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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美街道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服刑男方,一年半了,还有二年。男方过错出轨
·张律师您好,我弟是个买菜的,有个小饭店每次买的菜,半年没付款了,现在人跑了,想咨询一下您,怎样才能要回这个钱呢,谢谢!
·不能。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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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跟他老板一起喝酒吃饭,期间我爸爸提出加薪,老板不满,骂了我爸爸,我爸爸顶嘴了,然后老板拿酒杯砸我爸爸,我爸爸砸了回去,然后老板拿各种东西砸我爸爸,我爸爸也有拿东西...
·我司与南通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尾款末付,想请你们帮我追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精神病人被火车撞死该怎么办
·我想起诉兰州市渝中县退役军人事务所,我女儿当兵退伍后他们已外地户口为由不给我们发优待金,让我们很寒心,所以请求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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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出手打人,把人打到昏迷,脑出血,该怎么解决
·在2009年欠我五千元钱正不还我,你能帮我吗.
·我的父亲在8月一日下午四点左右,在给人家装车的,当时在车上摆水泥。手卡在传递带上,然后我父亲说快停!当时一个四川的,他在装袋,为什么要装袋呢?因为水泥要装在袋子里,然后...
·某公司欠我们的货款,但是他们的老总被抓了起来,到现在也不说给钱,也不给货,如果他宣布破产,我们的货款怎么追回
·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孟翔律师团队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san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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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时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属于土地共有人吗?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离婚的话男方不愿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做小孩会判给谁?主要现在女方又怀孕了,原先有个女儿。女方现在能不能把小孩做掉,应该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吧
·做媒的人,两方都同意,过了四五男方反悔
·你好,我们地方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小于多少平方只能用货币补偿,不能取得安置房购买的资格,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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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月7号晚6点多发微信红包,发现支付密码不对,就修改密码,然后填了姓名,具体卡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很长时间,手机未收到验证码。到起7点时出现提示要输身份证正反...
·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写租房期间中止合同要赔偿违约金,合同是签的1年,3个月交一次,压了一个月的押金,但现在因为某些事不能在租那房子,请问下违约金怎么赔付?
·横山桥的一个朋友欠我八万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联系不到他,我想起诉要什么手续,该怎么办。
·我方非机动车并线撞到机动车侧面.
·厂里是单休和双休,单休星期六上班为正常上班,这是否符合《劳动法》?如不符合应该如何向有关部门反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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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进看守所了一两个月了,没判刑我作为朋友可以去看看吗?需要啥手续吗?
·我想问问头段时间国家提倡的私房一次性缴纳的住宅基金和街道要求缴纳的每平米每月2角钱是不是同一笔费用
 康美街道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在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单位又不配合,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时间就比较长,最快3个月,最慢1至2年。你可以督促单位申报工伤,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工亡理赔手续。若单位不配合,保留相关证据,为后期仲裁做准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但这个试用期工资也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您知道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两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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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保险?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保险?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

·辞退赔偿月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赔偿月工资包含哪些?辞退赔偿金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包括社保和公积金。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怎么补偿?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和被克扣的工资;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查找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

·投标保证金规定是怎么样
    投标保证金规定是怎么样投标保证金在我们的建设施工等工程建设中非常常见,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是更好地完成投标工作。法律也是支持的,那么投标保证金规定是怎么样?现在让我们的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投标保证金规定是怎么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但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不少招标采购单位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却没有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招标投标...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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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归派出所管吗?
    合同诈骗归派出所管吗?合同诈骗不归派出所管,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去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警、举报,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合同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新法规不准开除工伤是怎样规定的
    新法规不准开除工伤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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