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南京律师代理的展览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反诉状

南京律师代理的展览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反诉状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反诉状
反诉人(被告):江苏某某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余xx  职务:执行董事
被反诉人(原告):江苏某某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职务:执行董事
请求事项
1、要求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40608元。
2、有被反诉人承担反诉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月至2月期间,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签订了一系列业务合同,该业务合同约定:由被反诉人承担反诉人“xx生物产业大会”展台设计、搭建、撤除等工作,在业务合同履行期间,被反诉人承担的工作出现LED屏幕侧边视觉黑点问题、标准展位破洞、拖线板未着地、展台眉板随时脱落无法固定、客户展位KT板拼接问题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反诉人承接的项目无法通过第三方验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40608元.
反诉人认为,该损失是由于被反诉人造成,应当由被反诉人承担。
此致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遇到南京律师代理的展览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反诉状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六合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涉嫌诈骗罪案件辩护词
·南京讨账公司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律师(伪基站犯罪)_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司法解释、罪轻缓刑辩

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
    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一、男女结婚登记在哪方登记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二、结婚登记由怎样的程序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1、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故此授权范围外的合同效力可能处于待定状态。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2、从实务判例来看,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绝对的控制能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使超越授权范围的,法院仍然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大;没有表明是否授权或授权不明的,都由总公司承担责任。不过,作为合同相对方来说,在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尽量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避免以后不必要的争议。法律依.

报社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报社侵犯名誉权怎么办?1、如果不是属实,可以要求报社道歉,还可以要求名誉权的赔偿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也就是说客观的报道也不属于侵权2、起诉的主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只起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誉权算被侵犯了吗?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誉权算被侵犯了吗?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如果“老赖”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其隐私权与名誉权就应该受到一定限制。法院公开曝光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从某种程度上讲带有一定的羞辱性质,可能会侵犯其隐私,减损其名誉。因此向社会.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遇到南京律师代理的展览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反诉状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在一个培训学校参加了一个先就业后付款的活动(先交一部分,订单培训,学完后学校推荐工作再还款),入学后学校也没给我们发书,在入学须知上学校说,学完后学校将进行毕业考试,并发相应的证书,在最后一个月里学校催.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请求各位高手律师解惑答疑,越详细越好。谢谢。
    赵甲是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去年12月份,赵甲给一辆新车装饰完装甲等工作后,开车带学徒工王乙出去试车,发生单方事故,致同车学徒工王乙受重伤花费15万元,车辆报废。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赵甲负全责,王乙无责。事后.

·不知道要怎么赔偿?要找哪些人赔偿。
    死者王某55岁江西,在14号店面做工,按老板的意思挖深15厘米以便降低土方,将店面改成上下两层。但是14号和15号店面间墙突然倒塌,砸死王某。;;;;;这件事情,不知道要怎么赔偿?要找哪些人赔偿。.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第二年房东因为涨价,我被迫另签了个补充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在2010年底将不锈钢卷帘门装回去或者给2快不锈钢卷帘门房东,还有一条是我如果违约就终.

·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
    本人在家中经常捣乱和搞坏,和拿家里的东西典当,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不是我父亲亲生的,如果断绝关系后他还能管我吗?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我们的村每年年底就会分钱给村民》.

·淮安市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此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区,涉案金额高达22亿余元。

  2013年8月,淮安市.

·农民建筑工无用工合同工伤
    工作的时候从3米高的墙上摔到地上,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请问要怎么处理!.

·学平险理赔,律师,律师,你好,孩子在学校被别的同学推倒后摔
    律师,你好,孩子在学校被别的同学推倒后摔伤,经派出所协调后签订调解协议后,支付了一定金额补偿,孩子在学校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请问我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吗.

·意外事故
    莫人雇人拔草,受雇人被雷打死,如何处理?.

·信用社贷款还不上,能续一年吗
    信用社贷款还不上,能续一年吗?担保人能换别人吗.

·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无养人生活费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残评到九级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无养人生活费吗、还有就是关于伤残指数是说九级伤残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时候就乘以九吗.

·在她现在带的地方打110还是她所住的市拨打110呢?
    请问取保候审后离开了所住的市或县的时候报警的话是在她现在带的地方打110还是她所住的市拨打110呢?.

·同居分手了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同居分手了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试用期员工因为违纪被开除是否得到补偿金
    你好,我想问一下,入职未满六个月违纪,公司要求写离职单,是否有补偿金.

·夫妻协议是否有效,我夫4年前曾出轨当时我们定了一个协议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家庭破
    我夫4年前曾出轨当时我们定了一个协议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家庭破裂愿意放弃所有家庭共同财产现他又有外遇要求离婚并不愿意放弃所有财产并且我有身孕5个月此协议当时并没有公证现在离婚协议有效吗.

·在自动存款机打错钱怎么办
    在自动存款机打错帐号,但银行不给对方的联系方式怎么办,钱要不回来了吗.

·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律师
    律师,我卖摩托车与人只写了买卖合同,请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会找我吗?要不要过户呢?.

·撞车后的问题,你好,你好,我的车是09年12月买的,前两周在
    你好,我的车是09年12月买的,前两周在路边停放被一辆车给撞了挺严重修下来需5万左右,肇事者那天喝酒了但没有抽血,现在没有根据。他也说给我修,但我的车这下就不值钱了。我能否让他给我补上撞车前的二手车差价(.

·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
    村里只给3元一个平方.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为一年吗?
    请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为一年是指从事故发生到我们打官司的时间吗?那伤得重是头部硬膜下积液和脑积水并有癫痫等症状,伤者伤时才6个月大,现在已1岁4月这些伤还未好,现在能做伤残签定吗?诉松期限也.

·我们干了活没钱结怎么办?
    我们的土方老板为第二个承包方,他们承包的项目部的为第一个承包方,项目部又承包的煤矿的。我们的土方老板叫吴有着直接的劳动关系,口头协议是这样的:“进场后干够一个月就给算帐,然后一周内给结清钱一分钱都不剩,期.

·我被迫离职,1,1,我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程序是否繁锁,2
    1,我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程序是否繁锁,2。我07年入361度公司至今,一直在距家较近的商场上班,现公司要把我调远地去,我有晕车不能去他们就让我离职这合理吗,他们还让我写了离职信我也写了,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

·可是找不到女方本人 有什么办法吗
    做上门女婿好几年了挣的钱都买房子了刚买下房子女方刚别人跑了房子是他妈住的呢男方年龄也大了现在人财两空想让女方给一些损失补偿可是找不到女方本人有什么办法吗.

·还有遣散费怎么拿?,我想咨询一下
    我想咨询一下,我上保险工资是1800,但上了保险之后工资还剩1200到1300多一点,现在单位解散,我觉得我的工资不太对,还有遣散费怎么拿?.

·如何向他索赔,我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
    我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他负全部责任,我修车费用1万1千3百元,如何向他索赔。双方都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老民办教师养老补助,我父亲72年参加的民办教师
    我父亲72年参加的民办教师,在82年因为抢生我弟弟后被辞退,请问根据最新政策这种情况可以享受老民办教师养老补助吗.

·被人殴打,在工作岗位上被殴打
    在工作岗位上被殴打,住院一段时间后,检查无大碍,偶尔头晕脖子疼,对方医药费全拿,我方营养费应要多少?.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代理的展览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反诉状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