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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林区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60年代末干的乡镇企业合同是退休时按工令一年给一个月的齐老金可是没按后同执行30年的工令,后来给每日60元这咩能养老吗请*代表救救60多人的吃飯问题年令都在七八...
·和公司签的合同,工作不到半辞职不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签合同以后没有给我们交五险一金!我们怎么维权
·律师在镇江哪个律师事务所及地址丶能否上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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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案件移交法院多长时间立案
·没有离婚证可以离婚吗?由于丢了证明所以想问问
·我儿子因盗窃罪被抓,现在案件还在调查期间,我突然接到电话,派出所让我返还脏款,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
·帮别人卖银行卡没得到一分钱,那个人的银行卡犯罪金额达到快一百万,会判几年
·杜律师:我税银贷已经还清,卡被冻结,是你们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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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没有按期完成。存在质量问题,电话不接。怎么办?
·我小孩四岁,是男孩,我跟孩子他爸都要争取小孩,孩子从生出来到四岁,一直都是我娘家带着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比亚迪汽车撞死20岁的男孩大概要怎么赔偿还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现在送钱给看守所的亲人怎么样才送去
·我家借了高利贷现在打算还钱两张欠条一张只写了欠款多少多少一张写了3分利息的收据两张欠条均已到还款日期现在对方要我们还本金加今年一年利息7W我们只想还本金请问这个官司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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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回农村老家了,其目的是想问下村书记申请在老房子原地基造房子的程序如何办理的。可没想到村里回答说我的老房子前几天已经测量,已经申报省里去了,决定要拆掉,还说上面补发...
·你好  合同上签的公司所属部门现已撤销  在此之前公司已分批做了裁员处理并以N加1的方式做了相应的赔偿  现...
·你好,这两天要做个手术,2019的医疗本没下来,能018的
·我儿子因参与打架事件被关押看守所,12月16号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为何最后没有当庭宣判?
·广东中山市的xx分子为寻求娱乐,为钱权利非法拘押我夫妻三年,八个月,迫害本人至遍体鳞伤,面目毁容,全身膀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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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要咨询一下夫妻感情破裂  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但是女方出的钱更多 三分之二这个样子,如果上诉的话,女方能拿到房子吗?
·女子怀孕丈夫怀孕被逼出轨
·打工,工人没有拿到钱
·本人一楼有套房子出租,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楼上住户加装电梯并投入使用。后我去南京市规划局要求信息公开,发现他们提供给规划局的信息是捏造了我的虚假信息。(申请加装电梯三...
·他人拿x威胁 并追砍  有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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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18岁了还没有办法入户口,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你是否帮助一下。可以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责任认定书上判定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先在南通瑞慈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
 金林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三)需公证的文书;(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属于适用解释的有哪些?
    刑法不同于民法,刑法规定的是犯罪分子从事不法活动后必须承担的责任,和行政处罚比起来,刑事处罚更加严厉,其责任不仅限于罚款和索赔,而是要面对犯罪后的服刑。那么,最高法刑诉法解释属于适用解释的有哪些?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为您整理如下: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适用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二、初步审查。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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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他人或者公司的财物,这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我国刑法当中针对盗窃罪是有着立案标准的,盗窃罪的量刑也和犯罪嫌疑人所到的具体数额紧密相连。实际上有些时候,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被主人发现的话,还有可能会酿成故意杀人等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怎么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需要离婚诉讼时遇到涉外时怎么办,比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怎么处理?针对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问题,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

·什么情况下构成遗弃儿童罪?
    遗弃是现在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遗弃一般都是发生在儿童和老人身上,儿童身上的概率更大,遗弃儿童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而且还会有可能造成遗弃儿童罪,至于什么情况下构成遗弃儿童罪,我国法律对于构成遗弃儿童罪的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且对于造成儿童遗弃罪的情况处罚做了详细的法律规定。一、遗弃儿童罪的情况1、犯罪客观要件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是指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拒绝扶养”,是指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2、犯罪...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实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车贴饭贴房帖等各种补贴、加班费、提成,而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都是从这些工资总额中扣掉的,当然应当计算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中去。二,法律依据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2、律师要收对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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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子女方式主要有几种
    探视子女方式主要有几种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

·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最少几个月
    关于缓刑最少几个月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最低时间。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只有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是具有适用缓刑的资格,而我国法律中对不同主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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