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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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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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景县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河北衡水景县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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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县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您好!A联系了两个要办理正规重点大学入学的两个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均不够入取分数线),但A没有大学这边的渠道,B认识的一个朋友M能够办理,C同时认识AB二人,就介绍...
·我在洛阳市西工区健康西路的中友房产给中介交了七万元的更名费,现在我不打算更名了,中介一拖再拖不退这七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具体地址:高邮市横泾镇伟翔机械合作社。发生事情:本人在高邮横泾镇的伟翔机械厂做了三个月的领班,每个月4300但是老板一直不肯签劳动合同,三个月后,由于跟老板吵架,所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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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能拘人了吧
·工地老板欠钱,写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您好!我在工厂干了三年了,工厂没有给我买保险,没有签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你办理离婚案件
·劳务纠纷,恶意降薪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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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我利益
·村里借的钱,0了分利息还能给吗?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   人民网财经消息,今日,苏州金螳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被异地检察机关带走协助调查,目前尚不清楚事出何因及调查时间长度。 ...
·甲方已经承租开店经营饰品,现乙方要和甲方共同经营服装,也在甲方的店内。房租甲方同意承担3/4,乙方承担1/4,应如何写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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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离婚要怎么起诉处理
·关于“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年假享受条件的界定标准
·农村住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办房产证大概要花多少钱?*烦各位律师解答,谢谢!
·老板跑路了,工资赔偿金未到手
·客户是盐城人,到我家里拿货的,没有合同一共是两笔欠款9800还有一笔4600。说好几天的,现在几个月了,而且现在态度强硬,还说什么货不挣钱亏了。我该怎么办,只有一部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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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有借贷方面的案件需要您起诉,方便的话给我回个电话,谢谢
·我租的房子没暖气暖气费都交了怎么解决
·她和我结个月现在她要和我离婚我该
·你好温律师,债务人居住在异地,我能否在本地起诉?欠了我三万元,如果聘请异地律师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限制出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查询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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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父老兄弟我是一个外地人,两年前在太原黄陵村开了一家蔬菜店,认识高旭波也是在10年,那个时候他人在东升物流里做活平时他下班了回来之后卖点东西和蔬菜来我这个店里,隔三差...
·男人出轨要离婚
 景县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被人起诉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被人起诉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被人起诉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需要积极的应诉,并且放弃继承必须是在遗产分割之前完成放弃。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如下所述:(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表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二)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

·没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钱
    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是正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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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年金,如果单独拿出来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具体的含义。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建立,不仅可以树立公司的形象,同时也可以增加对人才的吸引。我国法律法规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下文即是具体内容的介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

·现在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现在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需要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1.概念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

·2023厦门市社保诈骗十万判几年
    2018厦门市社保诈骗十万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诈骗社保赔款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可能的刑期要根据具体的诈骗数额来分析:1、如果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一、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婚后房产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1、婚后夫妻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于房产的情形是比较特殊。二、夫妻财产怎么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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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吗?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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