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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被诈骗?要到那个部门报警公安局?
·你好?我是一个单亲爸爸,给孩子下户口,实在太难跑了,跑一次,不行,跑一次不行。现在像我这种情况,给孩子下户口,到底都需要什么手续呀?
·现在还能不能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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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律师,我有笔税银贷逾期,您代理了,在我收到法院传票前,我已经还清了,现在该怎么办?
·我弟农村户口,无土地,现在农村拆迁给楼房,我替他交付61米楼房款(房屋不能更名)。他现在居住我父母遗留房屋,也即将拆迁给楼,我们约定父母那处房屋给楼后给我,顶替已交款房...
·疫情期间现在可以去看守所看人吗
·您好,别人侵占了我家自留山,我家有自留山证和林权证,我该怎样维权
·轮胎装上后发现被高价可以退款吗是金2255517500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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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律师我前天在威海德尔惠买了一双运动鞋,穿一上午不合适磨脚,我今天拿去换,能换么?
·吴律师你好,我是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吕亭镇人,无意中在网上看到吴律师办理法律案件的胜利成果,特来请教咨询吴律师我有一起行政案件的纠纷,请吴律师看到此留言能否给予电话联系。...
·欠我的钱现在电话语音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父亲去世,别人欠我们家的债,欠条以父亲名义写的,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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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名男子强奸报警,xx不给我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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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文盲更是法盲与同村十几个妇女推开派出所围墙铁门,民警当没有阻止更没有发出警告,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单位罪被抓这罪名会成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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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写,怀孕期间离婚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跟谁
·买车不过户,写合同行吗,有法律保护作用吗
·身份81号到期,现在想补一个,有什么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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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是外国人,我在中国工作,太太作为家属陪伴来中国,我们在上海买了一套房。目前因两人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不知能否在中国起诉?
·学校规定我们学生前面的头发不能超过眉毛!!我想知道学校有没有这个权利??
 兰州新区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拒绝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八)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

·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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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
    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律师办案流程分为三步:诉前准备,诉讼经过,诉讼结果。(一)诉前准备1、签发律师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二)诉讼经过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2、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4、关注案件进展,查阅参...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4)      抵销的条件: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D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如以不作为债务抵销不作为债务不允许抵销。注意:1为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是受动债权或主债权。2抵销分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法定抵销属于形成权,依当事人一主意思行使。3、以特定物为给付物时,即使双方的给付属于同一种类,也不允许抵销。但在双方当事人均以同一物为给付物时,仍属同一种类的给付。4、双方...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二、其他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责任制极工作?时收回债权?。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确有偿债能力而拒不偿债的清收项目,以及已严重资不抵债或濒于破产的企业,或经核算无法保证回收资产大于诉讼或其他费用的项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公司批准可采取由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形式进行清收...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无锡安置房上市有什么影响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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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

·一、有关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中的财产分配原则?
    一、有关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中的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有关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中的财产分配原则有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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