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介、地址、电话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上海国仲)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7-8楼 电话:+86 21 6387 5588 传真:+86 21 6387 7070 邮政编码:200021 网站:www.shiac.org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868876507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英文简称“SHIAC”,下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8年批准设立、并经司法登记的独立仲裁机构,以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受案数量逐年上升,受理案件除传统商事争议外,还涉及到私募股权、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航空服务、能源与环境权益等新型案件。案件当事人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上70余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依据《纽约公约》已在近50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共有仲裁员965名,分别来自7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内地仲裁员604名,占62.59%;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361名,占37.41%。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始终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战略。2013年10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制定了与国际接轨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2014年8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世界首个航空仲裁平台——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为解决国际航空纠纷提供了重要途径。2015年10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首个金砖国家间争议解决平台——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为金砖国家之间产生的跨境争议提供解决机制。2015年11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首个中非间争议解决平台——中非联合仲裁上海中心,为中非商事主体提供纠纷解决法律服务。.。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遇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相关法律问题? >>>问律师:18868876507(赵律师) ![]() ┝相关知识: 远期信用证的风险怎么防范(一)按制度办事,从严审查远期证业务。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全面的审查:1、审查开证申请人资格及开证条件;2、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这几期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负债状况、信用等级,已开证未付汇情况记录及原因等情况;3、审查开证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负债状况和资产流动性情况;4、了解受益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及以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信用证交易,更要加强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因为受益人的资信直接影响到此笔业务的成败。有的受益人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出口货物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或与进口商相互. 怎么办理房产抵押借款手续 怎么办理房产抵押借款手续1、贷款人所具备条件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一、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抵押合同以设立抵押权为目的。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则抵押权不能成立,抵押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但合同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抵押人的责任范围抵押物未能登记导致抵押权不能成立,抵押权人将可能蒙受损失而抵押人却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其结果不利于抵押权人而利于抵押人,故除合同无效的原因外,抵押物未能办理登记的责任多在抵押人。在主债权未受清偿,抵押物又因抵押人违约未办理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有多大?是担保责任?还是违约责任?显然,抵押人承担责.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因口头通知形式一般情况下无法保存证据,导致无证据证明已通知的事实。据此,债务人就会提出因债权人未按《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对其.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一、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能抵押吗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三、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房产属不动产,具有价值大、毁损风险.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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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 执业26年


