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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合同律师业务范围:康保合同法律师,康保合同律师,康保合同纠纷律师,康保合同诈骗律师,康保合同审查,康保合同案件律师合同订立,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居间合同,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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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合同律师法律咨询·我不辞职,直接离职要付法律责任吗
·我老公四月16号去的看守所,请问他走的时候衣服,钱还有高血压药也没带,你说怎么办?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他?
·两个人打我一个人来我打伤了一个现在把我告了我不满十八岁啊我想问问我够不够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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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月13日上午我姐家的电话线路坏了,打网通公司报修电话,对方说打吊瓶没时间,过了一会我姐又给他打了遍电话,说了些好话求他想办法给快点解决着急用电脑,对方很强硬说现...
·宋律师你好,我56岁,在去年硕达公司上夜班时,不幸左手臂8级伤残,这个该公司一次性应赔我多少
·你好。我想做公寓,我的房子是三室一?6.2平米,能够住多少人啊?
·继子18岁随母改嫁到白家,18岁—21岁上学期间由养父供养,22岁上班后至结婚前,吃住在家里,不交任何钱。结婚婚房首付由原生父留下的一套房子买的钱支付,每个月的贷款由养...
·我家的狗在梆着,过路没事去逗狗,不听主人劝告,狗把人咬了,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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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好!咨询双重户口注销的最新规定。我朋友因历史遗留问题,有重复户口,第二个户口跟随他十八年了,该户口为常用户口,有结婚登记,房产,社保,学历,孩子的户口等信息。原户...
·盐城滨海化工园区一化工厂发生爆炸,工厂车间烧毁,1名工人死亡,生产车间负责人会怎么样?会坐牢吗?
·我在南京桥北有套房子今年八月委托南京xxx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屋已被租出去,但一直没收到龙宫果房租,联系当时经办人,回复已离职,不想再租给他们了,不知道如何处理
·你好,我于2019年12月在半边山下微信端定了3.14日的名宿缴纳押金19600元,到现在押金也没退.用户协议上写的是要到金坛法院提起诉讼,我想了解一下可以人不去金坛...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有没有交通专业律师代理,赔偿及责任承担差别很大,一起事故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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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xx有限公司,从来不公开计件工资单价,就是随意克扣工资,请问这是违法吗?
·在工地上受伤当时没有报警,没有备案,老板不认账,应该
·我老婆离家2年多一直没回来我想和她离婚她是外地的在这没户口怎么离
·我大哥因传播邪教现被关在洱源县看守所,我能去探视吗?我家祥云人,拘留通知是宾川县安公局发的。
·民事诉讼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被告不还怎么办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高压铁塔基座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支持异地立案么,民间借贷被告是两英镇的
·20174日公司在商场撤柜,公0曰通知我,合同没有到期,我在公司工作三半,请问有经济赔偿吗?ahref=".66/special/sybx/"title="失业targ...
·我朋友因贩卖运输x品判无期徒刑,我因患尿x症怕他出狱看不到他了想去探监。请领导批准并告之程序。谢谢领导i
·进了看守所后一直没与家里连糸,法院也没通知,家里不知进了哪个看守所,怎样才能给他送衣服?怎样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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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户口可以买职工社保吗?不愿转户口的情况下
·你好离职提前说好可是离职当天店长请假没店长签字工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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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合同律师咨询解答·不重复发问!! 宋瑞岭
·向办案机关询问 秦卫东
·你的离婚中,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就一并说一下,不要花太多的精力的。 潘兆忠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估计时间过去有点多了的。 潘兆忠
·看具体情况。 weihaiyang
·这个可能不是大问题。 潘兆忠
·当面咨询律师。 匿名
·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办理,但盈商各种情绪。 宋瑞岭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如果你主动辞职,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的。 太公钓鱼
·现在的计划生育都只能生一个孩子 律师
·有借条,若数额较大,还得有打款记录,二者结合胜诉就有希望了。 宋瑞岭
·但威胁可能是一个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由法院依法认定是否作为离婚的一个法定条件,而一次性判决离婚。 潘兆忠
·家属无法探视,律师可以会见。 杨海明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面询当地律师。 来自手机 吉增萍
·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lgl1225
·依法拍卖是没有问题的。 宋瑞岭
·问问监狱吧。 weihaiyang
·有一定的责任。 weihaiyang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是视同,不是完全属于成年人。 weihaiyang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包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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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若数额较大,还得有打款记录,二者结合胜诉就有希望了。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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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合同律师法律常识·诉前财产保全法律条文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条文有哪些?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规定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
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
?一、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我国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国实情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就实际情况来说,职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依据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救济请求。一、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活动,又及时调整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犯罪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一、合同诈骗犯罪罪与非罪怎样区分?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二)奖励金的领取①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何《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
·政府修建公园征地补偿是什么?
政府修建公园征地补偿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征收土地,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们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这也是人们最关注的一件事情,但是您都不清楚补偿的相关问题,比如说政府修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政府修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
·康保合同律师: 13833338736(孟律师) 13303336000(赵律师)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具有从属性,双方始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三、标的不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条文有哪些?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规定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
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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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具有从属性,双方始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三、标的不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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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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