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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坪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我男朋友银行卡被拿去洗钱他没有刷脸 但是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给别人了密码也告诉别人了 获利800全程说都都是做贷款刷流水 我们也去过派出所...
·我阿姨查出有胆管结石,经过治疗后做手术嫩内引流,术前检查全部正常就做手术了,在手术过程后期说是药物过敏性休克进行抢救,引发了右脑大面积脑梗,现在院方问我们有事么要求,咨...
·车被过户,怎么追回过到我老公名下,现在抵押,我是不是需要先离婚,后打车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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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
·陈律师您好!我欠几个朋友钱暂时无法还上,今天下午他们会把起诉书上交法院,我本人还在外地,法院接诉后会怎么处理
·近日,我还清了房贷,拿着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去保险公司退保,却被告知:没得退了。我贷款期限是15年,退保时计63个月。合同约定年保险费率为千分之0.2,而保险公司拿出一份...
·我是北下朱村村民,问下村里进村费合法合理吗?旧改时交给村里三通一平每间三万元,停自己家门口还要收费,合理吗?
·团队诈骗案    现在快接近第二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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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3年购西山林语一间车库。由于长期不在家,也没接到要求交物业费和办移交的事。物业公司说:由于当年我没到他们那里办交接手续一值不给通电。我今年才搬进西山林语住...
·在天猫购买了百草味零食
·甲方已经承租开店经营饰品,现乙方要和甲方共同经营服装,也在甲方的店内。房租甲方同意承担3/4,乙方承担1/4,应如何写一份协议?
·律师你好!我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后有些不理解,请教下律师你?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夜里倒车撞倒路中间没有警示标牌电信局杆子一根,请问我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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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公上班时候和别人一起使用液压车导致三个脚趾头骨折,医院打了石膏回家床上躺了两个月了,厂里医院费用全出,但是工资只给块,以前基本工资都是4000多的,请问这样的...
·国家公务员退休死亡后政策埋葬费多少?抚恤金怎样发放?
·我想问一下,要是花呗延迟没还,然后打电话来说我诈骗,叫我拿身份证复印件去法院,说法院要告我诈骗,这可
·结婚不到两年有了一个孩子十个月大?如果现在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财产又应该怎样分配呢?
·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还是把加班和全勤等算在类的工资在厂里只上了三天班就出了工伤按什么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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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想修改名字,但从网上了解到成年人一般不给修改,派出所会以多种理由拒绝,但我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修改自己姓名的权利,请问如果我去派出所申请改名而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认定后,我没有申请复核,相信了交警,他们说我买的保险够了(同等责任),但是现在对方起诉的索赔金很高,这个案子本来有问题,认定书内容跟案情真实跟本不一样,请问我...
·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帮公司向他人借了一笔款项,而且只有担保人自己的签名,担保人还不出款,需要妻子孩子来还么
·母亲想把名下房产给我,是赠予好还是真接过户好.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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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了想了解后期处理的事
·我被对方用砖头把头部打伤了。缝了五针、鉴定为轻微伤。经派出所调解对方赔偿了医药费。但让我也交罚款,或拒留。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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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能判多少年?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能判多少年?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是怎样的在医疗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赔偿比例的问题,而这个赔偿比例往往是根据事故的大小区别的。那到底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是怎样的呢?医疗事故赔偿金又该怎么计算?我们为您解答。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会承担以下后果: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曾经规定如不签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补偿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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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肯定是要规定合同期限的,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到期的话都是要进行续签的,如果劳动者不想续签的话,就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借用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

·起诉离婚中哺乳期是什么时间?
    离婚这个问题是很多遇到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离婚的案件处理比较谨慎,保障双反的利益都不受到侵犯,一些夫妻由于感情不和会选择分居,时间久了感情淡了,就会进行离婚。但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婚的,在女性哺乳期时就不能轻易离婚。那起诉离婚中哺乳期是什么时间?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哺乳期多久可以离婚1、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不受时间限制2、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女方分娩后1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协议离婚介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

·小孩的抚养费没给怎么办
    小孩的抚养费没给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

·一般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一般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要件有: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3、主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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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不处理的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处理的后果是什么?交通事故不处理将会导致受害人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超过了追诉时效,将可能不再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及时请求处理,不可以久脱不管。当然,要针对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具体要求,并决定...

·借条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借款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如今还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在哪里。那么本文中小编就此问题作简单介绍。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商量最终达成一致后,两人在拟好的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那么借款合同由此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分开的,借款合同成立后才开始履行,特殊约定合同伴随成立履行的。而借条一般用于民间借款,民间借款习惯是两个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形下,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借款人即刻向贷款人出示或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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