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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晋州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河北石家庄晋州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晋州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晋州行政律师,晋州行政诉讼律师,晋州国家赔偿律师,晋州民告官律师,晋州行政法律师,晋州行政许可律师,晋州行政处罚律师,晋州行政复议律师,晋州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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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我们解雇怎么办?
·我的爸爸帮朋友干活出了车祸,因此截掉了一只胳膊,但是爸爸的朋友,现在不承认也拒绝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银行走车贷多长时间生效,生效后多长时间后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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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贷款了1800,现在还没钱还,后果会怎么."w990mamt20
·55岁可以退休
·我现在在做一份公司章程,以没接触过所以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想了解公司章程是否要经过省政府的认定?谢谢律师!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这边是租甲方的房子,合同上签的时间,但是房东没有按时交房,并且房子里的家电也没有配置,合同上也有备注,房租我也全付,
·被老板拖欠工资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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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以前前居住在上海,3年前因突发脑干出血生命垂危,在上海抢救治疗一段时间后我们给接回北京。目前无任何意识(近乎植物人状态),北京海淀法院已判决我母亲是我父亲的法定监...
·我换单位,老单位的社保如何转移至新公司名下,老单位和新单位都在一个城市,转移社保需要哪些书面材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失业一半后再就业,那么现在可以接着原先交的保险后面续交的险种有哪些?
·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法人兼经办人叫肖XX,签了委托合同,并支付了共计费用7500元,可一了什么都没有拿到,商标局也查不到任何登记信息,明...
·我想请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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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诈骗
·有借条,就是说没钱还,中间协商一次说春节前还一半,春节也没有钱还我。借条写的是一年期,到这2021年2月16号就两年了,过了春节去起诉他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因为超期...
·年底双薪和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区别?必须是合同规定有双薪才能得到吗?看了很多材料经济补偿金是离职后单位所给的补偿,是用人单位必须给的;那双薪呢?用...
·你好,我咨询一下贷款案件。
·刘律师,你好!我与江苏溧阳市一居民有债务纠纷,对方先后三次向我借款若干,对方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两年的诉讼时效将期满,现我想进行诉讼,请问我都要准备什么材料?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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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限制高消费后可以卖个人房产吗?谢谢!
·2017年沙石款6万元
·您好!我是2008年6月13日在浙江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时下班是从楼梯上摔伤,期间用人单位没做工伤认定,后来断断续续治疗至今,20106月发现双侧股骨坏死,我想讨回我应有的...
·早上九点上到次日早上7点,白天休息,第二天继续上早班,一个月有5次这样的情况,无加班工资,只有20元所谓的补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对方不同意离婚~无共同财产子女~我去年6月已申请离婚启示书8月份开庭~对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失败后来9月份我撤回启示书~已过半年的时间!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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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还银行钱,独子能分户吗?
·马律师想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约个时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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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 一、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
    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一、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版权转让理论上签合同就行了,备案登记不是自愿的。著作权的备案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因此,当事人与受让人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必须登记备案。但备案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预防著作权纠纷,减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因此,建议当事人进行登记备案。二、版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

·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求职者被公司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好入职手续。对于员工来说,新公司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公司环境,和员工建立融洽的同事关系。人事部门往往会组织新员工进行自我介绍。那么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新员工入职活动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参与进来。这不是陈词滥调,因为这样员工们才会觉得心理上很舒适,办公室的氛围也会大不一样。举个例子,你可以让每个员工都说出自己手机音乐里存的最尴尬的一首歌。活动的原则是让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自己一会要说什么,并且焦急地等待发言轮到自己。这样所有人都专心致志,整个气氛都会被调动起来。...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在实践中,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在一般情况下,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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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如何保护抑郁症
    抑郁症是精神状态类或精神健康类疾病,不是职业病危害所产生,不属于职业病范围。但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一般抑郁症不大可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但患抑郁症的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当然员工严重违纪/犯法者/死亡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婚后买房虽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时不一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

·一、员工怀孕主动提出离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怀孕主动提出离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作为房东,应对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规则,可以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房屋通过买卖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总之,“买卖不破租赁”原...

·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见是什么
    在我国,如果我国公民去其他国家的话,需要办理有关的出境证件以后才可以。可是一般情况下,申办出境证件是比较有困难的,有些流程可能比较麻烦,这使很多人都开始通过一些不正当的途径,获得出境证件。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国籍证明。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同意外国人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护照和签证都是准许出入境的证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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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发生时会被如何判处?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重伤,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一般会处以相应的刑罚。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一种加重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事故发生后,您可能会遇到很多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有人受伤或死亡,那么这不属于肇事逃逸。只有当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知道其他人已经死亡并逃离现场,并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时,法律认定这是一起逃逸造成死亡的事故。第一种情况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主观上是无意的,这意味着这起事件的目的和原因可能是犯罪者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当犯罪者发现交通事故并导致其他人受伤,因为害怕或出...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低限度是立案法官遇到相应情形时必须进行释明的事项,主要是指对可能造成失权后果的程序性事项必须释明。如当事人主体不适格,立案法官应向当事人释明,以便其及时变更;又如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法官应向原告释明,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起诉期限丧失救济机会。释明的最高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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