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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赔偿案起诉状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起诉状原告:郑某某,男,汉族 被告一:南京某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9年8月22日解除; 2. 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21534元; 3. 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 元; 4. 请求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5500元; 5. 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至起诉之日(暂算至2019年11月9日),被告继续使用房屋的占用费 23808元; 6. 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至被告交还案涉房屋之日,被告继续使用房屋的占用费; 7.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办公需要,向原告租赁房屋,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3月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2栋1115室的房屋(以下简称案涉房屋)租赁给被告办公使用,租期自2019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2日,租金总额110000元,被告一次性支付,被告应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车位费、燃气费等费用,同时约定,被告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原告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被告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案涉房屋交付给被告,但被告仅支付了3万元租金,且一直没有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租金未果,原告于2019年 8月16日通知被告于2日内支付拖欠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逾期解除合同,被告于2019年8月19日收到通知,但一直不予理会,且继续占用案涉房屋,不配合将案涉房屋返还给原告。 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9年 月 日 证据目录 编号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明目的 原件/复印件 页数 1 房屋租赁合同 原告 原告将房屋租赁给被告的事实 复印件 4 2 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 案涉房屋属于原告和妻子吴春华所有 复印件 4 3 承诺书 原告 被告仅支付了3万元租金 复印件 1 4 短信聊天记录 原告 被告一直拖欠房租和水电费、物业费的事实 复印件 5 5 通知 原告 2019年 8月16日,原告通知被告于收到通知2日内支付拖欠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逾期解除合同 复印件 1 6 快递单据、物流信息 原告 被告于2019年8月19日收到通知 复印件 2.。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遇到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赔偿案起诉状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送物的规定 行政拘留处罚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拘留处罚属于什么行政行为?一、行政拘留处罚属于什么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特定概念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一、常见交通事故致伤方式? 一、常见交通事故致伤方式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1、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这. 一般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 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隔天能否报警 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隔天能否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没有报警,隔天可以报警,但是否受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作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 >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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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执业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