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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原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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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舍聚重斗殴老板有责任没有?
·如果用人单位不对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要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才不回对自己不利。。用人单位是必须给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吗?或用人单位不做工伤认定申请是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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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下属现在怀孕,怀孕前工作态度和质量都很差,还和总经理吵架了,在之后,他一个月迟到了15次,而且工作态度恶劣,还在工作时间上淘宝,飞信等非工作业务的网站,请问...
·能帮查找有个叫xx的在看守所里面吗?是贵州省黎平县水口镇的人。
·我在网上被骗了一万多该怎么办
·退休人员死亡后土葬是否有抚恤?
·您好,如果我老婆提出离婚,可能外面有人了,平时好吃懒做,没有为家庭负担任何钱,孩子上学都是爷爷奶奶出钱,我们的住房也是在结婚后孩子都十几岁了,爷爷奶奶卖了旧房子买的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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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章掉头撞伤当事人,交通队说对方全责,当事人牙齿掉了一个还有三个牙松动医院诊断需要松动的三个牙折了需要拔掉
·车子在修理厂修是走的保险公司修理厂,结果现在全用付厂配件修,并且修得十在太差了。我该怎么维权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
·单方面的想要离婚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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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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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有一个男孩,我是初婚,婚后也生了一个男孩,离婚了抚养权是前夫。现在我们都是再婚,老公有一个女儿,这样还可以申请要一个孩子吗?
·化州拘留所负责人:你们好!我想查一个人是否在这里,姓名xxx是化州平定镇翰堂乡大路排村的
·想了解一下湖州案子最后的结果。
·男人不干活,就玩游戏,睡觉。起ahref=".66/lihun/"title="离婚"target="_blank">离婚一次断的了吗?
·我老房在2004年因扩宽道路拆了几十平方,当时写有拆迁协议,随便我去那建房,包括换块可建,现在我建好了,做公路又要拆迁,市政执法局几次要拆我的房,说违反想不安置不陪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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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行以及需要的手续所要带的资
·侵害商标纠纷没有提前告知而是直接收到12368的案件号
·本人驾驶小型轿车和电瓶车发生碰撞!到时电瓶车车主左腿骨折,汽车上的保险齐全!如果事故认定下来是我全责的话我需要自己赔偿多少给电瓶车车主
·我老公刘xx被关在山东维坊看守所,一年多了,他从来不给我联系!能不能让他给我联系一下,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犯了什么法
·前妻从别人手里借了15万,让我一起签字,并没有告知借钱数目,事后我给其银行转账15万和利息7000让其立即还款给别人,但前妻未还别人,现在借款方起诉我们两个人,因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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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剩奶奶一人,长子去世,长8岁,两个小叔,奶奶应该由谁共同赡养?
·我在原单位辞职,当时没办离职手续。1年后找到新单位,但是原单位不与我办离职
 泾原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一、法院判决离婚不判决财产怎么办?
    一、法院判决离婚不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网络诈骗罪怎么量刑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同时也算是一个类罪,在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可以分为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针对具体的罪犯,《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规定不一样。那其中诈骗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网络诈骗罪怎么量刑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吗?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吗?一、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吗?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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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
    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去解决的问题,也是夫妻双方争取的一个权力,因为就算离婚也舍不得孩子离自己而去,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夫妻之间不能商议解决的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解决,那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下面就详细介绍。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一、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只是要当地报道如果不报道和缓刑期内又犯罪和违规等收监从收监之日算刑期。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

·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规定可见,一方在婚内因为交通事故取得的赔偿金,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需要建筑法律师?
    为什么需要建筑法律师?一、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我所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可为国内外建筑企业提供建筑企业设立、建筑资质取得和升级等专业法律服务。在建筑企业法律服务领域。1、提供建筑业业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3、帮助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向管理层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4、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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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一)转让条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如果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只是实施了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就只是犯罪预备,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这是构成犯罪既遂的实质要件。这里说的构成要件的齐备,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二、犯罪既遂形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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