐心地引导公众,向其询问几个问题:
  ..,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借钱?
  第二,借钱时款项是如何交付的?
  第三,借款时,双方是否有书面借据?
  第四,你同学因为什么原因不还?
  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这几个问题引导咨询者回答完毕之后,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才会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你同学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你同学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你同学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你同学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你同学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尽管如此,但是限于不同案件有着不同的具体情况,处理方法与证据的细节把握上会有差异,而每个案件的成败往往决定于细节的把握。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认为,一个好的律师应当是能对案件每一个细微情节有着很好的控制和把握.

❶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谈最有效果的10大常用要债方法
    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申请声.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只好吃哑巴亏。

(四)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为此,债权人如遇到证人因病危有死亡的危险;物证有因天时或因对方行为有变更、消灭的可能;证人要远离住所,去向不定的情况,应在诉讼的同时,向人民.申请证据保全。如果在提起诉讼前.。某项证据需要保全,债权人可向公证机关申请,采取公证形式保全证据.

(五)善于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公正判决.

❶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吊销、注销——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教你如何追要债务?  
   6.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8.公司在被吊销、清算、注销过程中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等违反法定义务损害相对方利益的。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即追究公司股东不清算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这仍是股东或部分股东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第六十三条 【个人财产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公司或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无偿转移公司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公司财产,逃避公司债务。
(1)、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与案外人合同无效,并返还属于债务人公司的财产。
(2)、债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承担.同侵权赔偿责任。
    11、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返还或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是追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方式,部分可以在提起合同纠纷或其他纠纷诉讼时一并提起,部分只能在起诉公司后经法定执行程序仍无法取得可供执行财产后采取另案起诉的方式追究股东责任.。无论是那种情况作为债权人,面对不利局面,不应轻易放弃债权追讨,对自己的债权应用尽合理措施,争取债权回收的  化.






    2 .请进自家门
    债权人选择自己的大本营作为实施要债活动的地点,在一般人看来本来实属有些不可思议,甚至会觉得荒唐.。试想,债权人怎么可能将债务人请进自己的大本营向他要债?债务人自己走进债权人的大本营交涉债务问题那不等于债务人自己给自己戴脚镣手铐吗?大概没有哪个债务人愿意自讨苦吃的。这些看法是有道理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虽然存在着权利和义务..,但是彼此之间都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地位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如果债务人存在要赖债或者故意要拖欠债权人,他当然不愿意与债权人见面.。不过,这种债务人毕竟为数不多.。大多数债务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债,都确确实实是避债权人的,甚至有的还会主动拜会债权人,向债权人说明情况,争取得到债权人的理解和同情,争取得到债权人同意缓期履行责备的允诺。这种情况,债权人亲自上门要债其理想的结果也不过是和债务人协商制定一个可行的延迟履行合同.。这样的要债结果债权人在其它场合也完全可以达到。
    债权人将债务人请进自己的大本营实行要债行为,最关键的是“请”的方式和“请”的时间。只要债权人请的方式巧妙.。请的时间正好,债务人不但会愉快地接受邀请,债权人也会顺利地达到其要债的目的.。什么样的方式和时间  ,这就要债权人根据各自的情况,根据各自债务人的情况而决定了。需要提醒债权人的一点是,不要等到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才想办法去向债务人追讨,虽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毕竟是遭受一定的损失,对债权人来说  是债务人能按时清偿债务。为此,在债务合同的期限快到之时债权人将债务人请进自己的大本营以极其巧妙的方式暗示对方要遵守债务合的约定,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这或许能在某种程度上防患于未然。
    从我们所接触的要债实例来看,一些聪明精干的债权人用此方式达到催要债务的目的的还真不少。更有一些老练的债权人在债务合同快到期限之际,邀请债务人到府上商谈另一笔生意,或者表示极大的没趣准备和债务人再合作一次,当然其前提自然是要债务人先将快到期限的债务了结,有利可图,任何一个债务人也会乐意合作。这样债权人便会很轻松地达到索要债务的目的,至于是否真的要同债务人再继续合作,主动权仍旧操纵在债权人手上.。他也可能的确愿意同债务人再次合作,也许债权人所许诺的这另一笔生意仅仅只是一个诱饵,不论是否继续合作,债权人都已经达到了要债的目的。他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了结,他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下一次合作伙伴。
    另外,债权人务必认识到,他和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之间也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不存在谁领导谁、谁管理谁的问题,债权人在决定将债务人请到自己的大本营实施催债行为时,如果直接通知债务人务必于什么时间到债权人府上就有关债务问题进行商榷,势必会在债务人心理上造成一种逆反、对抗情绪,导致债务人拒绝同债权人见面商谈。在债务人看来,虽然他欠了债未还,但是债权人无权命令他该干什么。如果债权人友好地邀请债务人前来参加什么联谊会、讨论会、交易会之类的,恐怕债务人就容易接受邀请。
    3.不期而遇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要债人上门要债却见不着债务人的现象相当普遍。特别这几年的三角债,债权人最终也被逼成了债务人,一大堆在外面的债权得不到实现,而欠下的一长串债务却某某有人来催要,派出去要债的人自己也被别人追要债,为了躲避债务纠缠,许多债务人便常常在外“出差”,致使要债人很难找得着他。遇上这种情况,要债人算是真正碰上了困难,不过这困难也并不是毫无办法可想.。只要要债人知难而上,善于创造机会、能及时抓住机会,要债总会达到目的。这所谓的“机会”便是怎样寻找债务人,又怎样在不期而遇的场合缠住债务人实施要债行为。
    我们所接触到的要债案例中,不乏有这样的情况:要债人多次登门要债均因债务人外出而空手归去,正当要债人为此苦恼不堪,一筹莫展之时,却万万没有想到意外地在某种场合比如在火车上又碰上了债务人,正如辛弃疾所说的众里寻他千x度,蓦然回首,债务人就出现在要债人的身边.。对债务人来讲这种场合当然是极不愿意碰上的,可对要债人来讲,无疑是天赐良机。要债人当然必须抓住这个得之不易的机会,同债务人进行有礼有节、认真耐心的交涉、纠缠,向债务人实施要债行为,并力争得到债务人的承诺,尽快向债权人清偿所欠债务。
    这种不期而遇的场合很多,比如在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里,在一些公众场所、或者在一些社交场合里,要债人都可能遇上久寻不见的债务人。这种场合下,要债人切忌感情冲动而引出一些过激言词和过火行为,首先是要沉着、稳重、保持冷静,对债务人应当像久别的朋友意外相遇似的,热情、礼貌.。等债务人在你的感染之下也摆脱了窘境之后,再有礼有节、柔中有刚地向债务人讲明债权人对债务的清偿的要求。因为机会难得,所以,要债人一定要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知难而上的精神,可以设想,在这种场合之下,债务人一旦摆脱了窘境之后,必然是想千方百计摆脱要债人的纠缠,他也许会对要债人低声哀求,或者是动之以情,或者是欺哄瞒骗.。要债人此时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上债务人的当,付债人此时只需记住一点:债务人不答应立即履行债务,你就一直同他纠缠下去,直到他答应履行债务为止,当然,这里所说的答应,决不是口头上的一句话,就是说要债人决不能只满足于债务人口头上的承诺,谨防债务人以空口无凭为由继续拖欠、赖债。
另外,还有一种表面是不期而遇,实际上则是有意相会的“邂逅”。这就是要债人经过调查、知道了债务人的去向,然后跟踪而至。一般说来,债务人单纯为躲债而出去观光旅游的不多,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们,他们出去大都是既躲债又开展业务,假如要债人跟踪而至,且缠住不放,势必对他的业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这种“不期而遇”的要债方式往往都会产生奇效。


    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要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它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陆守聪没有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形态.。由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特殊性,实际上不存在金融诈骗罪的间接故意形态.。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这种认识的内容中最根本的内容是对行为的危害后果的认识。由于受刘念国的蒙蔽,陆守聪一直认为刘念国已就借款之事与交投公司协商好,刘念国通过中行朱德庆的..暂时将交投公司资金借用,不久将归还借款.。陆守聪根本没有认识到刘念国利用自己在诈骗银行。他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帮助刘念国的行为会造成刘念国的诈骗成功,从而使中国银行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直接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陆守聪因转让酒店而认识刘念国,他帮助刘念国贷款只是想让刘念国尽快支付酒店转让款,丝毫不希望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所以也根本不存在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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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汽车谁来还,建议起诉解决
    建议起诉解决。如需专业帮助,建议电话约见面谈。.

·卖房怎么样找律师
    老伴过世有公证遗嘱  房子给我  卖房的时候子女迟迟不签字  我该如何卖房!.

·物业私自安装刷卡系统
    物业未经住户允许安装收费刷卡系统!这个官司能打吗?费用几许?.

·紧急情况!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我于8月31开始在一个建筑公司的餐饮部门任经理(聘请我来计划餐饮对外营业,2楼餐饮部3楼建筑公司),月薪元。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对外营业,于10月7日上午离职。建筑公司都有.

·轻伤可以放人吗,因为我被混混纠缠
    因为我被混混纠缠,老公知道后跟对方打了架,把对方砍了轻伤/被关进了看守所,二十天后受害方愿意合解,撤诉,但公安机关说不能放,说现在成了公诉案件,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我要怎么做公安才会放人啊?对了,我老公.

·前夫故意拖欠抚养费和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办
    前夫不断以各种借口拒绝付抚养费和协议离婚说好的补偿金怎么办.

·这是夫妻之间的约定吗
    老公在我们婚姻期间,写下了一张纸,承诺他死后,所有的财产都归我。并有他本人签字盖章。一年后他因病死亡,请问,这张是有效约定吗?谢谢!.

·我们要怎么办???,我伯父去给湖南一家私人的鞭炮厂做事‚意外被炸伤.
    我伯父去给湖南一家私人的鞭炮厂做事‚意外被炸伤.动了很多次手术.现在身体上大部份被严重烧伤.手指残了.生活无法自理.随时需要人照顾.伯母没上班.伯父的钱是家里的经济来源.手术费用是鞭炮厂先垫的.

·离婚后财产咨询2, 结婚时购买了商品房
     结婚时购买了商品房,男方付首期,婚后双方一起供。婚后生下1女儿。离婚协议后,女儿抚养权归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房子归男方,支付女方5万元后女方般出房子。离婚1半了,男方还没支付5万元,期间物业.

·开发商代收契税合理吗?,契税是代国家收取的
    契税是代国家收取的,如果是正规的税票,就合理。.

·泗洪县新星中学
    怀孕期间,不准许请假,强迫老师辞职,由于身体不舒服 当时只能接受辞职,怎么办?.

·我在南京借款被坑了啊
    我在南京一个贷款公司说好借2万的,他们南京都有个规矩借条都是打4倍,所以让我打了8万的欠条,我也打了,结果他们就给了我7500,借22天让我还15000,结果到期我也没能力还他们的利息,逾期了半个月,现在.

·清算基准日,清算组成立之日
    清算组成立之日.

·婚姻问题,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
    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就财产就行约定,约定某项财产属于某个人所有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刑事案件,要看具体情况,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阅卷,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以争取最好结果,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社保卡可以跨省用吗?,你好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基金局.

·留置权的转移,刘焕廷免费咨询
    刘焕廷免费咨询.

·关于就业协议,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就业协议(非教育局发的三方协议是用人公司自己拟定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就业协议(非教育局发的三方协议是用人公司自己拟定的)协议中规定我必须毕业后按时报道不然违约处罚五千元协议最后说本协议签订后立刻生效并作为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同执行不知道此协议是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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