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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坛区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们雇佣的司机开车把人撞死了,法院判我们赔偿对方21万元。可我们没能力偿还,结果会怎么样
·银行存款回单在别人手里,但钱已还过,当时回单没有找到,就没有消毁,请问现在对方能做为证据在法律上起拆吗?
·需要调取如皋市企业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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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田别人强占建铁铁棚住!想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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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14?月份在老家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五年的返租金协议,(每月返租?700元),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导致五年了都没法办理房产?/a>,直?018?2份,接...
·我想问一下,婚后房子由我婆婆在他单位购买的,买的时候只有内部员工购买才便宜,房子写的她的名字,我们一起付的首付,一起还贷,我和我对象一起住的,我要怎么做才能保证房子有我...
·谈了一个男朋友,准备结婚的,对方下了十万彩礼,现在我怀孕了,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要和我分手了,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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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装修的时候受伤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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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下我的这种情况是否要起诉离婚,具体该如何解决呢?因为他工作的原因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他出轨被我发现,我提出了离婚,争吵下他同意离婚。但就此找不到人在哪,电话...
·我家住在五楼,楼道里家里连接主热力管道的进水管道损坏,说是我家改动热力管道导致损坏,我们已经有3年没用在这里住,以前也没出过问题,也没用过热力。而且今年热力公司在每家都...
·我弟被骗进传销了、在江西于都县贡江镇、我们应该怎么把他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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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商在课堂推广淘宝运营实操班,我订购了他们课程,但是课程直播课还没开课,显示开课前可无理由退课(4月11号开课)我4月9号申请退款,所谓的老师怎么都不同意退课。<...
·我开了一个店,前期因为不能出去跑,所以营业执照改成我妹妹的了,我没想到他办了那么多信用卡和贷现在还不上钱,对我的店有影响吗?
·律师你好,我84年与我前妻离婚,我每月付给小孩生活费18元,我以付给小孩一万元,应该在付给多少、
·在拘留人员情况?
·我家的庄稼,被邻居的树遮阴,我找了村干部,邻居家还是不刨树,我想上诉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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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现在在看守所不能还上贷款、家人可不可以还、是用的借呗花呗
·最高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多少时间?半年,一年,还是长期?
·我想问下我钱借给人家,现在找不到他人,一直关机我应该怎么要回我的借款谢谢
·万律师,我今年正月初九才拿到土地证,才发现我的土地证与四至面积不对,我村组两次发证都未调整田地,组霸代表做土地四至确田面积把我的口粮地位置确到河对岸人家地里,而他两家在...
·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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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看守所里面需要交生活费吗?
 金坛区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我们知道,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期限内的。因此在劳动合同当中也就
    我们知道,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期限内的。因此在劳动合同当中也就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不需要赔钱;如果把整个公司含设备卖给他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有东西都有可能改变的话,那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如果有证据证明被转入他公司不是自己的原因,不离职的话,工作年限累积计算。二、公司转让的流程怎么走1、股东会讨论表决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另外,股东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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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规定了好几个量刑档次的,其中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即使触犯的罪名都是一样的,但最终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不同。对于强奸罪来讲,要是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话,此时的量刑就要重一些。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蒙混过关,比如说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以后,由于牌照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办理下来,就在车上挂一个临牌过期的牌照上路。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一、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临时牌照过期属于不按规定悬挂牌照。扣驾驶证12分,罚款20-200元。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筑单位共同合作以后才能完成的。可以说每一项分部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砌砖体工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砌砖体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修建完成起来的一个最基础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一、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1、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廖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实际损失额度的30%,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除审理涉案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争议外,其它有关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合同...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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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0天等。(2)债务人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发工资,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二、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复工的员工如何发放工资?1.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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