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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右侧第一根肋骨骨折能算伤残吗
·法律咨询货车司机闯红灯酒驾造成通过绿灯学生(16岁男)当场死亡,交警事故认定书全全有货车司机负责,事情已过去十多天了,肇事司机不闻不问,请问受害家属该怎么办?
·现在可以亚运村法庭现场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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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您是江西井冈山那边的律师吗
·我进厂才4天。出了一点工伤。食指被打到了骨头打到了一点点。厂方还没发厂牌给我。厂方现在付了我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及保底的工资大概一个月在800左右。请问到时候我的手指头好了...
·你好,想了解注册一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需要多?
·我也是同样的问题,要买oor9s买回来以后发现是oorst,这算是欺诈吗算是欺诈吗?
·我生病工厂不请假让我辞职,这种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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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关系不错,也就想都没想钱借给他了。先是借了1000,他说下个月还。过了2个月,1000没还,又向我借,当时我说没有,无奈之下,就从信用卡上给他刷了200,应了他的急...
·小孩玩碰碰车把老人撞倒桡骨骨裂
·婚后购的车子,贷款时双方都签字了,但是和银行约定的还款属于男方个人,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负责还款,女方需要负责吗男方要把车给女方但是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无法过户,可以协议注明吗...
·房屋转让合同
·没有结婚证,男娶女嫁,各不相干的,只是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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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庐江县的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我们都在外地,我和男方一年到头吵架我和男方都要离婚,男方非要我起诉离婚,可我身体不好没收入没分居怎么才能离婚
·您好!离婚一房不离要怎么起诉
·离婚时孩子如果归男方抚养,女方如何支付抚养费
·现在离婚是不是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我与公司签就业协议的时候是口头商定并未在协议上写清楚,违约金也没写,公司说有学业补助10000,但是签合同后,说公司有新规定了,学业补助没了,如果违约请问用不用掏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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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法律帮助,交通事故
·李律师我诈骗有对方收款人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可以办理吗
·购买一套房子,还未收房,现存在问题储藏室购置协议签订面积10.38平方,每平方价格3000千,现在实际面积只有5平方,已找过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拒绝协商,告知公摊面积50...
·我今年被我朋友骗到湖北做传销,他们控制了20天人生自由,最后出了3万跑了出来,这钱怎么要?能不能让骗我的那个人还我这三万?
·按照建筑工程设计图去建造实体建筑,是属于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但是实体建筑与建筑工程设计图又是分属于两种作品类型,这不矛盾吗?一般来说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都是同一种作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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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抓住哪些法规的哪些条例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我村土地的征用政府没用和我们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我们利益得不到任何人保障开发区官员挂名的公司要征用我们的土地现在建筑商告我们阻...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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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川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的生命动脉,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七纵三横的公路运输网络,其中,甘肃省是西北地区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按照设计规划需要对建设区域内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用,那么,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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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我国离婚的案例不断上升,有些夫妻没有小孩的,在离婚时就只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些夫妻有小孩的,不但只涉及财产的问题,甚至连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也会有争议。那么,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

·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交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草案都有类似规定,如物权法草案第135条规定:“对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等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现在有的人离婚都是有预谋的了,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在婚内就开始背着对方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到了配偶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其实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尚谈不上犯罪。那究竟该如何来应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二、如何预防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随着离婚率的攀高,人们对婚姻的安全感也在逐渐减少。那么,为了防范相应风险,保全自身经济利益,应该如何防范对方转移共同财产呢?以下是具体做法:(一)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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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6、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法定继承人的;7、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的;8、闲置土地按收回方式处置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国有土地回收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应按照程序书面申请,并按下列情形提交材料:...

·法律判决中吗?
    法律判决中吗,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从,有权进行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故中,如果不服工伤认定,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行政复议。很多人对时效问题缺乏全面了解。那么,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欢迎您阅读!一、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为多久?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为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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