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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蓝山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湖南永州蓝山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蓝山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蓝山行政律师,蓝山行政诉讼律师,蓝山国家赔偿律师,蓝山民告官律师,蓝山行政法律师,蓝山行政许可律师,蓝山行政处罚律师,蓝山行政复议律师,蓝山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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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山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离婚后小孩两岁由母亲扶养,父亲要给多少扶养费
·老公出轨起诉状可以在桂林办理吗?还是要到当地去办理,本人户籍龙胜县龙脊镇
·   按法律规定,休息日是双倍工资,法定假日是三倍。又规定没签合同应补偿双倍工资,那么是不是就变成休息日四倍,法定假日六倍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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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年龄结婚了男方出轨了女方怀孕想要离婚
·劳务建筑有限公司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但是有欠条,起诉的话是否能拿到钱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因公司经济短缺借老板一张信用卡额度为15000元的卡用,用完卡里的钱至今为还给本人,因本人不在本公司工作,向老板要回信用卡和里面的钱,他们至今不还,还...
·雇佣出租车搬运重物,搬运时司机用重物将自己砸伤,据说
·刘律师:您好!    挂靠企业的产权资产达亿元以上,被黑恶势力采用巧夺豪取的手法霸占至今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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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9月份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了本人左腿胫腓骨骨折,多长时间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保险赔偿足够,家属不肯谅解,有判缓刑的机会吗?
·本人结婚已九年,有一儿一女,从出生以后,都留在女方父母家带.现在想离婚,离婚的原因是女方已和本人分居一年之久,期间女方也没有回来住过,回来一下又走了,慢慢两人感情也淡了...
·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请问我申请强制执行都十几天了,也没接到电话,接下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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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危险气体在一?0平米地方危险?
·我办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什么证件和医保卡都没有是怎么回事
·因为没有签合同也没写下字据去劳动局了说没有签合同没有证据无法告他打电话给老板无数次他一开始拖着后来回避现在直接不给了这个老板是那种不讲理胡说八道的那种人为了不想给工资还...
·您好,咨询一下律师咨询费多少
·美团骑手碰伤了我,交警认定他全责,对方不赔医疗费用,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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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贷跑了担保人是不是要帮主贷还款
·我收到了两张支票·是同一个人给我的··都是密码错误·一帐2万一张4万·出票人是一个建材商店的··还有一张是某洗浴的·现在给我支票的人关机了·我是不可以...
·我老公在喝酒期间被打了打110来处理结果打人的人都走了40分钟以后警察才来.因为民警速度慢我老公跟民警吵了起来他朋友不知道从那来就跟民警撕打了起来.现在他们朋友都跑了民...
·你好马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你,我老公在凌源监狱2年了现在我想离婚,我是重庆人,这役情期间,我可不可以不用出庭,律师全全代理办理这样的离婚啊.
·我遭受到了校园欺凌,我想录音录像保留证据但又不知道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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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有一条如果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跟房东协商。房东的意思是这期间把房子转租出去,并且需要我付中介费这合理吗?如果我答应了付中介费是不是可以立刻退押金分享我也要提a1条...
·你好、个体营业执照被拉入异常名录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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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一、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一)重婚的;(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三)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大概是五万元整。二、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

·非机动车牌照被偷怎么办?
    非机动车牌照被偷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说非机动车牌照被偷的事件,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但是如果骑着没有牌照的非机动车上路,又不免会被交警扣车。因此,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学会正确的方法去处理。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非机动车牌照被偷怎么办一、先到派出所报案。注意两点:首先要去车辆牌照丢失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报案,其次要派出所开具报案三联单。一定是三联单,而不是的110报警证明。二、去初办证地点所在的交警队去补办牌照1、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补办只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原报牌点就可补办牌照了。规定是无偿补办,但肯定是...

·一、给孩子的抚养费能算财产分割吗?
    一、给孩子的抚养费能算财产分割吗?给孩子支付的抚养费不算财产分割,在法律上,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是为人父母要承担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和财产的分割也相互不瓜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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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不听话)我想把他还给我好友的妻子。我想问:      1.我可不可以将其归还给我好友的妻子?   2.好友的妻子有没有权利不对这个孩子进行抚养义务。如果我好友的妻子不答应,我能如何做?   3.如果我死后这个孩子会不会有继承我财产的权利?(当初我和我好友妻子对孩子进行收养都是私下进行的,...

·起诉离婚的应当去哪个法院
      当事人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时,一方可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方起诉离婚应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且不能在相关的限制时间内提出离婚诉讼。那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去哪个法院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分析解答吧。一、起诉离婚的应当去哪个法院(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一、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6级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1、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2、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与之相适应,我国从1986年起,对新招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度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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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1、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3、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商铺地址,能否转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缴纳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出现纠纷,有一部分当事人是不知道哪些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你注意,被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界定。(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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