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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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稷山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您做过栖霞区借名买房的案子,现来咨询您。我是安徽人,孩子在南京上学需要买房,但是未满两年社保就借用亲戚家名字购房,签署了借名买房协议,去年该亲戚...
·卖假龙鱼如果被查到,构成的是什么罪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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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打伤,没办法工作,会怎样处理
·有一邻居户口农村,但在企业工作并有劳动合同本月三曰下班途中被车撞死.赔偿请求其身份是农民?还是工人(城镇居民)?
·个人运输车老板欠我工资
·曾律师你好!2018年1月21日晚上我朋友打电话借2000块钱还房贷 当时答应过几天 后来一直催还钱至今都没还钱 我现在打算去法院起诉&n...
·交通事故证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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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被镇村强占请问如何维权
·我三四前从老板手里接了点活干,可都三过去了还欠我5万多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了这钱还能要回来
·给孩子存点钱是否可以?
·您好,我是骑电动车,对方在非机动车道掉头,把我撞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现在对方提车后,联系不上。电话不通,要不就说出差分享我也要提a7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
·我在单位上班18个月单位未于我签订合同,上月被辞退两个月的工资未发放。我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最多能多少个月,我想跟您面谈让您帮我起草一材料。不知道明天又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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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楼上卫生间向主次卧扩大
·我家孩子今年11岁了,在10?日那天,门市上孩子一个人在,我去进货了,被邻家用手点打脑门,摔在了地上,后孩子过两三天才说,现在我想起憋屈,问及她,她不承认,还说我家孩子...
·我对象有个网友,他应该是在政务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查我门的身份证,用我门的身份证调查我门一切的事情,我现在有哦他门的qq对话,但这上面传不上来,我应该怎么做。但我门...
·二十年不到一个月的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房子买卖快二十年了,应我们家是围房不能住人了,村里不给我们伸批房子,二,我才买他的房子的,村委乍正买给我们的,写的合同是村里和甲方两...
·我在镇上上班几个月,工钱脱了4年了没给齐!现在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我!钱也不给,没有欠条!有上班作业报表记录!求帮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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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面有没有见父母都把聘金就给女方了能要回来么
·您好,叶律师,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我人不在国内,国际电话不便,请原谅。请短信我,加微信联系。谢谢。吴缨
·你好签约还要法律法规的吗
·我的第三方协议被快递丢失了,快递一元保单,这个应该怎么
·老公他晚上不回家后来他向我提出分开3年多了在法律上是不是离婚,老公和她在经住起来了3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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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么办
·三个同事打我弟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公司也是草草了事,老是这个样子被打也是不行。能不能帮帮我们用那条比较合适?
 稷山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一、股东定义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二、股东主要作用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三、股东的相关权利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办理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

·宜宾离婚诉讼律师收费的标准
    一对夫妻决定要离婚,却因为孩子和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无法协议离婚,那么,他们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简单说就是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他们就要请一个律师来替自己打这场官司。那么请律师的费用要多少呢?因为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同,所以我们特以宜宾为例,来给您提供宜宾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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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
    在刑事案件当中我国公安部门就是负责收集证据去证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的,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既不认罪又没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当然也不能只听被害者一方的陈述就随便的将犯罪嫌疑人给捉拿的。就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出台以后很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一、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刑事诉讼法》第96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按此规定,许多燃油助力车时速超出50公里,因此这种车不能界定为轻便摩托车,确实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既然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

·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情形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

·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报警后的处理方式是工作人员进行勘查。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那么买完车之后都需要对车上保险,很多人对于车辆划伤险不是很理解,不知是否应该买划痕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一、车辆划痕险的概念。车辆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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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工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于打工者来说,能够按时拿到工资是工作的最基本保障。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会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劳动纠纷发生。有很多法律法规都对工资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有哪些?学习这些法律知识对于劳动者维护十分有帮助,下面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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