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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奎镇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微信买东西货不对板,现在手机给我拉黑了,微信不回消息
·你好,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一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有15个月的提成没给我,还有我代理的产品一共一万多也没给,请问怎么."w990mamt20
·我在私企工作不小心伤了无名指缝了十七针,现在已二十五天了,还是握不紧伸不直,能不能评上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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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身份证帮别人贷款,他是担保人,现在他不还了,信用社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4月27日入职原单位从事的是技术类岗位的工作,试用期工资是1800,在2010年7月15日,原单位劝退我离职,我不同意,仍然照样上班,可是原...
·男方户口在女方家怎么分开,或怎么转千
·熊律师你好,我在今年8月份请社会上的施工队为我家装修。进行泥水施工。在8月26号施工完成,9月1号下午六点左右我到装修的房子处,由于天晚没有进行验收,就把工程款结算给施...
·离婚有经济纠纷和小孩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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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刚才我从微信提现的钱到银行卡上突然银行卡被冻结了
·我想开一家盲人按摩店,需要办哪些手续?
·在xx现金借了2500收了375的利息半月。他这个算不算高利贷。受不受法律保护
·请问借四万贷款,一个月351元分三6期大约总交8千左右属于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吗
·提起诉讼到开庭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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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感情破裂了。
·一天,我和我的朋友走出校门,这时有一辆小轿车过来了。我朋友要被撞到时便挤了我一下,我便往右边走了一下。之后我听到有人在后面用不屑的语气说让开。走出校门后,我用平常的眼光...
·郑律师您好,有个劳动纠纷的事情想咨询您。
·我邻居傅xx2000年2月1日跟我爸借59000+利息1000,到现在都不还,请问能不能起诉他
·我去年为养老保险跟厂打关司10月18日法院判决书判我胜诉,对方不服于12月12日上诉,请问律师我这个案子二审结束要到什么时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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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借款后未逾期,要还款人家多要一半的钱,700块一周对方就问我200元的利息,还说要炸朋友圈,催收。我该怎么办啊
·只有身份证和社保卡能转移社保到巴南区社保局吗?
·车款逾期了  因为离婚了车子归男方所有一切费用也归男方  户头是女方的名字  现在联系不到男方
·在廉江市塘蓬法院起诉都需要什么
·请问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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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可否提前退休?不办理提前退休,工伤治疗费可否报
·你好。对方欠款但是我有他手机号码和微信及对方照片和票据。关键是没有欠款人的祥细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请问可以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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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人的子女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

·公房承租房继承可以吗?
    公房承租房继承可以吗?公房承租房继承是不可以的,承租房不能继承,因为是公房没有产权,只有承租权,可以去变更承租人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只有交强险怎么定损啊
    车险的定损流程是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需要报交警来判定事故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勘察现场,然后定损事故车辆,维修事故车辆,最后才是开发票索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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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
    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一、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不需要,因为这个财产是婚前财产,不需要配偶签字同意。《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一、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当地计生部门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执行裁定书,决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等值的财产。二、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不合法,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二、被辞退的孕期员工应得赔偿有哪些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量是有要求的,但是这个数量一般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最低的要求就50克,那得有多轻呀。所以只要持有毒品尽管是持有少量的毒品,也是构成此罪。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责任形态,也就是故意。因为对于故意的理解,每个人都不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顶罪羔羊,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因为在实务中,不少瘾君子都是毒品藏在别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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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3、法律依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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