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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管道接错维修后赔偿一直没有解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收到短信,是不是被起诉了?【xx市人民法院】陈xx,您与云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临近调解期限,届时债权方一旦提起正式诉讼,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案件将进入执行程序。如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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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突然不想干了。他和我说得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这个合理吗
·在外面,居住在一个村子,车子停车费一个月300停车费推2天算(当时到期时问过门岗,她给我说有时间叫我去交钱,电脑会直接给我算续,所2天后去居委会交接,他们人直接叫我补交...
·我家发生了一件慢性投x*人案,分别向衣服,食物日用品投x。放x气,公安局行贿现象。
·律师你好:向你请教一下,我现在有一个店铺租给了一河北省的人在营业,可是他因为生意不好,就一直将该店铺的门关着,现在租期已经过了不少日子,一直到现在也不见他的人影子,打电...
·周律师您好!我这里有一个民间个人纠纷案。事情起因3月4日晚上,平南县街道发生一起刑事命案,当天晚上到第二天这个案件成为了微信网红案件。很多人都在热烈讨论,中间也转出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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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 我于19793月到国营企业xx大理石厂工作。同10月份,我在工作时被石板砸伤右脚跟骨,致右脚跟骨骨折,右侧跟骨棘.跟骨骨折后遗症。1986,大理石厂根据我的...
·请问是否有律师愿意接一万元的合同纠纷,地点在石河子
·签订租房合同时,中介不让核对房屋内附带家具,就签字确违法
·您好!我想向您资询一下法律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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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扰您一下我就是问一下前几天不知道点住哪了就是免费送一*酒昨天打电话说给寄过来还要交198元的运费,在打电*空号,不想要了,怎么办,麻烦帮忙解决一下,谢谢谢谢
·我想和妻子离婚,有两个男孩,目前女方父母带,一个4岁,一个3岁,我想要大的孩子,我们的财产是独立的,我不想把钱分给她,要怎么处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婚前财产也会变成共有财产吗?
·曾经被判几年徒刑的人员,现在聚众打人,能不能控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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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2月9日入职,单位至2025年6月12日才与我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社保未足额缴纳(按照最低档次缴...
·关于“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是否适用公司在成立后,变更注册资本,增资阶段?
·我叫陈建,身份证号:320324197407272977是江苏省睢宁县的一名特困职工(可查询),为了生活,我想提升学历拿个大专文凭,今年5月,我上网咨询了一下,南京一步...
·我在绿荫小区,要买一车库,钱不够,想贷款10万元,到哪里能贷到,怎样办手续,它是三联单。
·离婚两能回要小孩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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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代理证的内勤人员怎么签订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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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洪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减少报酬或者免收报酬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  1、没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是指受托人延期或者逾期提供咨询报告,使委托人不能及时运用技术咨询成果造成损失的情形。  2、提供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要求,是指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咨询报告或者提供的咨询报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受托人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

·(一)婚前财产分割
    (一)婚前财产分割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个...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对于从事危险事业的劳动者来说再正常不过,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受伤以后如何处理、如何申诉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但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对于工伤的处理标准也不同。我们以四川为例,整理了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一、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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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一、公司注册步骤: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二、注册种类: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1)无限公司,...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购房业主是否能够依照购房合同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的权利救济。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业主能否取得所有权以及怎样取得?一、房屋已建成时,房屋所有权形成,破产企业没有履行不能的情况,则破产企业对购房业主是有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即此时购房业主有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1、按揭贷款买房。开...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6个月不等,比如中国银行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时间。部分银行对于湖北地区的客户,如果因为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同样可以做出延期还款处理,这部分人延期时间一般是1~2个月。比如平安银行就允许湖北地区的客户做出延期还款申请。因疫情逾期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如工商行政明...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临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不是统一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

·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审判的程序进行保障,那么很难确定整个审判的秩序就是正当合法的,所以正是要为了能够体现我国法律所具备的公正性才要确保刑事诉讼法能够在司法审判工作当中被正确使用的。我国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针对某些强制措施在执行的时候的一些规定。一、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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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

·侮辱国旗、国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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