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靠近大连山监狱,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是南京市江宁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乘车路线:从市区乘地铁1号南延线到河定桥下,下车后到路对面坐101到东山终点站下车,再转乘东土线到淳化镇下,最后坐三轮车到大连山看守所。 南京刑事律师为关押在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帮助、拘留会见、办理取保候审,依法进行无罪申诉、罪轻、从轻减轻、缓刑辩护等法律帮助。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相关案例: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审理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6月18日作出江宁刑初字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南京律师。本院于7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23日通知南京市人民阅卷,后于同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南京市人民指派代理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8月30日晚,被告人刘某某和吉某因与张某、王某在工作期间发生口角。后张某、王某、李某与刘某某、吉某约定在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英华达公司宿舍门口斗殴。次日8时许,张某、王某、李某、闵某等人至约定地点等待。后刘某某、吉某携带菜刀和水果刀至约定地点,张某即与刘某某发生拉扯。后刘某某持菜刀与持竹棍的张某、王某、闵某等人互殴,张、王、闵、郑均在互殴中受伤。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王某、闵某的损伤程度依次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www.njlawyer.cn。案发后,刘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相关案例: 辩护提出:1.起诉书指控葛某某在××社区虚假拆迁获取补偿的安置房,葛某某没有实际控制和使用,补偿款葛某某也没有领取,不应认定为贪污;2.公寓的拆迁安置房系农民复建房,并非经济适用房,价格鉴定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错误,价格过高不应作为定案证据,被告人分别缴纳的补差款9320.86元和9375.92元应予扣除;3.葛某某在第一笔共同贪污中作用较小,系从犯;4.葛某某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其有立功情节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将违法所得款项、三套房产及所得租金退还,确有悔罪表现,属初犯、偶犯,建议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成功案例: 关于上诉人高某提出的“其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是不真实的,第一次供述受到了侦查人员的指供、诱供,之后的笔录是对其供述不属实的记录”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高某第一次供述的时间是在4月23日15时21分至17时43分,上诉人何某某第一次被讯问的时间是4月23日16时42分至22时49分,且在第一次的讯问中何某某供述其当时是与其他人在一起,并未涉及到高某,何某某是在之后的讯问中供述与高某在一起,公安人员第一次对高某进行讯问时并不了解两人犯罪事实的细节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是其自己对其所经历事实的描述,且上诉人高某对于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讯问所形成的笔录均查阅后签字、捺印,确认笔录属实、与其所表达意思一致.。 关于上诉人何某某提出“其是用云南白药喷雾喷被害人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何某某在侦查阶段对其用辣椒水喷被害人的事实一直供认不讳,且与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何某某在与被害人拉扯过程中使用辣椒水喷射被害人的事实.。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成功案例: 被告人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已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刘某某具有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www.njlawyer.cn。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刘某某及其辩护人均辩护人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与骆x生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成立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经查,刘某某持塑料板凳殴打骆x生,诱发骆x生冠心病发作导致猝死,虽然刘某某的殴打行为与骆x生的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骆x生自身患有冠心病的自然因素,但没有刘某某前者的殴打行为,就不存在骆x生在案发时段死亡的结果,故骆x生患病这一介入因素并未阻断刘某某的殴打行为与骆x生死亡结果之间的联系,因此,刘某某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骆x生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使刘某某不知道骆x生患有疾病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但刘某某持塑料凳子殴打骆x生致骆x生第6颈椎左侧、第7颈椎右侧、第1胸椎左侧竖脊肌出血,刘某某也应当预见到其殴打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骆x生死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未能预见,致骆x生死亡,刘某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相关案例: 方某夫妇送儿子上大学后从北京返回的时间为8月26日;通过证明上述时间点,认为戴某甲于8月12日取保候审被释放,8月13日带储某乙到看守所会见,骗取储某乙2万元,8月15日到储某乙、程某丙两家骗取10万元钱,方某8月16日摆酒,拟反证戴某甲送钱给方某的时间只有8月14日,而8月14日戴某甲身上没有3.2万元,所以戴某甲说送了方某3万元的证言不能成立。本院认为,经审查,辩护人提供的县同心鱼头酒店的订餐记录上只有“4包厢+万年红,方”等几个字迹潦草的记录,无法辨认真实意思;同时对酒店工作人员何某制作的提取证据笔录,虽然证据提取人署名为李志强、单六生,但均是一人签名,对辩护人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和机票的真实性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本院予以认可。但即使方某为儿子摆谢师宴的时间为8月16日,上述证据也不能证明戴某甲送钱给方某的时间只有8月14日,且根据现有证据查明戴某甲送方某钱的时间分别为8月13日和8月16日,辩护人提出的戴某甲送钱的时间只有8月14日的反证目的不能成立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成功案例: 辩护人提出,1、对前三宗案件,王某某自被羁押至二审开庭,都能如实供述,表示认罪.。此三宗犯罪可以依法认定,同时应认定王某某对前三宗犯罪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2、对于第四宗案件,无法排除刑讯逼供,多项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无法印证案件事实,应当作出不予认定的判断。首先,两被告人在被羁押到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之前,被羁押在非法场所达七天之久,在此期间的供述、指认、辨认都应排除。其次,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以及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间有诸多矛盾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被告人供述中有两人实施抢劫犯罪时互打电话情形,但从通话记录中可见两人在3月15日凌晨后没有任何通话。王某乙、马某都指称作案人中一人脸圆圆,两人身高一米七左右,与被告人体貌特征不符。马某在庭审作证时证实根本没有与要进厂的案犯打过照面,而且在辨认时,先是对照片进行辨认,后来又对真人进行辨认,但对真人的辨认没有记录,可以合理怀疑当时对真人辨认时马某指认的就不是王某某本人。本案的三组监控录相中的可疑人员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绝不是在审的两名被告人。第三,将本案的死亡鉴定告知两被告人后,被告人辩解没有参与第四宗案件有合理性。侦查机关为何在作出鉴定结论后七八天,才告知被告人,将之解释为侦查技艺难以令人信服。如果法庭依据目前证据确认被告人实施了第四宗犯罪,请注意以下事实:1、从鉴定结论看,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伤口不是被告人辨认到的刀具所能形成的.www.njlawyer.cn。2、从两被告人的供述看,王某某也不是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3、确认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多处相互矛盾,客观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法庭只认定了前三宗犯罪,建议对被告人处以十年左右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如果认定第四宗犯罪也是被告人实施,根据证人证言,死者追上犯罪嫌疑人时高喊“我的马子你也敢动”这样的威胁性语言,应认定为在不明情由的情况下被多人追打、威胁,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而实施的防卫过当。可以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但不应判处极刑。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成功案例: 顾某某等人在凌晨3时左右闯入女工宿舍后,动手殴打女服务员、撕扯女服务员的衣衫,这种行为足以使宿舍内的三名女服务员因感到孤立无援而产生极大的心理恐慌。在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被告人孙某某持顺手摸到的一把水果刀指向顾某某,将孙金刚的左上臂划伤并逼退顾某某。此时,防卫者是受到侵害的孙某某,防卫对象是闯入宿舍并实施侵害的顾某某,防卫时间是侵害行为正在实施时,该防卫行为显系正当防卫.。 当顾某某被被告人孙某某持刀逼退后,文某某又举起长11厘米、宽6.5厘米、重550克的铁锁欲砸孙某某。对文某某的行为,不应解释为是为了制止顾某某与孙某某之间的争斗南京律师。在进入女工宿舍后,文某某虽然未对尹小红、孙某某实施揪扯、殴打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但文某某是遵照事前的密谋,与顾某某一起于夜深人静之时闯入女工宿舍的南京律师.。文某某既不是一名旁观者,更不是一名劝架人,而是参与不法侵害的共同侵害人.。文某某举起铁锁欲砸孙某某,是对孙某某的继续加害.www.njlawyer.cn。孙某某在面临文某某的继续加害威胁时,持刀刺向文某某,其目的显然仍是为避免遭受更为严重的暴力侵害.。无论从防卫人、防卫目的还是从防卫对象、防卫时间看联系律师:(025)84-110-110,1395189911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孙某某的防卫行为都是正当的.。由于孙某某是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实施防卫,故虽然造成文某某死亡,也在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法律许可的幅度内,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遇到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贩卖毒品罪案件辩护词 ·南京市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房租租赁合同案件代理词 ·借款抵押案件民事起诉状 一般被行政拘留通知单位吗 一般被行政拘留通知单位吗拘留通知,以前家属或单位通知一个就可以;现在必须通知家属,不再通知单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二、行政拘留处罚的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 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 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一、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的情形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拒不赔偿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提起单纯的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故意伤害罪中,犯罪分子对伤者的赔偿具体要看对方的伤情情况,积极赔偿的,一般法院会酌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对法院判决有一定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是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分子拒绝赔偿的话,那么就会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下面是详细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遗嘱见证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吗 遗嘱见证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吗一、遗嘱见证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吗?遗嘱见证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见证以律师的名义进行,经过律师见证的遗嘱效力相当于自书遗嘱,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的身份,从法律属性上看,仍属于“私证”,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的。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有些公证文书还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些公证证明则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遗嘱公证1. 男方婚内出轨没钱为由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一、男方婚内出轨没钱为由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八百六十二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吗?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私自挪用20万以上,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认定标准(一). > >>更多法律知识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
遇到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
| ·租户堵了马桶,未及时告知房主,导致全屋及楼下两层被淹 租户堵了马桶,未及时告知房主,导致全屋及楼下两层被淹,房主得到消息后立即找人疏通了马桶。请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租户承担还是有房主承担?谢谢律师.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用我的身份开了一个拼多多商户,期间因为卖假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用我的身份开了一个拼多多商户,期间因为卖假货被封了,现在解封了,账户上有七万块钱,现在我要求是给我八千,补偿我期间损失,,他不给,他现在要起诉,我应该怎么办. ·如何断绝亲父子关系 如何断绝亲父子关系. ·我生病工厂不请假让我辞职,这种能赔偿吗 我生病工厂不请假让我辞职,这种能赔偿吗. ·我在微信被骗了50块钱 我在微信被骗了50块钱. ·伤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可以提取车辆吗 伤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可以提取车辆吗. ·非婚生子女户囗想从父亲那边迁到母亲这边需要怎办理 非婚生子女户囗想从父亲那边迁到母亲这边需要怎办理. ·我的钱包画在那个后备箱盖上了被人给拿走了,掉监控算不 我的钱包画在那个后备箱盖上了被人给拿走了,掉监控算不算犯罪?. ·您好,是这样的。我父亲三年前去世了。但是单位欠我父亲 您好,是这样的。我父亲三年前去世了。但是单位欠我父亲近20万工资,这个没有欠条什么的,只有公司的账务,可以去要钱吗. ·你好!我想问下父女断绝关系后,到时候有事还跟父亲有没 你好!我想问下父女断绝关系后,到时候有事还跟父亲有没有关系呢?. ·一年多前自己协议离婚,现在才发现男方在外面孩子三四岁 一年多前自己协议离婚,现在才发现男方在外面孩子三四岁了. ·关于涉外继承的咨询。被继承人在银行有一个账户,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关于涉外继承的咨询。被继承人在余姚银行有一个账户,是很久前身份证开户。被继承人多年前移民,去世前是美籍。现在女儿x还是中国籍x想回国继承遗产,想要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咨询过余姚公证处的公证员,她们说:“根据. ·你好,请问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怎么把房子过户给女方么 你好,请问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怎么把房子过户给女方么. ·已经下达判决后,可以去海淀看守所探视吗,x市海淀区看守 已经下达判决后,可以去海淀看守所探视吗, .x市海淀区看守所. ·伤人交通事故,责任书没有下来,可以提取车辆吗 伤人交通事故,责任书没有下来,可以提取车辆吗. ·微信一对一,一直被别人骂?可以报警处理吗? 微信一对一,一直被别人骂?可以报警处理吗?. ·她跑到前夫在一个屋同一个窝肚吃饭,是否是重婚? 她跑到前夫在一个屋同一个窝肚吃饭,是否是重婚?. ·我是离过婚两次,但是我想办结婚证 我是离过婚两次,但是我想办结婚证. ·下班途中骑两轮电瓶车自己摔倒,导致头部、肩胛、肋骨骨折。问能 下班途中骑两轮电瓶车自己摔倒,导致头部、肩胛、肋骨骨折。问能否向厂家索赔?. ·支付宝银行卡微信冻结 支付宝银行卡微信冻结. ·你好,我之前在新网银行有笔借款未按时还,现在冻结微信和银行卡 你好,我之前在新网银行有笔借款未按时还,现在冻结微信和银行卡,这个要怎么处理啊?.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定责定损,对方不配合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定责定损,对方不配合赔偿,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这边的话呢就是现在两个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 你好我这边的话呢就是现在两个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现在已经分居有半年多了想离婚有一个小孩是跟男方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是小孩从小到大都是在男方家长大如果离婚的话那个抚养权能归我吗?. ·驾驶机动车车祸造成自己车上人员死亡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 驾驶机动车车祸造成自己车上人员死亡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 ·老板拖欠工资不还,起诉到法院了,一个月没有判决? 我在山东省xx市打工,因为老板拖欠工资不还,所以我上诉了你们xx市人民法院,已经开庭了快一个月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下达判决书, . ·介绍项目,答应给介绍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有项目明 介绍项目,答应给介绍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有项目明细,因对方x国企单位x原因一直没有兑现。当事人已从原公司辞职,明确将该事件交代给公司x,本人同当事人和公司x同时见面,明确了该付款金额和后续付款. ·我房贷逾期半年了,刚刚发现还贷银行卡也被冻结,我应该 我房贷逾期半年了,刚刚发现还贷银行卡也被冻结,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我有个朋友16岁,她的户口可以迁移到爷爷奶奶的 您好,我有个朋友16岁,她的户口可以迁移到爷爷奶奶的户口上吗. ·买的二手手机,说是使用不到一年,经鉴定已经使用2年, 买的二手手机,说是使用不到一年,经鉴定已经使用2年,算欺骗吗,能理赔吗. |
南京律师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南京律师



江苏律师导航·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香港律师
·中法网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香港律师
·中法网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

副主任 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