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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7094815(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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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现在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前常找各种理由家暴打骂。现在不出手也是各种辱骂,恐吓,让我精神上恐慌不安,想跟他离婚...
·我舅舅有大货车,雇的开车司机在前几天晚上开车时候不注意撞死了骑电动车的一家四口,两个小孩子还有孩子的妈妈和姥姥,4人当场死亡,我舅舅不在车上,然后司机被拘留了现在,死者...
·正常申诉别人QQ号然后被当事人自己冻结 没有对号造成然后经济或者游戏账号损害 也告知当事人事情的来龙去脉 因为他的QQ号游戏账号我也充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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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左侧刮擦摩托车人受伤了,都是直行,对方酒驾,这是谁的责任大<
·你好,请教一下,我父亲是水利局的退休职工,我们一家在父亲单位住了20多年,且户口也在单位,现在单位面临拆迁,我们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你好,我要离婚男的不同意,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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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回我的那一份当初我选择错了我在重新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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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事,在我20岁那年代爸和我妈就离婚了,我两哥两姐我是老五,我爸在外边有家了,那是我爸卖给我和我妈的,房产证没有过户,就写了一张纸条,我妈把我爸就告上法庭了,我就作...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儿子不满十六周岁在一家网吧打扫卫生去时和老板谈工资是三千干了一个月后老板按两千三每月结算我儿子和他说不干了他告诉我儿子等招到人之后再让我儿子离职请问律师...
·我03年经人介绍认识男方,后经父母同意,同居生活在一起,05年生有一女,一直没有领证,07年他因抢劫罪被判入狱9年,去年11份回来。因为我在外地打工,女儿由他父母照料,...
·房子拆了,政府钱一直托了快二个月了,签协议是十个工作日付拆迁款,可是多次去问,一直说没钱,具体什么时候有钱也没说,一直让等着。
·吴律师你好:我们公司搬迁,公司想叫我走人又不想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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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他们要离婚,我有权支
·我问一下这份借条有效借条今借到朱XX人民5
·您好``我有套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想房子转到孩子的名下,成为合法拥有者,请问需要怎么操作呢?请帮帮忙解答,谢谢。注明一下:您好`这套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属于自建房,只有水...
·跟智障女离婚   有财产分割吗    凭什么会赔偿吗    ...
·关于我的房屋被莫名拆毁并里面的财产去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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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叫朋友帮忙打架被刑拘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别人在单位门口贴字帖,影响单位形象和个人名誉权,
·我想质询一下、我是10年征兵入伍的、入伍的条件是给我爸妈终身低保、但是到了14年就没有了、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我是农村户口、爸妈农民、就问政府有欺骗的行为吗、我要怎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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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查出有胆管结石,经过治疗后做手术嫩内引流,术前检查全部正常就做手术了,在手术过程后期说是药物过敏性休克进行抢救,引发了右脑大面积脑梗,现在院方问我们有事么要求,咨...
·夫妻感情破裂,没法修复了,想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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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说到事业编制合同可能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是会想到教师,如果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带有事业编制类型的话其实还是比较稳定的,过去很多人眼中都会觉得事业编制就是等同于跟公务员一样是铁饭碗的了,可是现在事业单位经过改革以后也全部都成了劳动合同性质的。那么,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一、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如果在工作上没有太大问题,单位是会续约的。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

·担保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担保公司注册条件:(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五)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六)获得从业人员资格5人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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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财产有哪些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退还彩礼
    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退还彩礼,只是在反方向上指出了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才能算合规合法,若满足返还彩礼的条件却没有返还彩礼,那么男方(一般情况下是男方给的彩礼钱)有权利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彩礼钱索要回来。满足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第一,双方还没有结婚,法律规定上就是两者没有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办理结婚手续的第二,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即完成了第一点里说的内容,但没有共同生活,比如说同居,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的,也满足返还彩礼的条件;第三,就是付彩礼的一方给完彩礼后,降低了自己家的生活质量并导致生活困难,无法正常维持生计,或背负巨额债款等,也满...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这样有利于进行工程质量控制,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1、人员素质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人员的素质,将直接和间接地对规划、决策、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建筑行业实行经营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2、工程材料工程材料选用、检验、保管、使用...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如果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进行索赔时,伤残鉴定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了解有关的知识。什么是伤残鉴定呢?伤残鉴定说白了就是鉴定里受伤的程度。主要是鉴定在交通事故中,在工伤中,在意外伤害中,打架斗殴等比较常见的事故中人员所受的伤害。这也不是个人去自行做鉴定,而是由公安局,交通局,法院等来委托鉴定机构所做鉴定。助骨骨折就不会再恢复,对一个人的影响是终生的。工地在进行赔偿时应当要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的费用,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当然受伤的工人一定要做好相关症状的鉴定。有了鉴定,就算是工地上的人不肯赔钱,受伤的人也有了一...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因工死亡的现象,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员工工伤死亡的赔偿。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家属等人又该如何分配呢?将就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为您解答。一、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属获得的死亡赔偿属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因用工主体的不同,造成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一,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1、合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用工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统筹机构向死者亲属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死者亲属支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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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龄怎么赔偿
    超龄人员,或依法退休后再返聘的,这部分人员不可能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可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双方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如果再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具体的条款,参照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一方拿出写给父母的欠条,是否需要还钱
    如果男方父母出资时,男方与其父母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合意并出具了欠条,即使女方不知道有该欠条,也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依照我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婚后男方的借款,且该借款用于夫妻双方购置房屋,这种情况下,虽然欠条由男方一方出具,但该借款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提供资金时,明确表示该资金属于赠与或该欠条是为了达到让女方少分财产的目的而由男方事后补签的,那么所谓的借贷在法律上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诚然,在男女双方已经闹到离婚的程度时,这种证据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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