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服务范围·金带街道法律顾问网为金带街道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公司法律服务,梁平区金带街道法律顾问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公司运营治理、劳动用工管理、合同风险管理等专项服务,重庆金带街道公司法务律师帮助企业防范控制风险、处理各类法律纠纷等,金带街道常年法律顾问致力于为公司提供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业务范围:金带街道法律顾问,金带街道公司法律顾问,金带街道企业法律顾问,金带街道公司法律师,金带街道经济律师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律师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业务范围:金带街道法律顾问,金带街道公司法律顾问,金带街道企业法律顾问,金带街道公司法律师,金带街道经济律师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律师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咨询·成都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对乐山市居民民事纠纷案是否拥有管辖权?
·秦律师你好,你认识李四在哪里黄石看守所了,找到律师能帮我办理离婚协议,找不到黄石在哪里迷路上律师,能讲给我看一下
·你好请问我的父亲去世前给我们留了一个棚户区的房子棚户区的房子钱都是我们兄弟姊妹凑的,我现在要和媳妇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分,这是我父亲的遗产,我的兄弟姊妹是不是也有分配的权利...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我妹妹没有孩子我可以生一个给他吗
·您好!我是一家酒店的销售员,现在我遇到这样一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犯罪像您咨询一下。希望您能给我个答案。事情要在2010年7月份说起,酒店销售都是有任务的每个月。7月份的时...
·欠钱不还还款日期到了该怎么
·我爸爸在家摔倒住院,住了7天就过世了,我在他生前给交了意外保险现在申请报销但是医学推断书上的死亡原因写的是脑出血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不给报销现在我该怎么办?
·醉驾摩托车,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我妈妈车祸七级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在广场里上班三个月,走时没办离职,还有一个月工资,人家不给,该怎么办
·房产证上刚加完的夫妻名字,如果一个月后就想离婚,算不算欺骗?算不算蓄意?有没有可能得不到房产的一半产权?这算犯法吗?
·在我车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由于天雨路滑,面包车以90度左转,车内乘客在靠背上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胳膊弯处左指桡骨远端骨折。而后患者去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这样的情况算...
·2015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分析认为申、被申双方签订是承包合同(被申伪造)侵害第三人土地经营权等利益,现2018至2020年一审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确认申、被双方签订是...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1992年动迁的回迁房,办房产证要两万多,所以一直没办房产证。请问如果动迁的话,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动迁补偿一样吗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0711月底进入一家私营公司,一直没签合同,直到093月份公司才叫我去签0...
·我女儿二十岁1992年当年就领一回费单位不好在没发过现在社区发我女儿二十了说岁数过了不给了怎么办
·我和邻居发生了口角双方,都是比较冲动,接着他打了我一拳,我推了他几下,他掉在一条1米水深的小河里。接着对方的儿子拿x要砍我,我跑开,结果没有被砍到,他这样构成犯罪吗?派...
·没有签劳动合同,准备离职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上了有半年时间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你好,利用他方合同转账钱被他方收到了,人联系不上了,事情发生一年了现在人还是找不到。
·请问石河子市新区看守所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请问 我想买江宁的拆迁安置房 是刚分的的房子 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吗 签订合同有效吗? 谢谢!
·合同中之后公司只发给职工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我出租一套门市房,2011年2月到期,他不租了,没有交房租,叫他来结账把钥匙给我,他不来,我想打开房门,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爸爸去世,别人欠我们家的钱,欠条是我爸爸的名义写的,是否有效?
·因债务起诉被告,但是被告不在家,其家人又不代替接传票,这样法院能开庭吗?
·秦律师你好,你认识李四在哪里黄石看守所了,找到律师能帮我办理离婚协议,找不到黄石在哪里迷路上律师,能讲给我看一下
·你好请问我的父亲去世前给我们留了一个棚户区的房子棚户区的房子钱都是我们兄弟姊妹凑的,我现在要和媳妇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分,这是我父亲的遗产,我的兄弟姊妹是不是也有分配的权利...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我妹妹没有孩子我可以生一个给他吗
·您好!我是一家酒店的销售员,现在我遇到这样一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犯罪像您咨询一下。希望您能给我个答案。事情要在2010年7月份说起,酒店销售都是有任务的每个月。7月份的时...
·欠钱不还还款日期到了该怎么
·我爸爸在家摔倒住院,住了7天就过世了,我在他生前给交了意外保险现在申请报销但是医学推断书上的死亡原因写的是脑出血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不给报销现在我该怎么办?
·醉驾摩托车,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我妈妈车祸七级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在广场里上班三个月,走时没办离职,还有一个月工资,人家不给,该怎么办
·房产证上刚加完的夫妻名字,如果一个月后就想离婚,算不算欺骗?算不算蓄意?有没有可能得不到房产的一半产权?这算犯法吗?
·在我车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由于天雨路滑,面包车以90度左转,车内乘客在靠背上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胳膊弯处左指桡骨远端骨折。而后患者去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这样的情况算...
·2015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分析认为申、被申双方签订是承包合同(被申伪造)侵害第三人土地经营权等利益,现2018至2020年一审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确认申、被双方签订是...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1992年动迁的回迁房,办房产证要两万多,所以一直没办房产证。请问如果动迁的话,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动迁补偿一样吗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0711月底进入一家私营公司,一直没签合同,直到093月份公司才叫我去签0...
·我女儿二十岁1992年当年就领一回费单位不好在没发过现在社区发我女儿二十了说岁数过了不给了怎么办
·我和邻居发生了口角双方,都是比较冲动,接着他打了我一拳,我推了他几下,他掉在一条1米水深的小河里。接着对方的儿子拿x要砍我,我跑开,结果没有被砍到,他这样构成犯罪吗?派...
·没有签劳动合同,准备离职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上了有半年时间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你好,利用他方合同转账钱被他方收到了,人联系不上了,事情发生一年了现在人还是找不到。
·请问石河子市新区看守所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请问 我想买江宁的拆迁安置房 是刚分的的房子 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吗 签订合同有效吗? 谢谢!
·合同中之后公司只发给职工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我出租一套门市房,2011年2月到期,他不租了,没有交房租,叫他来结账把钥匙给我,他不来,我想打开房门,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爸爸去世,别人欠我们家的钱,欠条是我爸爸的名义写的,是否有效?
·因债务起诉被告,但是被告不在家,其家人又不代替接传票,这样法院能开庭吗?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咨询解答·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不用到看守所,律师可以帮你查询的。 宋瑞岭
·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 律师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在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苏雁晓
·滑县县城不大,到县城后问人即可。. 法律人
·咨询交警对为宜。 宋瑞岭
·属于村规民约,法律不予调整。 宋瑞岭
·不能给。 weihaiyang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户口本现在有的地方不给出的。 潘兆忠
·建议到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已经解答过了,不要重复。 宋瑞岭
·能不能要回,关键还要看证据。 俞城峰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根据你陈述的经过,对方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汪志宏
·请你联系新桥镇或附近的律师去调取。 gfpjs
·报警即可。 weihaiyang
·你要是主动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宋瑞岭
·根据卖房协议,房子是你的。 ljp334202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付费,面询当地律师。 宋瑞岭
·等租期满后再收房。或者与原来房主协商处理. 法律人
·不用到看守所,律师可以帮你查询的。 宋瑞岭
·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 律师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在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苏雁晓
·滑县县城不大,到县城后问人即可。. 法律人
·咨询交警对为宜。 宋瑞岭
·属于村规民约,法律不予调整。 宋瑞岭
·不能给。 weihaiyang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户口本现在有的地方不给出的。 潘兆忠
·建议到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已经解答过了,不要重复。 宋瑞岭
·能不能要回,关键还要看证据。 俞城峰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根据你陈述的经过,对方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汪志宏
·请你联系新桥镇或附近的律师去调取。 gfpjs
·报警即可。 weihaiyang
·你要是主动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宋瑞岭
·根据卖房协议,房子是你的。 ljp334202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付费,面询当地律师。 宋瑞岭
·等租期满后再收房。或者与原来房主协商处理. 法律人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取保候审一年后案子没有结怎么办
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目前,许多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过失爆炸罪。当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但是可能会涉嫌成立其他罪名,比如(故意)爆炸罪。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过失爆炸罪(一)过失爆炸罪的概念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爆炸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
·骑车在路上滑倒算不算工伤?
骑车在路上滑倒算不算工伤?不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自己申请工伤的时效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出轨往往是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这类离婚,无过错方一般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发起诉讼,就得找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否则可能会因为管辖权异议而耽误诉讼进程。离婚案件本质上属于民事案件,那么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的看法。一、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依法处理。那么,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四)并购贷款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六)并购企业为境内...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公司注册人是指做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这一套行政手续的自然人,他只要是股东委托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注册人就是股东。最明显的问题是如果这个公司支持不下去了,注册人名字在工商局将会被拉入黑名单,以后的三年都不可以再注册。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法人则是代表公司行使独立法人职权的代表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身份。公司出现什么问题,特别经济纠纷,公司法人...
·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时候,可能违约的一方会主张存在不可抗力,以此来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对于这个合同不可抗力,但知道具体是指什么吗?而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
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男方离婚后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目前,许多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过失爆炸罪。当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但是可能会涉嫌成立其他罪名,比如(故意)爆炸罪。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过失爆炸罪(一)过失爆炸罪的概念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爆炸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
·骑车在路上滑倒算不算工伤?
骑车在路上滑倒算不算工伤?不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自己申请工伤的时效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出轨往往是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这类离婚,无过错方一般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发起诉讼,就得找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否则可能会因为管辖权异议而耽误诉讼进程。离婚案件本质上属于民事案件,那么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的看法。一、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依法处理。那么,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四)并购贷款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六)并购企业为境内...
·金带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公司注册人是指做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这一套行政手续的自然人,他只要是股东委托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注册人就是股东。最明显的问题是如果这个公司支持不下去了,注册人名字在工商局将会被拉入黑名单,以后的三年都不可以再注册。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法人则是代表公司行使独立法人职权的代表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身份。公司出现什么问题,特别经济纠纷,公司法人...
·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时候,可能违约的一方会主张存在不可抗力,以此来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对于这个合同不可抗力,但知道具体是指什么吗?而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合同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