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_挪用公款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成功辩护词等 |
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_挪用公款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成功辩护词等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解读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条件、立案标准、最新量刑标准、最新司法解释、出庭辩护案例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罪名解读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谈公款的范围 挪用公款罪所指公款包括: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资金款项。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谈挪用公款的目的: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 吴某某、赵某安挪用的75万元根本不属于国有资金,不属于公款,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卷宗显示6月4日吴某某向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州路办事处大赉店村委会出具的借条显示是予借人才公寓征地款附着物款150万元.。主管人批准是赵某安签字。这说明该款是从大赉店村村委会的账户上转给吴某某的,而不是起诉方指控的从办事处转给吴某某的.。该款要么属于大赉店村的集体财产,要么属于被征地户的个人财产。根本不能认定为国有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从交付时进行转移,既然在大赉店村的账户上,那么显然不属于国有财产,不属于公款。卷宗中,6月4日的借据可以反映是从大赉店村的账户上取出的150万而不是从办事处的账户上取出的,并且主管人批准是赵某安签的字,而没有办事处的领导签字,这就充分说明是大赉店村的款项,否则不可能只有赵某安签字就可以取出.。而且根据赵某安、吴某某的供述,特别是从李某学、马某的笔录可以证实九州路办事处实行的是村账乡管制度,那么在办事处拿钱并不意味着就是办事处的钱,而且区财政局已将征地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了会计站代管的被征地村的村帐上,这就进一步证明了吴某某所借的款项是从村委会的账上借出的,要么属于村集体的财产,要么属于村委会代管的被征地农户的款项,所以不属于国有资金和国有财产,不够构成挪用公款罪。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首先,徐某称7月至今村集体的帐并未做完(职务侵占108万第8页),他手里现在还有未上账的收入和未下账的支出,既然连账都没做完,又怎么能认定是徐某挪用了这546733元资金呢? 其次,通过阅卷我们发现,县农经站查封顺某村账务后就一直未解除查封(挪用资金第3页),这就直接导致了顺道村20至今财务制度的不健全,而这种财务制度不健全并非徐某等人故意造成的,也就是说徐某等人在主观上并没有以非法篡改村账务而达到其非法挪用的目的。 再次,案卷中徐某称其替村里还了师某某80万元欠款(挪用资金第84页),并在证据交换中复制到师某某打给徐某80万元的收据日期是在1月28日(挪用资金45万元刑事侦查卷正二卷第147页),而某某县人民.的起诉书中对徐某挪用资金546733元的指控是截至到2月16日,被告人徐某替村委会还师某某80万元欠款理应在侦查阶段中将546733元核减,却没看到侦查机关核实这部分还款,也相应未算入被告人徐某为村集体的支出。 第四,通过仔细审阅起诉书发现某某县人民.在起诉书中称3月31日,某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对顺某村207月1日至2月16日货币资金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出纳余额比会计余额库存缺少2706473.86元,经进一步核实被告人徐某对546733元不能提供开支证据,且不能说明资金去向。但某某县.是2月27日刑事拘留的徐某,既然3月31日才发现的问题,为什么2月27日就刑事拘留了徐某呢?是哪部法律赋予了侦查机关先刑事拘留再调查问题的权利?这显然有问题.。 综上,辩护人认为在公诉人对被告人徐某挪用546733元资金的指控不能成立。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社会危害较小。 被告人文某挪用单位的公款,虽然数额巨大,但就其所造成的后果,本辩护人认为不是很严重。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法庭已经查明,文某挪用公款的主要去向是用来购买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福彩和体彩机构是国家政府设立的一个公益机构,隶属于民政系统,发行彩票是国家募集发展福利、体育事业资金的一个手段.。被告人文某挪用公款主观上是为了自己中奖获利,获利的目的是为了向学院还款。但客观上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把学院的学费转移到了福彩、体彩中心的帐户上,把国家政府的钱从国家的一个口袋倒腾到另一个口袋里了。所以这些钱并没有因为文某的挪用公款的行为而损失,而只是改变了钱款的用途.。这与那些挪用公款后做生意亏本而不能偿还的挪用公款案相比,社会危害性要小得多。所以,请法庭在对文某量刑幅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文某的这种挪用公款后不退还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因素,以有别于挪用公款后彻底损失掉挪用的公款案件。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挪用公款 大龙投资的对方是宁凯公司,不是刘某某个人或峰某洁具公司。 根据检察卷宗提供的工商登记材料证明,宁凯公司是企业法人,根据刑法和立法解释,属于单位,不属于自然人。大龙公司与宁凯公司建材经销部间发生的投资行为,是两个企业法人单位间的经济往来。被告人作为大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基于与宁凯公司建材经销部长期合作..与该公司发生的投资行为,不是与刘某某个人或峰某洁具公司。峰某公司的企业性质与被告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无关,不能以峰某洁具公司是刘某某私人企业,刘某某将大龙公司投资款用于峰某洁具公司,就推定被告人将公款供刘某某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因此,不存在被告人将公款提供给刘某某个人使用问题。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挪用公款 宁凯公司是建材经营部的法人,经营部的经营行为是法人行为,是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公司法规定,宁凯公司是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建材经营部与宁凯公司的承包..,只是宁凯公司内部的经营形式,并不能改变宁凯公司民事主体性质,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宁凯公司建材经销部是宁凯技工贸公司下设的三个经营单位之一,法人是宁凯公司,刘某某、张达义是分别代表宁凯公司和大龙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二人只是经手人。早在宁凯公司成立时,被告人就代表总装公司与宁凯公司内设的建材经销部发生经济合作...。并使总装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往来中,宁凯公司及其建材部负责人从未说明建材部是挂靠..,建材部是个人经营单位,总装公司也不会同意与其进行经济联营。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挪用公款营利数额小 营利的故意不强、营利数额小、挪用时间短且未影响款项的上交与发放 被告人某某购买理财产品,分别是由亲友和银行工作人员的推动促成的,这与主动为之的挪用营利行为有较大区别;而且涉案款项本来就因单位的原因放在被告人某某个人银行卡上,某某保管的钱本来就有营利性质,理论上也存在风险。无论是银行存款还是理财产品,都有营利性和风险性的特征,两者只有量的不同,并无质的区别。一个是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农行的某某滚是一天的通知存款利息。 相关款项在代发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单位本来也不可能要求代发者返还,也难以计算发给相关权利人。学校要求陈某某代发的三笔款项,本来就是打在某某的个人农行卡里,该银行卡是借记卡,利息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只要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免费办理“某某滚”理财卡,相当于一天的通知存款,可每天随时支取,某某在办理理财卡并将款存入时根本没能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只是想到不对其代发有任何影响,又可以在存放期间获得较高的利息,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因为10月25日学校将527000元学生住宿费、奖学金等和12月13日将326400元义务兵学费补偿打到他帐户时,时间都是周五,周六周日是双休日,不可能发放,必然有两天存款时间,加上发放的人数众多,且较分散,必然有一发放过程,某某只是利用了发放间歇时间,转存理财卡自动购卖“某某滚”即某某可以随时支取的理财产品。实际没有影响发放,527000元学生住宿费、奖学金在到帐后分两次在两周内发放完毕,住宿费的发放对象涉及285个学生,而且还得利用中午、学生不在上课的时候给学生发放.。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以案说法--主体不适格.。 首先,根据《XX供电公司乡镇供电所营业工岗位标准》明确记载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电力工程技术类初级技术职称。本案的被告人仅为初中文化且无任何职称。xx供电公司及xx供电所均无权破格录用不具备相关资格的被告人为供电所营业员。故被告人仅为清水供电所营业组成员,而非该所正式的营业员。 其次,《xx供电所人员分工表》明确列明营业组成员被告人为农电工,区别于正式工,主要的工作职责是配合营销员的工作.。其虽为供电所营业组的成员,但本身并不具有正式的全民所有制在编员工身份,并不能当然的将营业组成员与正式的在编员工二者混淆概念而等同视之.。 最后,xx供电所作为xx供电公司的下属单位,并没有资格聘用正式的电力员工,被告人的工作身份仅仅为xx供电公司招聘的临时性农电工人。况且xx供电公司作为正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从被告人在xx供电所工作开始,既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又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更没有向有关单位备案,亦为出示任何政府相关的录用员工文件为证。故xx供电公司与被告人补签的农电工劳动合同,即使作为劳动合同,在效力上存在质疑,故被告人并非正式员工.。 综上所述,被告人并非xx供电所正式员工,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仅凭xx供电公司出具的证明而直接认定被告人具有公职人员的身份,显然依据不足.。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能为申诉人做什么? 申诉阶段,指被告人对(申诉阶段一般叫申诉人)判决有罪的生效的判决不服,申请原审.或者其上一级.再审的司法程序。 律师尽职代理,能为申诉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会见申诉人,研究案情; 2、调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针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思路,并征求申诉人的意见; 3、精心准备申诉材料,在合法的范围内,多方寻求影响,积极立申诉案; 4、进入审理程序以后,律师的提供辩护,帮助申诉人洗去冤屈.。。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遇到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_挪用公款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成功辩护词等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南京软件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离婚纠纷案答辩词 ·房屋出租案件起诉状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和邮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一、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及追索权。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二、应收票据的几种情况: 1、赊销时,借:应收票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款时,借:贷:应收票据3、贴现时:(1)符合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借: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2)不符合有关.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第一步、远程抄报税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方法1: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推荐方法2: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第二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在申报时用于抵扣税款。方法1:使用“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完成发票认证操作。推荐方法2:携带“增值税专票”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第三步、增值税纳税申报(1)安装北京国税办税软件,访问www.zlsnet.com的“下载中心. 儿童车祸骨折索赔的项目 儿童车祸骨折索赔的项目一、儿童车祸骨折索赔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方式解决,也可以委托代理诉讼。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分析。(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也就是说,有担保的,可以优先受偿)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 > >>更多法律知识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3057670467(王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
遇到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_挪用公款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成功辩护词等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
| ·我需要查询青浦女子强制戒毒所专线电话 我需要查询青浦女子强制戒毒所专线电话. ·您好,想委托律师办理取保。 您好,想委托律师办理取保。. ·暂时人员被拘留,具体情况不了解 暂时人员被拘留,具体情况不了解. ·我有一件新冠疫苗后遗症的案件,在今年的6月14号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 我有一件新冠疫苗后遗症的案件,在今年的6月14号丹阳市人民法院就鉴收诉讼状,但是到今天也没有立案,也不出具裁定书,我该怎么办呢?. ·迈陈法院怎么没上班哦 迈陈法院怎么没上班哦. ·您好,可否帮忙查询身份信息,我司法院立案需要。 您好,可否帮忙查询身份信息,我司立案需要。. ·请问可以给看守所里没定罪的亲人送药品吗?谢谢! 请问可以给看守所里没定罪的亲人送药品吗?谢谢!. ·借钱不还我怎么,起诉她 借钱不还我怎么,起诉她. ·老板拖欠工资不还,一天拖过一天就是不还。 老板拖欠工资不还,一天拖过一天就是不还。. ·拘留所可以去探视嘛有没有时间限制可以为家人带东西嘛 拘留所可以去探视嘛 有没有时间限制 可以为家人带东西嘛. ·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25000元拒不发放,电话微信不接 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25000元拒不发放,电话微信不接.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太和县看守所律师会见需要预约吗 请问,律师会见需要预约吗. ·原来买车贷款,未及时还,被法院巩行封冻微帐户现已结清拿到证明 原来买车贷款,未及时还,被法院巩行封冻微帐户现已结清拿到证明了。要解除冻结。法院电话一直忙. ·我们公司于2019年在公司股东的推荐下投标了项目,中标不执行 我们公司于2019年在四川新华远和旅游公司股东的推荐下投标了该公司位于甘孜州国道服务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下耗资近150多万终于得到中标的口头通知,但是此公司的股东通知我们要拿到中标通知书要. ·我是香港的。我爸媽在老家有一棟三層的房子,其中地下租借給人, 我是香港的。我爸媽在老家有一棟三層的房子,其中地下租借給人,最近,想收回房子準備養成,可是對方不願意離開,並告知我們要給予他們萬元才願離開。現尋求法律協助.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前夫当时判13年但至今都15年了都没音信为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前夫当时判13年但至今都15年了都没音信为孩子我想找他请问我现在怎么找他,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监狱. ·我们姊妹3人,我母亲自去年11月脑梗急诊到康复医院至今仍未康 我们姊妹3人,我母亲自去年11月脑梗急诊到康复医院至今仍未康复,期间看护和医疗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应无法继续独自承担,故上月我意出售我母亲居住的我名下的房产,应我2姐妹的万般阻挠 现无法售出,因. ·我的孩子涉嫌盗窃罪,现在住在平定县看守所,两个星期日都有超市单子 我的孩子涉嫌盗窃罪,现在住在平定县看守所,两个星期日都有万佳超市的吃的单子。这个星期没有单子。家里非常着急。孩子是否安全?. ·广东省连山县人民法院能否做财产保全司法网络查控 广东省连山县人民法院能否做财产保全司法网络查控. ·夫妻双方七年未联系,有一个孩子由女方扶养,有共同房产一套,如 夫妻双方七年未联系,有一个孩子由女方扶养,有共同房产一套,如何争取到房产的一半办理离婚. ·销售假药2万元判刑得多长时间 销售假药2万元判刑得多长时间. ·我想离婚,但是有债务,怎么办啊 我想离婚,但是有债务,怎么办啊. ·请问去法院离婚,费用是多少 请问去法院离婚,费用是多少. ·舅舅去世,我处理了后事,舅舅没结婚,没有子女和倒子 舅舅去世,我处理了后事,舅舅没结婚,没有子女和倒子. ·欠款人经过法院协商分期还款,现在他不想还,还找借口拖,我能申 欠款人经过法院协商分期还款,现在他不想还,还找借口拖,我能申请强制执行拘留吗?用他老婆名字买的车,. ·在上犹县发生交通三月有余目前准备出院理赔… 在上犹县发生交通三月有余 目前准备出院 理赔…. ·麒麟镇法庭地址在哪里? 麒麟镇法庭地址. ·工伤脚粉碎性骨折。 工伤脚粉碎性骨折。. |
南京律师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南京律师



江苏律师导航·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市天宁区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市天宁区律师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_挪用公款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成功辩护词等

副主任 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