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抚养费纠纷上诉状

抚养费纠纷上诉状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G某某,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t某某,女
法定代理人:Gt某某,女,xxx,系被上诉人之母。
   上诉人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114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22)苏0114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予以改判。
2.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的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2019年9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抚养费51000元事实不清。
(一)被上诉人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2月期间和上诉人一起生活,由上诉人抚养,这期间上诉人已尽到抚养义务,不应该再支付这期间的抚养费。
(二)上诉人与Gt某某离婚后已陆续向Gt某某支付了四万余元抚养费,已履行了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
1、Gt某某已与上诉人离婚,离婚后上诉人支付的费用系上诉人支付给被上诉人的抚养费。
2、Gt某某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款项系其代上诉人垫付货款及信用卡提现。
二、上诉人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
(一)上诉人与Gt某某离婚后再婚,又育有两子需要抚养,无力支付2000元每月的抚养费。
(二)上诉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证明南京市雨花台区七色花布艺店    的流水并不是上诉人的工资,此款项系第三方的货款或预付款。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遇到抚养费纠纷上诉状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律师
·南京市溧水区律师事务所
·扬州律师收费标准、风险代理规定

公司法员工持股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员工持股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员工持股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3)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我国企业由于长期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经营.

现实中
    现实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话,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如果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会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辞职。如果劳动者既没有辞职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的很多东西就会受到原有单位的劳动关系的限制。关于辞职未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做了如下的规定:首先,劳动者在还没有跟现在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新的用人单位可能不能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样会给新的工作单位带来风险,所.

商标无效宣告理由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

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的区别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所以如果在这之后出现了劳动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因为通常来讲,出现劳动纠纷的话,大家都会选择劳动仲裁这种方式,当然也会有人选择向法院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判决的这种方式,那么在现实的操作当中,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有什么样的区别?两者的效率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问题。一、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的区别1.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两者的顺序不一样,劳动仲裁在先,法院起诉在后,如果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必须事先已经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

一、三死一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三死一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罚?三死一伤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遇到抚养费纠纷上诉状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借钱不还,怎么搞
    借钱不还,怎么搞.

·8月工资厂里已经发被劳务中介拿去不给
    8月工资厂里已经发被劳务中介拿去不给.

·节假日公司不予放假并且没有加班费是否构成违法
    节假日公司不予放假并且没有加班费是否构成违法 .

·总能在电梯内闻到烟味跟物业沟通后并没很好的解决这样的
    总能在电梯内闻到烟味跟物业沟通后并没很好的解决这样的.

·外国租客欠款回国
    外国租客欠款回国 .

·你好,我弟弟在厂里不明不白的死了,派出所鉴定排除他*
    你好,我弟弟在厂里不明不白的死了,派出所鉴定排除他*.

·我的汽车在十字路口从主道往便道拐弯,被后面的电三轮追
    我的汽车在十字路口从主道往便道拐弯,被后面的电三轮追.

·银行不给办按揭,退房要扣余款的10%合理
    银行不给办按揭,退房要扣余款的10%合理.

·合同签约一房租,半提前退租,按照合同办事的话,还要赔
    合同签约一房租,半提前退租,按照合同办事的话,还要赔.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律师,向您咨询上海上南嘉园的房子买卖事宜,方便回电话
    徐律师,向您咨询上海上南嘉园的房子买卖事宜,方便回电话?.

·潜江市征收水田多少钱一亩
    潜江市征收水田多少钱一亩.

·张xx是不是在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听说今天放出来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张xx是不是在你们看守所!听说今天放出来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是怎么回事?.

·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我的本人照片和家庭住址,车号,被贴的满大街都是,请问
    我的本人照片和家庭住址,车号,被贴的满大街都是,请问.

·我在某某做了1万元的睫毛移植,过程很痛苦,效果也不好
    我在某某做了1万元的睫毛移植,过程很痛苦,效果也不好.

·我的车违章扣12分,马上要检了,改该怎么办
    我的车违章扣12分,马上要检了,改该怎么办.

·在KTV上班手机被警察扣留了什么时候归
    在KTV上班手机被警察扣留了什么时候归.

·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离婚.

·我想离婚我们也是五十七八的人了
    我想离婚我们也是五十七八的人了.

·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方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的儿子范法了,拘留都快两年了,家属能不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的儿子范法了,拘留都快两年了,家属能不能探监.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无过错公司无故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加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无过错公司无故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加班工资,告到劳动仲裁,公司拒不提交考勤记录,员工档案记录,本人主张的赔偿和加班工资很难得到支持,现已离职如何取证打赢官司?.

·我儿子是个学生,暑假了去打个工,不小心背人骗了,现在在拘雷所
    我儿子是个学生,暑假了去打个工,不小心背人骗了,现在在拘雷所里,我两天都没睡觉了我很想他他还是个学生,有个H么事一辈了一都难有成就,说是骗,我想让地去当兵,死在战场上我无汨怛是要是在门龙子里我永远流着泪,.

·别人插足我的婚姻我要维权我的合法婚姻以及婚内财产
    别人插足我的婚姻  我要维权 我的合法婚姻以及婚内财产.

·村民土地有土地证,现在村委会要租用这个囗粮田建房,不
    村民土地有土地证,现在村委会要租用这个囗粮田建房,不.

·你好,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在医院生小孩,医院会给办理
    你好,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在医院生小孩,医院会给办理.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

·五类车停放家门口被撞,交警拖走事故车,全责方不赔偿也
    五类车停放家门口被撞,交警拖走事故车,全责方不赔偿也.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