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桐乡市看守所_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桐乡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桐乡市看守所_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桐乡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浙江省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乡市凤鸣路,坐北朝南,在桐乡市卫校西侧,是桐乡市公安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律师提示:桐乡市看守所不准亲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桐乡市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无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桐乡市看守所相关机构
    桐乡市公安局地址:利民路植物园西边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地址:梧桐街道茅盾东路172号.
    桐乡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地址:桐乡市其他庆丰南路1号
    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地址:校场东路1446-6

⊙桐乡市看守所开放日活动
    桐乡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等1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受邀参观桐乡市看守所,家属会见室、律师会见室、谈话管教室、医务室、图书室……在参观了诸多功能室后,一名代表感慨道:“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桐乡市看守所应该是一个阴暗、压抑的地方,但没想到竟然有如此多的功能室和人性化管教措施。”
    “对在押犯人的人性化管教一直是看守所注重的工作之一。”桐乡市看守所介绍,桐乡市从在押犯人的生理、心理等角度出发,采取多重措施,保障其身心健康.
    首先,在押犯人通过申请,每月能够在家属会见室中与亲人两次会面,从心理上满足他们对亲人思念及关怀的渴望;其次,每月在押犯人还有一次机会提出申请改善伙食,可用家属送来的现金购买桐乡市看守所统一采购的水果、零食等,每月限额为每人500元。
    而在医疗保障方面,桐乡市看守所还配备了5名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师,除每年对在押犯人进行一次体检外,他们会随时掌握患病犯人的身体情况.。一旦遇有医师无法确诊的疾病,犯人会被送往桐乡市..人民医院,经绿色通道..时间外出就医.

⊙桐乡市看守所
    为进一步加强桐乡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服务,保障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看守所的监管安全,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省卫计委《浙江省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一院驻桐乡市看守所门诊部签约揭牌仪式在桐乡市看守所举行.
  据了解,市一院将按照医疗派驻协议派遣医务人员赴驻桐乡市看守所门诊部开展日常巡诊治疗等工作,并实行24小时在所值班制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在押人员健康档案;为在押人员来医院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强化相关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开展专题健康讲座和咨询等服务。市一院将不断提升门诊部的医疗诊治水平,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更加专业的医疗保障服务。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犯
    本案中上诉人梁某某是因家里经济压力大,母亲患病急需用钱、两个智障孩子的医疗费也十分昂贵而被赵某劝诱、纠集,被动地参与犯罪活动的,其并未参与实行盗窃犯罪的关键重要情节(撬锁、搬货)。在销赃和分赃两个重要环节中也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梁某某在犯罪过程中是望风和协助销赃,梁某某只是被动地跟随赵某听从赵某的指挥,对于整个盗窃活动根本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和权力。
    另外,梁某某最初的作用只是收购赃物,而非参与盗窃活动。赵某最初找梁某某是因为梁某某从事废品收购生意,赵某想在盗窃成功后..时间销售给梁某某,当赵某第二次找梁某某要求其收购赃物时,恰逢郭某某在场,郭某某提议直接销售给高价收购废品的大老板,并提出由其负责安排车辆和人员,直接销赃给其他人能获取更多利润,梁某某才由最初的收购赃物转变为协助销赃。事实证明整个销赃及车辆人员的安排都是由郭某某安排的,梁某某只是协助赵某和郭某某销售赃物,其在整个盗窃活动中是处于被支配地位,起次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从犯.
    综上,上诉人梁某某既非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也非盗窃犯罪的邀约者和纠集者,其最初只是负责收购赃物,后来在别人教唆下才转化为协助销赃,在.同犯罪中处于从属、辅助和被支配地位,起次要作用,系.同犯罪中的从犯。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非法持有枪支罪证据不足
    1、依《刑法》第128条第1款之规定,不难得出,行为人必须存在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且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状态、并且客观上没有合法根据地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通观本案所有证据材料可以看出,能够支持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案的记载仅限于个别被告人之间相互矛盾的供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刘某持有过枪支,在此情况下认定其实施了该类犯罪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能令人信服.。另在收缴的枪支上也没有刘某的指纹.
    2、查获枪支的地点并非刘某租用,而且系公.场所,所以不能推定刘某非法持有。
    根据庭审调查的情况,该案查获枪支的地点并非刘某租赁、也不是刘某固定居住的地点,并且该场所系一个任何人可以随意出入的场所,在旁边麻将室的人员均可能进入休息,所以即便是从该处查获有枪支的情况,也不能推定刘某系该枪支的掌控,所以刘某系无罪的.。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不宜认定为盗窃转化抢劫行为
    1、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涉嫌盗窃转化型抢劫罪,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盗窃转化为抢劫应当具有盗窃数额较大或接近较大和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情节之一。但是在本案中,被告人欲行盗窃的物品价值很低,只有1千余元,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并且被告人并没有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的盗窃行为没有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任何的伤害和威胁,因此,本案不宜认定为盗窃转化抢劫行为。
    2、对所认定的事实是否已排除合理怀疑,这是关于全案证据的综合判断标准,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的定罪量刑的事实已经排除合理怀疑了,证据才达到了“确实、充分”的程度。所谓合理怀疑,就是综合全案证据,根据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不具有排他性.。而所谓“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指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而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  
    本案当中,被告人并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事发当时,其只是负责开车,用石头砸车的行为是其他两个犯罪嫌疑人所为,并且受害人并没有明确指认事发当时是被告人刘某用石头砸的车。并且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两名受害人的询问笔录中确认是两个人拿石头砸车,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事发现场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用石头砸车,并不确实,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疑点 ,并且无法排除,结论也不具有唯一性。本案并不符合“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因此不宜认定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犯罪行为较轻。其一,被告人的工作职责是在社保局办公楼巡逻,当他巡逻到708室时,发现办公室门没关,出于对工作的负责,被告人来房间查看,在房间里看到电脑时,首先并没想到要偷窃,而是想将这一不正常情况报告给上级领导。只是在巡查到四楼后,临时起的贪念,将电脑占为已有。被告人的这一盗窃行为和那种预谋踩点、撬锁入室的盗窃有着重大区别。其二,被害人单位工作人员的疏忽为盗窃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该单位工作人员下班后,办公室不关门锁门,也为盗窃行为的发生制造了条件。其三,被告人在与单位有关对讲机损坏纠纷中,被单位强行扣罚了700多元工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自已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从被告人盗窃的物品及价值来看,后果不重,社会危害不大。被告窃取的是一部使用了一年多的手提电脑,估价金额也只有1.1万元,在二手市场上也只能卖到两千余元,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其后果不重,社会危害不大.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不构成抢劫罪
    根据《起诉书》认定的事实,辩护人认为是完全客观的。现在,我们分析一下,李某等人的行为。
    1、行为动机。被告人李某与张某等人因为自己身上没钱,为了过元旦,便相约到某桥头处向学生“诈钱”,
    2、选择职中学生作为侵害对象的原因。按被人李某的供述,因为自己在职中上学时因为打架被开除,职中学生都知道自己,他们不敢报案。
    3、使用的手段有四种情况:一是用语言威胁--“你不认识我么?我以前也在职教中心,现在混社会,你不给钱就打你”,在没有使用暴力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受害学生虽不情愿但都乖乖地交出了随身携带的部分现金,5元到10元不等,最少的5元,最多的20元。二是使用轻微的暴力.。对极个别不愿交、有反抗意思的,也只是采用了在脸上打上耳光、在屁股上踢一脚这样的轻微暴力。在这种情况下,都能达到目的。三是对于没有带钱或带钱不够者,告诉学生放学后,送到某处.。四是对多交者,还要退回一部分.。其中W同学拿出了100元,李某只放下了10元,其余的就没有收。向学生李某要了20元,还找给了10元.。学生银某拿出了50元,被告张某接过后,还找了30元.
    4、向学生弄钱的目的,按受害学生X的作证陈述,“李某告诉我,要钱的不是目的,是为了兄弟”,按李某的供述,是由于“已经拉了他们一年了,现在收取走”按受害的学生说,李某往往向学生问“你们在跟谁混?”,当学生把钱给给李某等人后,李某往往丢下一句话,“以后有啥事,你就找我”,这就说明是为了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是为了做学生头。
    上述事实,辩护人认为,应当是客观事实,正是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
    1、被告人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应予从轻处罚。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韦某某,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每次会见均留下了伤心、悔恨的眼泪,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韦某某服从管理,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在本次庭审中当庭认罪、真诚悔过,其认罪态度较好。
    2、被告人韦某某是初次犯罪。根据证据显示,被告人韦某某在此次犯罪之前没有其它犯罪前科,属于..次犯罪。此次犯罪也是由于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在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时其也谈到由于自己文化少,没有学.法律,只是简单的认为这样的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没有意识到其是犯罪行为。但不管怎么讲,被告人韦某某的此次犯罪是初次犯罪,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3、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结合被告人韦某某涉及的犯罪行为已经所指控的罪名,被告人韦某某只是一个普通的数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只是顺意的接受一些事实,其本人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危险程度较低,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处罚
    在本案发生后,三名侵害人相应逃离现场,张某回到呈贡交通学院将情况告诉家人,家人要求张某不要跑,如果公安机关找上来应如实告诉案件情况,而另两名致害人则逃离昆明至今没有归案,逍遥法外。第二天某某公司负责人找到张某,告诉他问题不严重他们会出面解决,要求张某继续上班,由此张某也相信没有事,领导能摆平解决,就没有想到去.自首交待情况继续上班.。之后李春秋打电话给张某,教唆张某逃跑,张某不为所动没有逃跑。张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后,告知公安机关张某可能在何处,于是在公安机关准备拘留张某前半个小时,某某队长再次打电话给张某,说公安机关来找他,张某说声好也没有想到逃跑而逃避法律责任,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作了如实的详细供述。从以上事实证明,张某没有想到逃避法律责任,则是等待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证明其愿意主动承担法律责任,主观恶性小得多,应该给予从轻处罚.

⊙桐乡市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犯
    从涉案情况看,被告人赵某既不是整个行为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又不负责购买作案工具,也不是分赃的组织者,最后分得的利益也最少。从整个案件的主要分工来看,被告赵某在.同犯罪中处于次要作用,建议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被告人赵某在.同犯罪中并未起主要作用,相反仅仅起到次要的作用,同时,被告人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属于《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当庭陈述,赵某是被胁迫参加盗窃团伙的.。作为一名先天性聋哑人,赵某一出生便注定其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正常的教育和公平的对待,因此很容易为犯罪分子所利用,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非源于本人自愿.。犯罪分子利用聋哑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前较常见.。很显然,象赵某这种被迫盗窃的残疾人,仅仅是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赵某陈述,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犯罪,有其客观原因.。曾有犯罪团伙成员数次在其家附近,并多次扬言,如果不加入盗窃团伙,家人将会受到灭门之祸.。被告人赵某不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及家人,而是听任他人摆布,被动实施盗窃行为。根据《残疾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利用残疾人为自己某福利的犯罪团伙的头目应该从重从严进行打击。
    赵某加入该团伙属于被胁迫,不得不参与犯罪。赵某被迫加入该团伙后,仍处于他人控制之下,接受他人指令,属于胁从犯。.

咨询律师:18868876507(何律师) 


遇到桐乡市看守所_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桐乡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嘉兴市看守所视频会见申请流程、条件、注意事项
·嘉兴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联系方式
·浙江省嘉兴市各区县法院联系电话汇总表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_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杭州铁路看守所拘留取保候审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枪是军人们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普通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法律上关于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和立法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而对于犯罪的人又有着怎样的惩罚呢?只有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立法标准,我们才能在知法的基础上不去触犯法律的界限,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是在很多方面却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要在满足规定条件下才能离婚等等。那其中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相信您都清楚涉及到打官司自然就是要到法院起诉。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一方而言,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也就是要知道起诉离婚在哪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在哪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窃罪是什么罪名?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窃罪中的盗窃罪被您熟知一些,但是也只是对盗窃罪有所了解,对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则是不被大众所知的,下文向读者介绍的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窃罪法律条文及相应的处罚。一、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窃罪是什么罪名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处罚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8868876507(何律师) 


遇到桐乡市看守所_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桐乡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离婚后在婚 领准生征需要什么手续
    请问离婚后在婚 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帮别人向银行贷款纠纷
    我公公几年前在信用社帮他妹妹,妹夫贷款三万元,中间妹夫与银行的一位管事人瞒着我公公把三万还了,私自用贷五万出来,期间信用社查账时,信用社的人来我家里逼着我公公签字,承认五万元的事,说是以前三万的本金,剩下.

·能在国外办理吗?,我想申请父母来日本玩几个月所以想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我想申请父母来日本玩几个月所以想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我是不是必须得回国才能办理这个公证呢?不能在国外办理吗?.

·这个程序是否合法,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
    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对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这个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应征求被害人的意见?没有拘留没有羁押,没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就直接办理的取保候审那他们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没有拘留和羁押,公安机关.

·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方面问题
    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83000元,期限为8年,签订合同每月还款1006元,但是银行每月扣款1050.20元,同时另扣87元;有关部门咨询解释这银行方面问题,没办法修改,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家是四十八平方,拆迁办该怎样给
    温馨提示:我家在学校附近,面积48平方,请问该享受怎样的政策?谢谢.

·死亡补偿,警卫人员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警卫人员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劳动纠纷~老板无奈不承认工资
    具体地址:高邮市横泾镇伟翔机械合作社。发生事情:本人在高邮横泾镇的伟翔机械厂做了三个月的领班,每个月4300但是老板一直不肯签劳动合同,三个月后,由于跟老板吵架,所以当场辞职了,现在他一分钱都不承认。请问.

·公司就是不赔偿责任,我一个朋友
    我一个朋友,昨晚上将车停在公司的车棚里面然后今天早上来公司就被偷了现在我朋友找公司理论,公司就是不赔偿责任这种情况怎么办呀?.

·对装修公司不满意怎么办
    一开始请的装修公司来做的,做了一大半实在太差劲就没让他们做下去,表面能改的已经改了,钱也结清给他们了,现在后续装修的时候,隐藏的问题出来了,导致无法装修下去!我在我去找他们他们不理我,请问下,如果我去告他.

·咨询3险,你好,你好,我是07年公司给上得三险,现在怀孕
    你好,我是07年公司给上得三险,现在怀孕了,可以申请生育险吗?我是外阜人.

·肇事找人顶替,肇事后面包司机好像喝酒了.找了朋友顶替!当时说自家管自己的车!等过
    肇事后面包司机好像喝酒了.找了朋友顶替!当时说自家管自己的车!等过两天对方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

·出事故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
    我10号去那里干活13号出事故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3月中间发给我工资7200元,带工的给了我5000元生活费,现在出院了也不给误工费直接让我回家等鉴定,说鉴定完了保险公司给赔偿。我不知道这之间这段生活我该怎.

·应该上哪去上诉,我想问下
    我想问下,我老板不发给我薪水。我该怎么办。有签合同的应该上哪哪去上诉。要交多少钱.

·请问我这个利润有办法计,我06年应聘到济宁一家农药企业做副总当时签的协议是一个月
    我06年应聘到济宁一家农药企业做副总当时签的协议是一个月5000元钱然后年底按公司总利润的6%提成当时我也想着这净利润肯定不好算但也没有考虑太多就去了干了一年以后我就不想在那里干回来了但6%我也没有和他具.

·两小孩之间做游戏
    两小孩在学校下课时做游戏,一个小孩追另外一个小孩,被追小孩没注意摔下了,没有人推或撞他,把门牙磕了一角,请问这责任怎么区分.

·关于婚姻的问题,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婚
    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婚,之后彩礼钱是否应该归还男方所有.

·出租车乘客开门引起的事故
    乘客要求下车,我把车慢慢靠近路边约三十公分准备停车,以确保乘客下车安全,不料乘客突然把左后门打开,一女孩骑自行车急驶过来,躲避不及车筐撞到门上摔倒,一电动三轮车急躲女孩侧翻压到女孩身上,导致女孩胳膊腿部肌.

·离婚案,我提起诉离婚已五个月了
    我提起诉离婚已五个月了,可法院一直不判,我该咋办,一直等吗?这期间她也不管孩子,也不给孩子生活费..

·别人把我朋友打成重伤,没人证,也没摄像头监控,且对方不承认,我记得以前对方说过威
    别人把我朋友打成重伤,没人证,也没摄像头监控,且对方不承认,我记得以前对方说过威胁我的话,怎么办?1.警察立案了,有用吗?(我在网上听说,没有。因为对方不承认,又没证据)2.能告赢吗?.

·户口待遇,我和对象都是失业工人
    我和对象都是失业工人,户口已迁回我父母村里,但村里不给我们享受村民待遇,我们该咋办?.

·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傍晚家用电动三轮车从西向东行驶两个行人挎着胳膊从东往西走说是刚
    傍晚家用电动三轮车从西向东行驶两个行人挎着胳膊从东往西走说是刚从家里出来不远(逆行)双方都没有注意电动三轮的反光镜挂到女方致使女方摔倒住院当时要私了但行人方伤势无碍一直不出院想讹钱如果起诉的话电动三轮车一.

·工伤的治疗问题,你好,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
    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求我卧床休息,最近又给我打针治疗。让我进行保守治疗,单位说:自摔伤那天起,一个月内报工伤,给报销,一个月以后所有的费用自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我是女方,结婚十年,一般都是住在女方家,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女儿,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不过我是个残疾人,不知能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财产怎么分配?.

·几年前的脏款还能追究吗?
    你好,因为几年前家里人因为诈骗给抓了,当时家里也不知是脏款,现在来追究钱也用完了,请问这要怎么处理?.

·受害人成为被告能够成立吗
    医院给我致伤致残,并造成医疗事故,随后又把我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能够成立吗?.

·房产问题?,我爷爷奶奶共同房产一处
    我爷爷奶奶共同房产一处,奶奶前不久去世,爷爷有意房产留给我,老2口有4个儿女,其中3个儿女已经同意爷爷的意向,但是有一个不同意,给他钱也不要,也不办理放弃继承权利的事宜,请问好心律师我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

·彩礼纠纷,我和男友是去年10月结婚
    我和男友是去年10月结婚,结婚的时候他父亲答应过30000彩礼和3金,现在我们和他父亲闹点矛盾,打电话跟他父亲说彩礼和3金的事,他说我和你们没任何关系。请以后有什么事不要找我,我以后老了也不要你们管,要么.

·警察暴力打人
    我在街上放鞭炮、警察第一次劝住、我没放了。第二次我放的时候、火炮不小心滚在警车附近、警车下来手脚并用殴打、侮辱、并带回警局。在家长面前、咬定我放鞭炮炸警车并蔑视警察。本人气不过。.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