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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靖宇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吉林靖宇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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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宇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怀孕38周两天需要住院剖腹产手术,小孩爸爸拒绝去医院缴费。
·1、15年5月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做生意为由和别人借款110万元,现在已经还了35万还有75万无力偿还。后来债务上门才知道他外债的事,我们名下没有房产,没有存款。...
·干预别人个人生活,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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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责任人,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对没有偿还债务的人能不能申请让他上老赖."w990mamt20
·我是犯人的姐,出嫁又离婚了,户口还在前夫家,下请问就凭身份证可以探望不?谢谢
·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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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斗殴伤人致死应该判什么罪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子女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去哪个部门办理?
·一次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在吊销期间同年二次醉驾,没有出交通事故能不能保释,或者监外执行
·您好!我在湖北监利市有工程项目纠纷需要起诉。
·我在办结婚证之前,对方所购置的结婚家用,是不是离婚时我不用共同来分担债务?如果办结婚证后对方购置的家用离婚时我就要分担债务?谢谢!如果我不想离婚的话,法院也会给离婚吗?...
·靖宇保险律师: 13321596826(杨律师) 
·两人一起工作生活,但是每次都是由男方一人从公司借支,然后在转账给对方,双方也有口头承诺生活开支aa
·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吗?."w990mamt20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
·您好:我于今年4月正式签合同,但三险未上,现在不干了。说把保险折合成钱给我。但又说工作未满1年,不按国家规定的,可以双方协商。我想问有这样的说法吗?如果给的少,我去仲裁...
·服刑人员刑满后是否影响进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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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股票公司上班,被涉嫌诈骗被抓,后取保候审,有三人被公诉,请问我们解保是不是要等他们三人判决后再解保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维权!!?
·你好,有关农村宅基地过户相关事情
·自小我生活在姥姥家,户口也在2001年结婚后与*人在外租房子住,也经常回去居住,2002年我父亲去世后,将妈妈退休了,为方便照顾妈妈也方便照顾年老的姥姥,就将妈妈的户口...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可以给拘留所打电话吗?谢谢
·靖宇保险律师: 13321596826(杨律师) 
·昨天已经上法院了,但是判决书没有拿到,今天的去了那不知道,这怎么查看
·房地产被征户可否坚持宅基地土地置换?
 靖宇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投诉企业拖欠货款需要注意什么?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4、...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怎么算小时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算小时加班工资是按照不低于原来工资的百分之200来进行发放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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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因此,我们将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称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显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客体是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观上是营利为目的的故意,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客观方...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4条 第1款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1、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有可能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就可以。但是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是需要由肇事责任方来支付赔偿金的。如果事故的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处理。2、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起诉事需要注意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3、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

·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一、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

·清远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清远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和〈闲置土地处置案卷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16号)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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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
    现在的工作一般都有试用期,企业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双向选择。不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发现所在的公司或者企业不适合自己,因此选择离职,但是已经在公司或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那么试用期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在试用期离职的工资结算方面为您提供帮助。一、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试用期离职到底有没有工资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肯定是有工资的。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公式:试用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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