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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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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离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法律知识和免费法律咨询,提供浦口离婚律师、浦口婚姻律师、浦口离婚诉讼代理、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协议代书,浦口婚前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新婚姻法离婚咨询,浦口继承律师等法律服务,擅长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专业离婚法律事务。

◆浦口离婚律师谈法律上可以证明存在“第三者”的证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浦口离婚律师谈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  ,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缝妻会阴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浦口离婚律师谈发生了家庭暴力,你向谁求助?
    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朋戚友求助,如长辈、..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可以向妇联和村(居)妇代会、单位的妇委会、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110”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浦口离婚律师谈员工的辞职补偿金不属于.同财产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其次,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显然仅明确列举了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辞职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同财产。


◆浦口离婚律师曾办理的典型案例:
  1、王某宇诉洪某撤销婚姻案;
  2、王某诉谭某撤销婚姻案;
  3、张某诉许某婚姻家庭纠纷案;
  4、王某诉李某同居财产、小孩纠纷纠纷案;
  5、季某三套房产遗嘱见证.。
  6、龙某诉法国人涉外离婚纠纷案;
  7、赵某诉日本人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案;
  8、刘某诉刘某荣房屋婚姻继承纠纷案;
  9、曹某诉蓝某确认亲子..纠纷案;
  10、朱某军诉李某夫妻.同财产及公司股权分割离婚及子女抚养纠纷案;
  11、黄某某诉张某凯夫妻.同财产及投资公司股权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案;
  12、苏某举诉张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13、吴某诉王某遗产继承纠纷案;
  14、朱某诉李某婚内强暴侵权纠纷案;

◆浦口离婚律师谈新婚姻法,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仅仅是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部分情况的解释,对于其他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没有符合您的情况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通过律师的解答,确定房产归谁,如何分割。但是,知道房产归谁还远远不够,毕竟知道归属并不能实际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所以,房产归谁和房产分割并不是随便几句话,一篇文章就能解决的。此文只是告诉您房产分割的基本情况,了解本文至少不会在房产分割上由于不懂而吃亏。但是,具体得到如何分割还是浦口离婚律师比较在行,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可以找浦口离婚律师帮忙.。毕竟,和房价比起来,浦口离婚律师费就不算啥了。

◆浦口离婚律师谈请求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
  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
  王_______(男)与刘_________(女)自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彩电_2_台,冰箱_1_台,音响_1_台,存款_5万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刘___只取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王________所有。
  2.王________,刘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财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王________,刘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赖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厂(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男方:王__________女方:刘__________证明人:王________(_____厂工会主席)
  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南京.律师事务所一份。

◆浦口离婚律师谈孩子的意见对于夫妻双方争夺抚养权有影响?
    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
    处理子女随谁父或随母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有权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母双方同争夺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的陷阱: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既方便、省时、又不丢面子,的确是个解除婚姻..的好途径。然而总结本人接触的大量的离婚协议书,本人发现其中有些离婚协议书中却隐含着非常可怕的陷阱,其中有些是较为隐蔽的,而有些却是非常明显的,按理说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根本不应该不被注意,但是却轻而易举的生了效。真到了离婚的时候,再想反悔也来不及了.。虽然极力回忆起签订协议时的情景,虽然列出了一大堆不是本意的理由,但最终都由于缺乏证据而不被.采信。而律师为了  限度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尽管也是使尽浑身解数,最终也是无力回天.。在此本人以举例的方式简单的谈谈离婚协议中的陷阱问题,但愿能给您一些警示。(以下案例中的甲,乙均不表明哪一方是男哪一方是女)
    例一,以结婚为条件,要挟对方签订协议的陷阱
    甲乙男女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后,美好的婚姻生活就要开始了,明天就可以与自己所爱的人登记结婚,开始蜜月旅行。有了如此美好的前景诱惑,什么样的条件都显得苍白无力,都可忽略不计了.。此时乙方在正式登记结婚的前一天突然拿出了一份财产约定,约定了无论谁提出离婚,甲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一套都归乙方。甲方面对如此的约定,心中也着实的不痛快,然而,刚要表现出一丝的不满,乙方便拿“不要结婚了”进行要挟,结果甲方十分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字。第二天双方如约办理了结婚手续。然而在正式结婚仅仅一年有余的时间后,乙方提出离婚,甲方因不堪忍受婚后生活中的现实,同意离婚,结果尽管在法庭上百般努力,最终还是将房子拱手送给了乙方。
   回过头来再看看甲乙双方协议书的签订的情形,本人不得不怀疑,乙方给男方设下了一个陷阱!尽管这样的怀疑可能永远不能得到证实,但这样的现实是不得不让我们警惕的!至少不能为了结婚而盲目的签署一些绝对不平等的协议书(不过,浦口离婚律师要提醒一句:即使不平等,或者是非常的不平等,协议也是有效的,不平等的协议为什么也会有效呢?合同法不是明确规定了不平等的合同可以变更吗?,对于这个问题浦口离婚律师另有阐述)
    例二,“兵不厌诈”的方式鉴定协议的陷阱
    甲乙双方结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这本来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然而这却成了双方离婚的主要理由,乙方动不动就提出与甲方离婚,甲方见乙方也未必就是真心要离婚,于是就在乙方拟订好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其中有一条规定:离婚后甲方应付给乙方补偿10万元.。
签上名字后没过几天,小两口和好,乙方当甲方的面将过去的协议撕毁,双方的蜜月从新开始。好就不长,没过多久,双方再起硝烟,乙方又拟定协议一份,内有规定:如离婚,甲方给付乙方补偿15万。硝烟散去,再次和好如初,第二份协议自然也是当面撕毁。如此反复了五次,甲方已麻木不仁,正所谓是兵不厌诈,最后一次,甲方给乙方的补偿已经涨到30万,这次乙方突然来了真格的,聘请律师起诉到了.。甲方大呼上当。对此本人只有两个字送给甲方:“晚了”!!!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也许乙方开始时的确不是为了钱,但绝不能排除以后突发奇想,以签了撕,撕了签,反复几次使对方麻痹的可能性。如果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乙方,甲方可就要倒霉了。,也是最难以防范,只要您认真、冷静协议离婚中的陷阱是不难识破的。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或户头借用..,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 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浦口离婚律师提示,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 孩子十八岁, 或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浦口离婚律师谈协议离婚中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的审判实践,.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浦口离婚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浦口离婚律师业务范围: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特征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制作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 离婚协议一方反悔的处理 离婚后怎样变更房唱权 签订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达成离婚协议反悔,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 户口,关于离婚户口问题,离婚户口迁移,离婚后户口,离婚协议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强制执行,起诉离婚前的协议效力,离婚协议书反悔,离婚协议 反悔,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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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不需要成年人陪同,当然了如果说未成年人还没有满16周岁的话,就应当由自己的监护人来代为申请领取相关的居民的身份证,这个看年龄划分,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以,要不要监护人陪同要看是否到了十六周岁。办理时除了要带户口本,照相,然后交钱20元之外还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对身份证登记项目。领取.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

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老工伤死亡后享受的待遇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来进行一个享受的,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年纪比较大的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退休之后就不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劳动关系和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关系都已经了结了。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

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
    一、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公检法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辩护的情形:(一)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五)具有外国国籍;(六)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不会拘留,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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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网上贷款用传真签了合同,一开始说不要任何费用 然后签了合同 签完了说要1000元保证金 然后我给了打账户上了 然后担保那边要2000元 给了之后说要我交3000元验资 这次我没交 他说.

·南京中北公司起诉江宁区国土局延迟交地
     8月20日,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9月14日原被告双方将进行证据交换。   2011年4月7日,中北房产以挂牌出让方式分别以6.

·男朋友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家里
    我和男朋友认识,在一起3年了,最近他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家里来,上了床,不止一次,我该怎么办,可以叫他赔偿吗?.

·在车间里把一只手指骨骨折如何维权?
    我在一家机床厂工作,上班时不小心,在车间里把一只手指骨骨折,当时工友和车镜领导将我送医院治疗,花了7000多后,汇到工厂,工厂开除我了,我在工厂没有买保险.工厂这样做违法吗?如何维权?.

·摩托罗拉全球裁员南京500人全部拒签离职书
     摩托罗拉全球裁员风波正在迅速发酵。截至8月22日,该公司南京研发中心500多名员工无一与公司签下离职协议,与摩托罗拉的谈判处于僵持状态。 8月22日,摩托罗拉南京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南摩).

·我买的2手房,毁约了定金在中介不给怎么办
    8月5日我在中介看的2手房,催我交了5000元定金,当天下午我就给说不要了,中介说房主去外地了,8月22日,我一报警见到房主了,房主说没有去外地,中介交他说的假话,现在房主也没说什么,就是中介拿那5000.

·我是出租车车主,被私家车追尾,他全责,我从他要400元一天损失钱 ,
    是出租车车主,被私家车追尾,他全责,我从他要400元一天损失钱 ,他要不给怎么办.

·私人物品被一扫而光
    你好!我原来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里,但是于今年八月初,我辞职了,今天去宿舍收拾东西,发现所有物品全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丢掉了,现在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辩别律师的真假方法
    请问知道律师姓名(住址是南京),在网上是否能查到该律师的执业证号(换证时能否查到),执业机构及联系地址?谢谢!.

·欲起诉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双方想离婚,财产谈不拢,要走法律程序。有一处房产约120万元(房产证上三人名字,二人加小孩),现金40万元(包括以小孩名字存的押岁钱10万元),小孩14岁,一定要女方带(女方学历比男方高),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在公司上班,2008年11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至此后几年都没有签订
    我在公司上班,2008年11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至此后几年都没有签订合同;从2010年7月开始,公司停缴社会保险统筹费,工资也是按每月的80%发放的。我提出的协商解决意见公司又不协商解决。怎么办,如何维权.

·我爸爸得了胆囊炎,在我们县城治疗后,效果不好转院
    我爸爸得了胆囊炎,在我们县城治疗后,效果不好转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动手术,但是到现在伤口一直长不好,后来请别的医生看了病历,主要是医生没有采取积极的治疗,手术有差错,请问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家属能追究.

·申请泰州执行可以给查询财产情况吗
    我是河北的泰州公司欠我公司100万,现在法院已判决生效,但是找不到公司财产,我们去也不容易查到,能不能帮我们给查一下财产情况,不知怎么办好请指点.

·我可以退回定金吗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那天是阴雨天)当时我付了一万定金,第二天我再去看房子,发现多处有发霉,渗水的 地方,我就向售楼的反映了情况,,我还拍了照片,回家咨询了有关人士,他们认为是有渗水,我就提出不要这房子了,.

·我妈去世了,我们怎么分割她的房子
    刚分配到拆迁房,我妈就去世了,名字是我妈的,房产证没有办好,我们姐妹四个该怎么做,才可以把房子分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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