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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遇到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起诉状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规定:获得残疾赔偿金要先定残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规定:获得残疾赔偿金要先定残,一般是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来算赔偿金额的,根据受审该案件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每个人能支配的收入或者是农民一年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的那一天按二十年来算。要是受害人的年龄超过60岁,年龄大一岁赔偿金额少给一年;受害人的年龄超过七十五的,赔偿按照五年来算。受害人受伤致残但是没有影响到收入,或者伤残等级虽然轻但劳动力受影响影响就业的,残疾赔偿金额会调整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规定:受害人的护理费根据照顾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还有还有护理人数、护理时间来算。如果是有工作有收入的. 车险中的看护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车险中的看护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 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 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土地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3、土地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异议怎么认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异议怎么认定?工伤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互助互济性等特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 离婚十年了抚养费还可以追要吗? 离婚十年了抚养费还可以追要吗可以要回近2年的,有一定的时效期。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 >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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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执业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