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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泽镇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欺骗我先要一块五千元预定手机的,现在手机没看到钱也不愿意退还,还恐吓我骂我,欺骗手段骗取我的五千块血汗钱。
·房子烂尾退房退钱
·购买贼车电瓶车会判刑吗?还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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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军人一次不小心摔了下做了开颅手术当地民政局都快一年了还没给解决医疗赔偿呢请问应该怎么办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受害人两个,其中一个大腿骨折,需要赔多少钱?
·你好,我前几天收到一个微信号加我,我当时没理,可他在验证备注时说让我管管我老公。说他欺负女人,我就通过验证对她说,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老公没,他叫什么名字,结果对方就把...
·高律师你好,我想委托你走侵权诉讼,
·如果法院按七级伤残处理,会被判刑几年?民事赔偿应怎样赔偿?由于王某家中无收入,孩子在上大学,妻子身体不好,多年欠下很多外债,家中只有一平房,法院会执行房子吗?希望您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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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因为水果店生意,资金问题
·昨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块喝酒都喝多了,不小心把人家的大拇指夹伤了,事后陪人家去包扎看医生,我过几天就要去越南出差,他要上诉,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向父亲要养育费和农地
·吸x冒用他人身份证后自首怀孕了该判什?/p>
·离婚,14年起诉过一次,因为孩子没离成,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没有回家,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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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溪有几个看守所?想查一下单位老板在哪个看守所刑拘。
·你好!李律师。可以委托你帮忙打个官司吗
·找个律师,家里翻建房屋的时候没有手续,前前后后想办证却没有办到,现在想办理房产证或者产权登记,有没有本地的律师,房屋土地为国土
·请问,我妈娘家宅基地建设资料上为什么还有我妈名字,结婚时户口都迁出来了,可不可以移除或转移
·请问简易劳动争议案件一年不开庭咋办?该如何反应投诉?向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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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号,本人于上海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职,实则是在上海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挂名的办公室,商务三部工作,未签署任何劳动合同,入职时面试只填写了登记表。工作前...
·离婚案民事诉讼.
·亲属在山西被摩托车撞死了,但是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安吉引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2018年承接了义乌大陈镇北山村园林工程,因为项目负责人蒋旭峰中途急病(现已病故)后由本人(戴军)负责后续项目,至今村里仍未落实工...
·北流市拘留所值班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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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刚满十八周岁与男方一起怀孕,年龄不到,没办结婚证。现在孩子两岁,女方与网友私奔,不要孩子,现在如何取得抚养费。另外两点,没有结婚证,女方有没有控拆男方的权利。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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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泽镇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一、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员工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选择好要“杀”对象后,这时应考虑用什么方法来“杀”。  普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述例子中所用的方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权威慑力,二是右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信息。  第四,“杀”了“一”后,...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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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一、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是对方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也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合同并不具备上述全部条款,试问:如果缺少一些条款,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一个合同最低要求应满足什么条件?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应认定合同成立。即:一是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二是合同标的,三是数量。这就是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少一个条件都难以认定合同成立。对合...

·劳动者预告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提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维护其自由流动,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是为矫正劳动关系的不平衡,弥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相对弱势的地位,故对劳动者辞职行为的限制较少。但是,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利于用人单位招用新人和调整岗位,缓解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的不利影响。因此,此处的预告期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如果认为无需相应的缓冲期,可以要求劳动者提前离职,这是...

·个人印章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印章如果经公安机关备案或被签章人认可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
    对于离异的夫妻而言,一方拥有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则没有,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说什么,抚养费要支付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吧! 2017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母一般要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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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所做各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外国人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法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外国人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法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可以与境内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对该劳动关系进行规制的主要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但目前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属于特殊就业群体,他们往往在学历层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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